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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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政党制度,也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政府中由中国共产党所主導,與其他各民主党派协助共产党的体制,称为政治协商制度。2005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开始着手完善该制度。[1]
中国共产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设有党组,用以统一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中所有党员的行动,党组书记一般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党组发挥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其他国家的议会党团的作用。而各民主党派在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这种政党组织,成员一般也不以党派身份活动。[2]
[编辑] 内容
- 政权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 合作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项基本原则
- 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3]
- 活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编辑] 参考文献
- ^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 ^ 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266. ISBN 7309036611.
-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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