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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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制是指国家的议会只设一个院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立法和通过议案比较简便。丹麦希腊芬兰新加坡黎巴嫩突尼斯危地马拉新西兰中華民國等国家均采用这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属于一院制。

[编辑] 優點

  • 較有效率。
  • 比較符合民主政治的精神。
  • 立法機關內沒有衝突,故不易產生僵局。
  • 決定權由全體議員決議不會窄化政策制定的管道。
  • 較不會偏袒社會菁英的利益。

[编辑] 缺點

  • 議會內沒有權力牽制難以預防多數決統制(Majoritarian Rule)。
  • 和兩院制相較之下,比較不能牽制行政部門的權利。
  • 和兩院制相較之下,代表的利益範圍較小。
  • 只有一院審案難以故到周全性。
  • 爭議性的法案容易通過。

[编辑]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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