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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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制是指国家的议会只设一个院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立法和通过议案比较简便。丹麦、希腊、芬兰、新加坡、黎巴嫩、突尼斯、危地马拉、新西兰、中華民國等国家均采用这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属于一院制。
[编辑] 優點
- 較有效率。
- 比較符合民主政治的精神。
- 立法機關內沒有衝突,故不易產生僵局。
- 決定權由全體議員決議不會窄化政策制定的管道。
- 較不會偏袒社會菁英的利益。
[编辑] 缺點
- 議會內沒有權力牽制難以預防多數決統制(Majoritarian Rule)。
- 和兩院制相較之下,比較不能牽制行政部門的權利。
- 和兩院制相較之下,代表的利益範圍較小。
- 只有一院審案難以故到周全性。
- 爭議性的法案容易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