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俟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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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政和二年(1112年)試太學上舍,中乙科。任恩州司法參軍,未赴,授相州州學教授。建炎二年,除樞密院編修、尚書比部員外郎。万俟卨未發跡時,岳飛曾鄙視過万俟卨,二人有過節。南宋初年為湖北提點刑獄,依附秦檜,官監察御史。绍兴十一年(1141年),秦檜唆使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奏摺,捏造岳飛抗金時擁兵不救、放棄陣地等許多「罪名」。最後岳飛被處死。迁参知政事。後又與秦檜爭權,被罷黜,累貶至沅州。秦檜死,召还再相,主和投降。后以金紫光禄大夫致仕,卒。谥忠靖。[1]
今岳飛墳有万俟卨的鐵鑄跪像。
[编辑] 注釋
- ^ 《宋史》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 万俟卨 韩侂胄 丁大全 贾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