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武灭佛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三武一宗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法轮

本文屬於佛教系列的一部份

基本教義
四圣谛 八正道 十二因缘

五蘊 涅槃 緣起 三无漏学
三寶 波罗密 三法印 佛性

修行位階
菩萨 辟支佛 阿罗汉

阿那含 斯陀含 須陀洹

人物
释迦牟尼 十大弟子 龍樹 無著
聖天 世親 鳩摩羅什 菩提达摩
慧遠 智顗 蓮花生 玄奘 惠能
宗派
部派 大乘 小乘 显教 密教

南傳 藏傳 漢傳

佛教典籍
法华经 華嚴經 涅槃經 楞伽經
大般若经 心經 金剛經 維摩經
阿含經 法句經 大日經 楞嚴經
圆觉经 藥師經 地藏經 淨土經
大智度论 俱舍論 瑜伽論 坛经
聖地
八圣地 四道場 汉地
相关内容
艺术 制度 历史 音乐
维基主题:佛教

三武滅佛又稱三武之禍,指的是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这三次大规模禁佛事件的合称。这些在位者的谥号庙号都带有个字,因而得名。

又因五代十国时期后周世宗也进行大规模禁佛运动,故又合称三武一宗

目录

[编辑] 北魏太武帝灭佛

北魏太武帝灭佛,自太平真君五年(444年)始,至其驾崩,废佛时间共六年。

北魏太武帝在位期间锐志武功,统一长江以北。他初崇佛教,后因受道士寇谦之等的影响,转奉道教,并亲受符箓,於440年改年号为太平真君。认为佛教系“西戎虚诞”,“为世费害”[1]。太平真君五年,诏禁王公以下至庶人私养沙门,九月杀政变未遂的僧领玄高慧崇等。七年,太武帝西征到达长安,见佛寺内藏有兵器,又查出酿酒、财宝,发现僧侣与室女私通,即立禁佛。[2]。司徒崔浩上疏请诛天下沙门,毁诸寺院经像[1]。三月,帝下诏诛长安沙门,并命留守平城的太子晃下令废除全国佛教[3]。太子尊崇佛教,缓发诏书,使远近皆有所豫闻。[4]因此四方沙门多亡匿逃脱,金银佛像及经书被秘密收藏,仅有一部分僧人被戮,而魏境内寺宇建筑却多被毁[5]。太武帝死后,文成帝继位,诏复佛法。佛教又得以恢复。

[编辑] 北周武帝灭佛

主条目:北周武帝灭佛

北周武帝灭佛,自建德三年(574年)始,至其驾崩(578年),灭佛时间共五年。

北周武帝即位之初,循例事佛,但更重视儒家天和二年(567年)因寺僧日多,滋生是非,国库收入骤减,还俗沙门卫元嵩上书请删寺减僧[6],此论深合帝心[7]。武帝为禁抑释道,制造舆论,从天和至建德年间(566年578年),曾七次召集百官及沙门、道士等辩论儒释道三教先后;甄鸾、道安等屡上书驳斥道教,纷纭不息。天和三年,武帝御大德殿,集百僚及沙门、道士,亲讲《礼记》,欲以儒术治天下。建德三年五月始议禁佛,诏僧道大集京师,斥佛教不净,下诏禁佛道二教:经像悉毁,并令沙门、道士还俗,三宝福财散给臣下,寺观塔庙赐予王公。其他奉祀崇拜,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当年六月,设置通道观,选佛、道名士120人,普著衣冠,为“通道观学士”,并置官吏统管。建德六年,北周灭北齐,周武帝入邺城,在原齐境内推行禁佛之令[8],沙门慧远与帝争论不果。禁佛后,北方寺像几乎灭绝,僧众多逃奔江南[9]。武帝死后,宣帝静帝先后继位,佛法又兴。

[编辑] 唐武宗灭佛

主条目:唐武宗灭佛

唐武宗灭佛,自会昌二年(842年)始,至其驾崩(846年),灭佛时间共六年。史称“会昌法难”。

唐武宗喜好道术开成五年(840年)秋,召道士赵归真等81人入禁中,於三殿修金箓道场,亲受法箓。宰臣李德裕等厌恶佛法,此二人经常在唐武宗面前诋毁佛教[10]。会昌二年(842)十月,勒令僧尼戒行不精者还俗,财物入官,僧许留奴一人,尼许留婢两人。三年,查点外国僧人,并禁摩尼教等流传。令两街功德使疏理京城,公案无名者还俗,递归本贯,诸州道府皆同斯例。四年,诏禁供养佛牙,毁焚长生殿内道场经像,换为天尊老君之像。但毁佛主要的原因是当时寺院所属庄园增加,国家赋税收入减少[11]。加以僧伽腐败,僧侣不事生产,蠹耗天下[12][13]。会昌五年三月,勘检天下寺舍奴婢,八月,敕毁佛寺,勒僧尼还俗,下令并省寺院[14]。武宗下令没收寺院土地财产,毁坏佛寺、佛像,淘汰沙门,勒令僧尼还俗[15]。佛教受到极大的打击[16]。摩尼教、景教等宗教也受到波及,此后逐渐退出中原地区。

[编辑] 后周世宗灭佛

后周世宗在位时,北方五代更迭,兵革时兴,僧尼管理功令渐驰,以致寺僧浮滥,直接影响国家赋税、兵役[17]显德二年(955年),诏令整饬寺院,沙汰僧尼。凡无敕颁寺额之寺宇并皆停废,亲无侍养者不许出家。[18]存留寺院之外,民间的铜佛像全数没收入宫,用以铸钱。此后,中国北方的佛教日益衰落,而南方佛教仍继续发展。

[编辑] 参考文献

  1. ^ 1.0 1.1魏书·释老志》:“世祖初继位,亦遵太祖、太宗之业,每引高德沙门,与共谈论。……及得寇谦之道,帝以清净无为,有仙化之证,遂信行其术。时司徒崔浩,博学多闻,帝每访以大事。浩奉谦之道,尤不信佛,与帝言,数加非毁,常谓虚诞,为世费害,帝以其辩博,颇信之。”
  2. ^ 《魏书·世祖纪下》:“会盖反杏城,关中骚动,帝乃西伐,至于长安。先是长安沙门种麦于寺内,御驺牧马于麦中,帝入观马。沙门饮从官酒,从官入其便室,见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闻。帝怒曰:‘此非沙门所用,当与盖吴通谋,规害人耳!’命有司徒案诛一寺,阅其财产,大得酿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盖以万计。又为屈室,与贵室女私行淫乱。帝既忿沙门非法,浩时从行,因进其说。诏诛长安沙门,焚破佛像。”
  3. ^ 《滅佛法詔》:“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佛图形象及胡经,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
  4. ^梁传》(卷十一):“以伪太平七年遂毁灭佛法,分遣军兵烧掠寺舍,统内僧尼悉令罢道,其有窜逸者,皆遣人追捕,得则必枭斩,一境之内无复沙门。”
  5. ^ 《魏书》:“诸有佛图、形像及胡经,尽皆击破、焚毁;沙门无少长,悉坑之!”
  6. ^广弘明集》(卷八):“张宾谲诈罔上,私达其党,以黑释为国忌,以黄老为国祥。帝纳其言,信道轻佛,亲受符箓,躬服衣冠。有前僧卫元嵩,与宾唇齿相扇,惑动帝情,云僧多惰,贪逐财食,不足钦尚。”
  7. ^北史·周本纪》:“初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俗。并禁诸淫祀,非祀典所载者,尽除之。”
  8. ^ 《广弘明集》(卷十):“五众释民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
  9. ^续高僧传》(卷二十三):“数百年来官私佛寺,扫地并尽!融刮圣容,焚烧经典。禹贡八州见成寺庙,出四十千,并赐王公,充为第宅;三方释子,减三百万,皆复为民,还为编户。三宝福财,其赀无数,簿录入官,登即赏费,分散荡尽。”
  10. ^旧唐书·武宗纪》(卷一八上):“归真自以涉物论,遂举罗浮道士邓元起有长年之术,帝遣中使迎之,由是与衡山道士刘玄靖及归真胶固,排毁释氏,而拆寺请行焉。”
  11. ^ 《旧唐书·武宗本纪》(卷十八上),“洎于九州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晋、宋、梁、齐,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
  12. ^ 《续高僧传·慧胄传》:“释慧胄,姓王氏,蒲州蒲坂人,……后住京邑清禅寺。……九级浮空,重廓远摄,堂殿院宇,从事圆成,竹树森繁,园圃周绕;水陆庄田,仓廪碾硙,库藏盈满,京师殷有,无过此寺。”
  13. ^天童志》:浙江的天童寺,有田一万三千亩。跨三都、五县,有庄三十六所,每年收租三万五千斛;阿肓王寺,每年收谷三万斛。
  14.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载:“秋七月,……敕上都、东都两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天下节度、观察使治所及同、华、商、汝州各留一寺,分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五人。余僧及尼并大秦穆护、祆僧皆勒归俗。寺非应留者,立期令所在毁撤,仍遣御史分道督之。财货田产并没官,寺材以葺公廨驿舍,铜像、钟磐以铸钱。”
  15. ^ 《旧唐书·武宗纪》(卷一八上):“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16. ^ 据《唐会要》记载,当时拆毁的寺院有4600余所,招提兰若等佛教建筑4万余所,没收寺产,并强迫僧尼还俗达260500人。
  17. ^ 《广弘明集》(卷二十五):“自正觉迁谢,像法流行,末代陵迟,渐以亏滥,乃有猥贱之徒,规自尊高,浮堕之人,苟避徭役,妄为剃落,托号出家,嗜欲无厌,营求不息,出人间里,周旋 阓,……进违戒律之文,退无礼典之训。至乃亲行劫掠,躬自穿窬,造作妖讹,交通豪猾,伽蓝之地,本曰净居,栖心之所,理尚幽寂。近代以来,多立寺舍,不求闲旷之境,唯趋喧杂之方。缮筑崎岖,甍宇舛错。招来隐匿,诱纳奸邪。或有接近廓邸,邻迩屠酤,埃尘满室,膻腥盈道。”
  18. ^ 规定若要出家,男年十五以上,诵经百纸或读五百纸,女年十三以上,诵经七十纸或三百纸,陈状呈上,本郡考试以闻,祠部给牒方得剃度。禁止烧身、炼指等眩惑世俗、残害肢体的行为。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操作
导航
帮助
工具
其他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