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英语:Shang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成立于1949年5月。1955年2月改组为上海市人民委员会。1979年12月,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上海市人民政府。
[编辑] 组织结构
根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上海市人民政府目前共有44个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共23个,直属机构21个;此外,上海市监察局与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机构序列,但不计个数。另有部门管理机构6个。[1]
[编辑] 主要领导人
- 参见:上海市市长列表
[编辑] 军管时期(1949年5月至1950年10月)
1949年5月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任命市长1人、副市长3人,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副市长1人。
- 市长:陈毅(1949年5月-1950年10月)
- 副市长:曾山(1949年5月-1949年12月)、潘汉年(1949年5月-1950年10月)、韦悫(1949年5月-1949年12月)、盛丕华(1949年12月-1950年10月)
[编辑] 1950年10月至1955年2月
1950年10月市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市长1人、副市长2人,1952年7月政务院通过任命副市长1人,1953年3月政务院通过任命副市长3人。
- 市长:陈毅(1950年10月-1955年2月)
- 副市长:潘汉年(1950年10月-1955年2月)、盛丕华(1950年10月-1955年2月)、方毅(1952年7月-1953年2月)、许建国(1953年3月-1955年2月)、刘季平(1953年3月-1955年2月)、金仲华(1953年3月-1955年2月)
[编辑] 第七届市人大时期(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
[编辑] 第八届市人大时期(1983年4月至1988年4月)
[编辑] 第九届市人大时期(1988年4月至1993年2月)
[编辑] 第十届市人大时期(1993年2月至1998年2月)
- 市长:黄菊(1995年2月辞职)、徐匡迪(1995年2月上任)
- 副市长:徐匡迪(主持市政府常务工作、1995年2月离任)、赵启正(1998年1月离任)、华建敏(1994年12月上任、1996年10月免职)、谢丽娟(1996年6月辞职)、夏克强、孟建柱(1996年10月免职)、蒋以任、沙麟(1996年2月辞职)、龚学平(1997年10月免职)、左焕琛(1996年2月上任)、陈良宇(1996年10月上任)、冯国勤
[编辑] 第十一届市人大时期(1998年2月至2003年2月)
[编辑] 第十二届市人大时期(2003年2月至2008年2月)
[编辑] 第十三届市人大时期(2008年2月至今)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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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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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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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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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直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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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部门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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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派出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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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直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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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监察局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注2: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 物价局牌子,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 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地方税务局和 国家税务局合署办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 外国专家局、 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卫生局挂 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 版权局牌子,民防办公室挂 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挂 市政府协作办公室、 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牌子,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挂 林业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海洋局和水务局 合署办公,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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