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城市
|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2011年11月10日) 请协助添加来自可靠来源的引用以改善这篇条目。无法查证的内容会被提出异议而移除。 |
全球城市(英语:Global city)又稱世界級城市或國際大都會,指在社會、經濟、文化及政治層面直接影響全球事務的城市。近年,基於全球化(即全球金融、電訊和交通)的擴張,全球城市漸漸為人熟悉。全球城市一詞由荷裔美籍學者薩斯基亞·扎森於1991年的作品中首創,與巨型城市相對。
目录 |
[编辑] 一般特點
|
|
此條目或章節可能包含原创研究或未查证内容。 请协助添加参考资料以改善这篇条目。详细情况请参见讨论页。 |
全球城市的定義較主觀,但全球城市[來源請求]:
- 國際性、為人熟知(人們一般會說「巴黎」而非「法國巴黎」)。
- 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且具影響力(舉例,紐約市是聯合國總部的所在地)。
- 相當大的人口(都會區中心至少要有100萬人口,典型的要幾百萬。但这不是必需的,像蘇黎世,其城區人口就連40萬都不到)。
- 至少一個重要的國際機場(舉例:香港国際机场、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作為國際航線的中心。
- 先進發達的交通系統,如高速公路及大型公共交通網絡,提供多元化的運輸模式(地下鐵路、輕軌運輸、區域鐵路、渡輪或巴士),如東京地鐵、紐約地鐵、倫敦地鐵。
- 先進的通訊設備,如光纖、無線網絡、流動電話服務,以及其他高速電訊線路,有助於跨國合作,如首爾及香港。
- 亞洲城市要吸引外來投資,並設有相關的移民社區,例如:香港和新加坡。
- 西方城市設有國際文化社區(如唐人街、小義大利、小東京等移民社區)。
- 國際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公司總部(尤其是企業集團)和股票交易所,並對世界經濟起關鍵作用,例如:香港交易所、纽约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
- 蜚聲國際的文教機構,如博物館和大學,例如:羅浮宮、大都會博物館。
- 濃厚的文化氣息,如電影節、首映、熱鬧的音樂或劇院場所;交響樂團、歌劇團、美術館和街頭表演者。
- 非凡的世界級城市建築,可為城市帶來一些影响力,如:紐約、倫敦、東京、新加坡、香港、巴黎和悉尼,這些城市已顯露其廣大規模和影響力。
- 強大而有影響力的世界性媒體,如英國廣播公司、CNN、《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泰晤士報》、《世界報》、《國際先驅論壇報》、美聯社、法新社和路透社。
- 強大的體育社群,如體育設施、本地聯賽隊伍,以及舉辦國際體育盛事的能力和經驗,如奧運會、世界盃足球賽或大滿貫網球賽盛事。
- 在沿海城市中,擁有大型且繁忙的港口(例如東京、紐約及香港)都能夠是其中一個特點。
- 倫敦、巴黎、東京和紐約傳統上被認為是「四大世界級城市」。同時,它們也被視為全球資本主義的象徵。
在某些已開發國家,其郊區的發跡,加上製造業向發展中國家的不斷遷移,導致城市明顯的衰落。因此,要推動城市的復興、旅遊業和稅收,近年小型城市的政府及其選民冒起了建立「世界級」城市的念頭。
[编辑] GaWC的世界级城市名冊
1999年,全球化与世界级城市研究小组与网络(Globalization and World Cities Study Group and Network,GaWC)以英国拉夫堡大学为基地,尝试为世界级城市定义和分类。世界级城市名册于GaWC 5号调查学报 [1][2]中概述,以国际公司的「高级生产者服务业」供应,如会计、广告、金融和法律为城市排名。GaWC的名册确认了世界级城市的3个级别及数个副排名。下列为2010年版排名。
參照 GaWC 官方名冊
- 第1级世界都市++
- 第1级世界都市+
- 第1级世界都市
- 第1级世界都市-
- 第2级世界都市+
- 第2级世界都市
- 第2级世界都市-
- 第3级世界都市+
- 第3级世界都市
- 第3级世界都市-
[编辑] 2010“对外政策”杂志全球城市指数
2010年,美国杂志《对外政策》(Foreign Policy)在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教授萨斯奇亚·萨森等人和一些组织的研究基础上,发表了全球城市的排名[3]。此项排名的研究是在5个领域:商业活动、人力资源、信息交流、文化积累及政治参与的基础上开展的。入选的65个城市分别是:
| 排名 | 城市 | 排名 | 城市 | 排名 | 城市 | 排名 | 城市 |
|---|---|---|---|---|---|---|---|
| 1位 | 21位 | 41位 | 61位 | ||||
| 2位 | 22位 | 42位 | 62位 | ||||
| 3位 | 23位 | 43位 | 63位 | ||||
| 4位 | 24位 | 44位 | 64位 | ||||
| 5位 | 25位 | 45位 | 65位 | ||||
| 6位 | 26位 | 46位 | |||||
| 7位 | 27位 | 47位 | |||||
| 8位 | 28位 | 48位 | |||||
| 9位 | 29位 | 49位 | |||||
| 10位 | 30位 | 50位 | |||||
| 11位 | 31位 | 51位 | |||||
| 12位 | 32位 | 52位 | |||||
| 13位 | 33位 | 53位 | |||||
| 14位 | 34位 | 54位 | |||||
| 15位 | 35位 | 55位 | |||||
| 16位 | 36位 | 56位 | |||||
| 17位 | 37位 | 57位 | |||||
| 18位 | 38位 | 58位 | |||||
| 19位 | 39位 | 59位 | |||||
| 20位 | 40位 | 60位 |
[编辑] 各领域十强排名
| 排名 | 商业活动 | 人力资源 | 信息交流 | 文化积累 | 政治参与 |
|---|---|---|---|---|---|
| 1位 | |||||
| 2位 | |||||
| 3位 | |||||
| 4位 | |||||
| 5位 | |||||
| 6位 | |||||
| 7位 | |||||
| 8位 | |||||
| 9位 | |||||
| 10位 |
[编辑] 2006年全球城市會議
2006年全球城市會議 [4] 於2006年6月29日假利物浦希望大學舉行,由Dr. Lawrence Phillips主持。會議旨在確定「全球城市」的定義,評核準則包括:城市的形象、敘述、經濟、規劃和市民的體驗。會議也會探討是否只有已知的「四大世界級城市」──倫敦、巴黎、紐約和東京,才可享有全球城市的地位;又或者,發展迅速的亞洲城市或第三世界可否列入世界級城市。
[编辑] 其他準則
GaWC的名冊以特定的準則為主,所以其他佔有全球意義的城市未必包括在內。以下是一些例子:
[编辑] 世界級城市列表
根據個別準則排名
| 排名 | 城市人口(整體) | 城市國際化指數 | 機場全年貨運量 | 生活指數 [5] | 地鐵系統全年載客量 | 機場全年載客量 | 億萬富翁數目 [6][7]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 「『世界級城市網絡』中的美國城市」 Peter J. Taylor 和 Robert E. Lang,2005年2月 (英文)(PDF格式報告)
- 城市地方的相關連結總匯 (英文)
- 世界級城市 查爾斯史都華大學Jennifer Curtis的文章 (英文)
- 世界體系的城市體系:研究議程 猶他大學Jeffrey Kentor 和 Michael Timberlake 與加州大學爾灣分校David Smith (英文)
- 《2001年世界城市狀況》 聯合國人類住宅區計劃署 (英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