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选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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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选举制(Two-round system)又稱「兩輪投票制」、「兩輪決選制」(Run-off election),指选举無法一次選出結果時,采用两轮投票的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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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编辑]
如果某选举中没有任何一个人過半数的选票,那么选票最多的两个候选人进入下一輪选举,被选举人不得投票。适用于立法机构和总统的选举,比如法國第五共和的国民议会議員和总统选举:
- 總統選舉所採用的制度,在第一輪投票中得到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可當選為總統,如果沒有候選人在第一輪投票中得到過半票數,則第一輪投票中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可以進入第二輪投票,第二輪投票中得票較多的候選人則當選為總統。
- 國民議會議員選舉採用的方式,如得票過半數即可當選,均未過半則得票率達12.5%者進入二輪決選,以得票最多者當選。
值得注意的是除單一選區外,複數選區採名單比例代表制的選舉也可兩輪投票,例如現行匈牙利國會、法國部份地方議會選舉。
選舉方式[编辑]
- 在首輪投票中擇得票最多的兩人,進入二輪決選,以得票過半數者當選。例如美國副總統選舉第二輪由參議院選出方式,現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 在首輪投票中擇得票最多的兩人,進入二輪決選,以得票最多者當選:
- 在首輪投票中得票達到門檻者,進入二輪決選,以得票最多者當選。例如上述的法國第五共和國民議會議員選舉。
- 在首輪投票中擇得票達到門檻前三人,進入二輪決選,以得票最多者當選。例如匈牙利定於2014年汰除的國會議員選舉方法,得票率達到15%的前三人,或達15%卻不足三人則改為得票最多的三人進入第二輪選舉。
採用國家[编辑]
奥地利,巴西,芬兰,法国,加纳,葡萄牙,罗马尼亚等国家的总统选举采用这种制度。在美国,有些选举也采用这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