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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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在2001年7月16日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莫斯科簽署的條約。此條約是中俄北京條約之後的第一个平等條約,並正式確立中國與俄友好關係。

《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在軍事、領土、主權、貿易、科學各方面得到肯定。第五條肯定俄方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及俄方反对台湾独立,但条约缔约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不是中華民國。第六條肯定俄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代疆界,承認符拉迪沃斯托克及鄰近遠東地區不再為中國的領土,但中華民國仍未放棄聲索由俄國治理的江東六十四屯以及唐努烏梁海,仍然主張中俄國界應以清代條約作準。[1]

[编辑] 參考資料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1. ^ 行政院新聞局中華民國年鑑『 九十三年版 』 第一篇 總論 第二章 土地 第二節 大陸地區,民國94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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