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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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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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1980年后正式设立的,主管党内的情报、治安、警卫、劳教、司法、检察等系统的负责机构。它的前身是“中共中央法制委员会”、“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等。

目录

组织机构 [编辑]

政法委员会由中共中央到各省(区)、市、县四级,均有相应机构设置;而一般基层乡镇党组织则不设此机构。中央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是它的主要负责人,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工作。在各地方党委的政法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等领导职位;其中,书记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政法委机关的工作公务员均享受警衔津贴。

历史沿革 [编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决定,设立了“中共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先后为陈绍禹谢觉哉
  • 1958年,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員會又决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彭真为第一任组长。
  •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该小组被撤销;但此项工作一直由康生负责。在康生病逝后,该项职务由汪东兴接掌。
  • 1980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通知》;当年3月决定,由彭真担任重新设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一职。
  • 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将政法委规定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联系、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 1988年,国家进行机构改革,实行党政分开;同年5月19日,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但大多数省级以下党委的政法委员会,并未立刻随之撤销。
  • 1990年3月,中共中央又决定恢复设立“中央政法委员会”,而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也进一步加强完善。
  • 1991年2月,中共在中央、省、地、县级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 1999年7月,根据中共取缔法轮功组织的需要而成立的“610办公室”(对外称“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还有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编辑]

  • 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 协助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
  • 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 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 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 指导地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等。

现任组成人员 [编辑]

書記:
  • 孟建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副国级)
副書記:
委員:
秘書長:
副秘書長:

历任负责人 [编辑]

中央政法小组 [编辑]

  1. 彭真,1958年6月-1959年5月
  2. 罗瑞卿,1959年5月-1960年12月
  3. 纪登奎,1978年6月-1980年1月

文革时期 [编辑]

  1. 康生,1966年5月-1975年12月
  2. 汪东兴,1975年12月-1978年6月

改革开放时期 [编辑]

任次 姓名 照片 上任 卸任 其他职务 时任总书记
1 彭真 Peng Zhen.jpg 1980年 198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华国锋(党主席)
2 陈丕显 1982年 1985年 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胡耀邦
3 乔石 1985年 199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 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
4 任建新 1992年 1998年 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江泽民
5 罗干 1998年 200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 江泽民胡锦涛
6 周永康 Zhou Yongkang.png 2007年 2012年11月 中央政治局常委 胡锦涛
7 孟建柱 2012年11月 现任 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 习近平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