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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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開,出席大会代表1510名,代表當時全国3500多万名党员。

会上,华国锋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报告第一部分总结了同「四人帮」的斗争。指出,这次代表大会是在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斗争取得伟大胜利的情况下,提前召开的。报告虽然宣告「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但并没有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反而加以肯定。报告中说:“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必将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史上的伟大创举而载入史册”,并说:“文化大革命这种性质的政治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报告的第二部分分析了形势和指出了今后的任务。报告在分析形势的前提下,提出了八项任务:

  1. 要把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进行到底。
  2. 要搞好整党整风,加强党的建设。
  3. 要把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整顿好、建设好。
  4. 要抓革命促生产,把国民经济搞上去。
  5. 要搞好文化教育领域的革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教育事业。
  6. 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
  7. 要发扬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
  8. 要贯彻执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建设社会主义。

代表们听取了叶剑英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报告指出,“四人帮”破坏党的建设,妄图按照资产阶级的面貌改造我们党。“十一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十大”的党章作了不少的修改,但仍保留了“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提法,没有从指导思想上根本否定“九大”和“十大”的党章。

大会选举了新一屆中央委员会委员201人,中央候补委员132人。

最后,邓小平致闭幕词。他强调指出,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和作风,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服务;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全党、全军、全国努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他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要高举和捍卫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人类做出较大贡献而努力奋斗。

这次代表大会初步总结了粉碎“四人帮”斗争的经验,强调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于动员全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有重要意义。但是,这次大会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华国锋“左”的错误影响,未能完成从理论到党的指导方针上根本拨乱反正的任务。

目录

[编辑] 一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於1977年8月19日在北京举行。會議选举了新一屆中央領導机构,名單如下:

  1. 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
  2. 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
  3.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
  4. 中央政治局委員:华国锋(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韦国清乌兰夫方毅、邓小平、叶剑英、刘伯承许世友纪登奎苏振华、李先念、李德生吴德余秋里、汪东兴、张廷发陈永贵陈锡联耿飚聂荣臻倪志福徐向前彭冲
  5. 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陈慕华赵紫阳赛福鼎

[编辑] 二中全会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1978年2月18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的召开,作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全会对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各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76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10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和《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决定提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名单,决定分别提请五届人大和五届政协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新歌词,也决定提请五届人大会议讨论。

[编辑] 三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被普遍认为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会议,被称为是“新时代的遵义会议”。

在邓小平主导下,会议决定抛弃持续了多年的“以阶级斗争为纲”,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和“两个凡是”的束缚,重新确立了党的马克思主义的路线,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从此将中心指导思想由阶级斗争转到经济建设上。从此中国逐渐形成了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以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中国走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道路。

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邓颖超(女)、胡耀邦王震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補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为中央委员(1982年8月30日中共十二大预备会议予以追認)。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全會決定在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加強民主,明確中共的思想路線,加強中共的領導機構和成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會選舉陳雲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鄧穎超為第二書記,胡耀邦為第三書記,黃克誠為常務書記。

[编辑] 四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979年9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這次全會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三十周年前夕,粉碎「四人幫」三年來取得一系列偉大勝利,在全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情況下舉行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討論通過葉劍英代表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

全會增補王鶴壽劉瀾波劉瀾濤安子文李昌楊尚昆周揚陸定一洪學智彭真蔣南翔薄一波等12人為中央委員(1982年8月30日中共十二大預備會議予以追認)。全會選舉趙紫陽、彭真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编辑] 五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於1980年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全會的主要議程包括:(一)討論和通過關於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定;(二)增選中央政治局常委;討論和通過關於成立中央書記處書記的決議;(三)討論和通過《關於黨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四)討論《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改草案)。

全會決定提前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胡耀邦、趙紫陽為中央政治局常委,決定設立中央書記處作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常設工作機構,全會選舉胡耀邦為中央書記處總書記,選舉萬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窮余秋里楊得志、胡喬木、胡耀邦、姚依林、彭沖為中央書記處書記。

全會正式為已故的前中共中央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平反,決定撤销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強加給劉少奇的“叛徒、内奸、工賊”的罪名和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内外的一切職務”的錯誤決議,撤销原審查報告,恢復劉少奇作為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和無產階級革命家、黨和國家的主要領導人之一的名譽;在適當時間為劉少奇舉行追悼會;因劉少奇問題受株連造成的冤假錯案,由有關部門予以平反。

全會根據黨内外廣大群眾的意見,決定批准汪東興、紀登奎、吳德、陳錫聯等四人辭職的請求,免除或提請免除他們所擔任的黨和國家的領導職務。

全會決定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建議,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中的「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的規定,予以取消。

[编辑] 六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這次全會的主要內容是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對建國32年來中共的重大歷史事件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作出了正確的總結,科學地分析了在這些事件中中共的指導思想的正確和錯誤,分析了產生錯誤的主觀因素和社會原因,實事求是地評價了偉大領袖和導師毛澤東在中國革命中的歷史地位,充分論述了毛澤東思想作為中共的指導思想的偉大意義。徹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

全會一致同意華國鋒辭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請求。選舉胡耀邦為中央委員會主席;趙紫陽、華國鋒為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鄧小平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由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華國鋒組成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增選習仲勛為中央書記處書記。

[编辑] 七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於1982年8月6日在北京舉行。全會決定9月1日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央委員會向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改草案)》,一致決定將這兩個文件提交中共十二大審議。

全會還通過因年事已高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劉伯承蔡暢的致敬信,表達全黨對他們的親切問候崇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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