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保留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后更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作为国土资源部的部管国家局[1]。
有关法律法规 [编辑]
法律 [编辑]
行政法规 [编辑]
部门规章 [编辑]
內設機構 [编辑]
- 办公厅
-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 政策法规司
- 调控和监测司
- 规划司
- 财务司
- 耕地保护司
- 地籍管理司
- 土地利用管理司
- 地质勘查司
- 矿产开发管理司
- 矿产资源储量司
- 地质环境司
-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 人事司
- 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局
- 执法监察局
部管国家局 [编辑]
直屬事業單位 [编辑]
- 中国地质调查局
- 天津地调中心
- 沈阳地调中心
- 南京地调中心
- 武汉地调中心
- 成都地调中心
- 西安调查中心
-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 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 水文地质环境地调中心
- 发展研究中心
- 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 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科学院
- 机关服务局
- 油气中心
- 咨询研究中心
- 信息中心
- 财务审核中心
- 宣教中心
- 评审中心
- 人力中心
- 宝石中心
- 整理中心
- 经研院
- 规划院
- 中国大地出版社
- 国土资源报社
- 博物馆
- 法律中心
- 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 中国矿业报社
历任部长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 主要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07-12-23] (中文(简体)).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