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原屬軍系,建立于1982年5月10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和中央军委科学技术装备委员会合并而成,其工作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双重领导,管理各有关工业部门的国防科研、军品生产和军品外贸。1998年3月10日机构改革时,原国防科工委改组为总装备部,另成立一个属政府部门的国防科工委。原管理国防工业的职能、国家计委国防司的职能,以及各军工总公司承担的政府职能,统归新组建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管理;同时将各军工总公司改组为若干企业集团;并保留了国家航天局和国家原子能机构。
根据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将原国防科工委除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都纳入到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成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原主要职能 [编辑]
- 国防科工委要与中央军委有关部门配合,负对军事装备的生产供应、科研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 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和军品转民用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 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质量、标准、重大科研项目及其推广工作
- 拟定核子、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对其实施行业管理
- 负责国家核电站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 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主要機構設置 [编辑]
辦公廳、政策法規司、綜合計劃司、財務司、系統工程司、科技質量司、民品發展司、民爆器材監督管理局、國際合作司、人事教育司等。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對外代表國家,對內也作為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下屬機構。
委托管理单位 [编辑]
军工企业 [编辑]
部门规章 [编辑]
历任主任 [编辑]
- 陈 彬
- 丁衡高
- 曹剛川
- 劉積斌
- 張雲川
- 张庆伟(2007年8月-2008年3月)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