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邪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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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宣佈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合作的教派均屬於“反動會道門”組織而取締,共取締300多種會道門,信徒總計超過1300萬人,其中以對一貫道的鎮壓最為徹底。而在随后的政治运动中,几乎所有宗教都受到严重打压。

1999年7月20日,中共對法輪功展開鎮壓後,也動用各種力量[註 1]打擊其他一些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所異議的新兴宗教組織,这些组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是“邪教组织”,但这点大都并不为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认可。[1]

目录

[编辑] 定义

参见:邪教

邪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中认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本条目所谓政府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和内地各级政府,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编辑] 教派及其组织列表

(按发公文查禁的先后顺序排列)[3][4]

[8]

[编辑] 法律法规和政策

  • 1982年制定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规定:“已被取缔的一切反动会道门和神汉、巫婆,一律不准恢复活动。凡妖言惑众、骗人钱财者,一律严加取缔,并且绳之以法。”
  •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对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予以定罪量刑......
  • 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5]
  •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的决定(草案)》的说明[16]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1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19]

[编辑] 注释

  1. ^ 公安國保國安武警610辦公室、檢察院、法院等等

[编辑] 参考文献

  1. ^ 美众议院通过决议案吁中国停止迫害法轮功VOA,2010年3月17日
  2. ^ 高法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 ^ 简论当代中国邪教演变的历史轨迹
  4. ^ 我国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
  5.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199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查禁取缔" 呼喊派" 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知》(厅字[1995]50号),明确“呼喊派”(包括其演变出的"“常受教” 、“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能力主”、“实际神”等派系)、门徒会(在湖北等地又称“旷野窄门”)、“全范围教会”、“灵灵教”(又称"“属灵教”、“灵灵派”)、“新约教会”(又名“基督灵恩布道团”)、“观音法门”、“主神教”
  6. ^ 邪教“主神教”覆灭. 人民日报. 1998年11月10日. 
  7. ^ 1995年8月28日,公安部在《关于对“被立王”组织依法定性的批复》(公政[1995]第470号)中,认定“被立王”为邪教组织
  8. ^ 8.0 8.1 8.2 8.3 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中,明确“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儿女”、“达米宣教会”为邪教组织。
  9. ^ 1996年3月19日,公安部在《吉林省公安机关查处韩国邪教组织“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总会”的渗透活动》中,明确“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为邪教组织
  10. ^ 1997年5月6日,公安部在《关于将“统一教”定性为邪教组织的批复》(公政[1997]第290号)中,认定“统一教”为邪教组织
  11. ^ “主神”是神还是人?——揭开中国第一邪教教主的真面目. 人民日报. 1999年. 
  12. ^ 1999年3月12日,公安部发《关于查处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1999]165号),认定“三班仆人派”为邪教组织
  13. ^ “法轮功”邪教问题答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0-08-05]. 
  14. ^ 原国保官员郝凤军:我为什么逃离中国
  15.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16. ^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7.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8.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

[编辑] 延伸阅读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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