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的前身是1955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机械工业部(1955年-1958年),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核工業發展建设和核武器制造,参加了“两弹一星”工程。1958年,原三机部被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机械工业部(1958年-1982年)。1982年,原二机部被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1988年4月,核工业部被撤销,其原有职能划入新建的能源部,同时组建了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承担核军工、核电、核燃料、核应用技术等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以及对外经济合作和进出口业务。
目录 |
[编辑] 历任部长
[编辑] 第三机械工业部(1955年-1958年)
[编辑] 第二机械工业部(1958年-1982年)
- 宋任窮
- 刘杰(1960.9.30-文革初期)
- 吕世英(1967.5-1968 军管会主任)
- 袁学凯(1968-1970.6 军管会主任) (70.06-73.05 革委会主任)
- 刘西尧(1975.1-1977.1)
- 刘伟(1977.1-1982.5)
[编辑] 核工业部(1982年-1988年)
[编辑] 机构设置
- 二局
- 三局: 地质局 雷荣天副部长负责。辖6个地区管理局,51个大队,分布24个省,6万多人
- 四局: 工程局
- 五局: 科技局
- 七局: 同位素应用局,同时是国家科委八局
- 八局
- 九局:核武器局,领导九所与221厂。1964年,九局、九所、221厂合并为九院。1974年复设九局。
- 十局: 设备局
- 十一局: 情报所
- 十二局: 矿治局
- 十三局: 设计院
- 十四局: 最初为404厂,1963年后为堆工局。
- 十五局: 兰州铀浓缩厂
- 物资局
- 军工局,1980年代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