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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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挂牌子 | 国家预防腐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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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署办公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 主要官员 | |
| 部长 | 黄树贤(中纪委副书记) |
| 副部长(4) | 屈万祥 王 伟 姚增科 郝明金 |
| 机构概况 |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监察机关 |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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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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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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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 总部 |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 |
| 邮政编码 | 100053 |
| 举报中心 | |
| 实际地址 | 接待室: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甲2号 |
| 通信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 |
| 邮政编码 | 100053 |
|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 |
| 特服热线 | +86 (0)10 12388 |
| 官方外网首页 | www.mos.gov.cn |
| 信息公开主页 | 监察部信息公开目录 |
| 机构沿革 | |
| 1949-1954 | 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 |
| 1954-195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 1959-? |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 |
| 1978-1986 |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 198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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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是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授予行政监察权力的国务院监察机关,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1993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监察部与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1993年起,地方各级监察机关与当地同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
目录 |
历史沿革 [编辑]
-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於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了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根据首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1]。
-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後,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监察部,原职能改由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负责[2]。
- 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复设监察部。
- 1987年7月1日,监察部正式对外办公。
- 自1993年起,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各級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
职责权限 [编辑]
- 監察各省、地區政府以及政府部門在遵守和執行紀律、法規和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 處理對各級機關、公務員的申訴、投訴;
- 調查以及檢控違規的機關、公務員;
- 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監察部擁有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以及行政處分權。
机构设置 [编辑]
内设机构 [编辑]
監察部內部設立23個司(局):
- 負責經濟監督、工業能源、交通農林、文衛科教、政法新聞等的中央國家機關監察司5個;
- 負責監察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等的地方監察司4個;
- 處理日常事務、決策等綜合部門14個,包括辦公廳、監察綜合、案件審理、宣傳教育、法規建設、信訪舉報、執法監察、人事管理、理論研究等。
派出机构 [编辑]
監察部亦在國務院所屬的政府部門共50個單位設立了派駐監察局、監察專員辦公室,而沒有派駐的單位,則設立了內部監察機構。
事业单位 [编辑]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邮政编码:100813)
- 信息中心
- 电化教育中心
- 中国方正出版社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邮政编码:100053)
- 中国监察杂志社
- 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 行政监察研究所(中国监察学会)
历任部长 [编辑]
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 [编辑]
监察部部长 [编辑]
- 钱 瑛(1954年9月29日-1959年4月28日)
機構撤銷,職位懸空(1959年-1987年) - 尉健行(1987年6月23日-1993年3月29日)
- 曹庆泽(1993年3月29日-1998年3月18日)
- 何 勇(1998年3月18日-2003年3月17日)
- 李至伦(2003年3月17日-2007年4月28日)
- 馬 馼(2007年8月30日-2013年3月16日)
- 黄树贤(2013年3月16日至今)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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