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中央博巴自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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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中央博巴自治政府,亦称博巴依得瓦[1]博巴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隶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是当时为共产国际支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个藏族自治政府,由博巴人民第一次代表大会1936年5月5日西康甘孜(今四川甘孜)建立,由长征途中的红四方面军协助当地藏人成立,范围包括道孚泰宁炉霍甘孜县瞻化[2]雅江[3]多德任政府主席[4],其他主要人员包括还夏格刀登邦达多吉恭布泽仁扎喜旺徐等。[5]

目录

[编辑] 博巴政府革命党党纲

十条党纲:[5]

  1. 打倒汉官、军阀和英、日帝国主义,没收其金厂、矿山、土地、财产,给与博巴依得瓦;
  2. 番人(藏人)独立,建立博巴依得瓦独立政府,博巴坐自己的江山;
  3. 建立博巴独立军,保卫博巴独立;
  4. 土地分给博巴依得瓦,分给谁种的就归谁所有,可以自由买卖,出租典当,奖励用大地修水道;
  5. 废除等级制度,博巴依得瓦人人平等自由,特别要保护妇女和青年;
  6. 信教自由,还俗自由,喇嘛庙的土地财产不没收;
  7. 解放奴隶,废除奴隶差役,取消苛捐杂税;
  8. 发展牧畜,保护牛场牧地,改善牧民生活;
  9. 减轻粮税,奖励商业,保护工人;
  10. 联合红军和赞助博巴独立的一切团体和个人。

[编辑] 参考文献

  1. ^ 中文意为“藏人政府”
  2. ^ 现在的新龙县
  3. ^ 少数民族革命政权
  4. ^ 多德是德格土司格达活佛等任副主席
  5. ^ 5.0 5.1 回忆扎喜旺徐同志,作者:平措汪杰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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