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边防海警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边防部队过去的部队编制,曾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主要负责近海治安,人員主要由公安海警學院訓練。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相比,海警曾经是中国唯一的海上武装执法力量。[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边防海警部队被整合入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重组的国家海洋局属于国土资源部,同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2]。
香港及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相關事務則分別為香港警務處水警總區及澳門海關負責。
海警装备為218型巡逻艇、HP1500-2型“海豹”高速巡逻艇及618舰,近期新一代海警轻巡逻舰618B型大量服役于各支海警部队。海警618B型轻巡逻舰属新型警用舰船,全长63.5米,宽9米,型深4.746米,满载排水量651.38吨,最大航速25.6节(约47.4千米/小时),配备有尾部摩托艇、气胀式救生筏以及武器、导航、通信等设备,装备有高压水炮、64毫米口径防爆炮、37毫米炮。
另有千噸級的1001舰為旗艦和2艘海军053級护卫舰改裝成的巡逻艦。
组织结构[编辑]
- 公安海警学院(宁波)(公安部属,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
- 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大连)
- 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丹东)
- 河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秦皇岛)
- 天津市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天津)
- 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威海)
- 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青岛)
- 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太仓)
- 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大队(海门东灶港)
- 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上海)
- 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台州)
- 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宁波)
- 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温州苍南、平阳)
-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福州)
-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泉州)
-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厦门)
-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广州)
-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汕头)
-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湛江)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北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防城港)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钦州)
-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海口)
-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三亚)
-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文昌)[3]
各國的類似單位[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