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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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员会,简称政法委,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司法机构实施领导的党内机构,具体职能是指导、协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的工作. 但各级政法委并无对同级武警部队的指挥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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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组织结构
中共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政法部门则名为“中国共产党某地方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主管同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构,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反邪教等。但不分管信访,同级的信访局隶属于同级地方党委办公厅(办公室)。
[编辑] 历史沿革
1958年,各级党委设立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归口管理公检法司的工作。1980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委)的通知》,各级党委设立政法委员会。1991年2月,各级党委均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同级政法委合署办公。
[编辑] 领导体制
實行首长(書記)負責制。政法委书记进入同级党委常委会。政法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工作。政法委设专职副书记,公检法的负责人兼任政法委副书记。
[编辑] 内设机构
各级政法委一般设有:
- 办公室(负责文秘、信息、档案、督办、财务、接待、安全、保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计划生育、离退休、人事、机关党群等)
- 政治部(或称政治处、政工科),内设干部管理、宣传教育等部门。负责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考核政法系统干部;组织、协调政法系统干部交流和教育培训工作等等。
- 纪检组
- 调查研究室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内设综合科、指导科),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调研与协调、普法宣传、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等。
- 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简称“维稳办”),承担综合分析、调查研究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对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已布置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指导、协调、处理有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 执法监督室(涉法涉诉信访办) ,调查掌握执法执纪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指导、协调、督办领导批示的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的案件;组织、参与协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与地区之间有争议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直接查处影响大的政法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承办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并督办落实;负责涉法涉诉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610办公室,加挂同级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斜教问题办公室牌子)
- 法学会
[编辑] 争议
中国知名异见人士吕耿松曾在《北京之春》雜誌上撰文,引用歷史事實、法理論證、與學者意見认为,政法委员会的存在本身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是個缺乏法律依据、破坏司法独立的违宪组织。在民主國家,最高法院院長(或首席大法官)是独立于行政首長和國會議長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竟然還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作工作汇报,可說是中国司法的悲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