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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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文是關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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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文件,只有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才能制定、修改。

[编辑] 章节

《中国共产党章程》包括如下章节:

  • 总纲
  • 第一章 党员
  •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 第六章 党的干部
  • 第七章 党的纪律
  •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 第九章 党组
  •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编辑] 历次修改

中国共产党章自1921年诞生至十七大先后制定、修正过十七次。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党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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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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