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闸北淞沪铁路旁横浜桥附近东宝兴路254弄28支弄8号的一栋石库门住宅内举行[1]。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任弼时、彭湃、陈乔年等20人代表當時全国994名党员参加大会。
本次大会主要讨论了当如何加强对革命运动的领导以及党在组织和群众工作上如何准备的问题。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报告》、《中共第四次全国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大会决议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大会选举了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项英、瞿秋白、彭述之、谭平山、李维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中央局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原址已毁于1932年一二八事变。1980年代原址改建三幢五层公房。1995年中共四大召开70周年时,上海市政府在此处立碑纪念。
[编辑] 参考文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