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外汇兑换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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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外汇兑换券,俗称“外汇兑换券”、“外汇券”,为中国银行发行,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流通、特定场合使用,面额与人民币等值的一种特定货币,但不是另一种货币。分为1979年和1988年二个版本,外汇兑换券自1980年4月1日开始流通,1995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编辑] 沿革

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中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和对外经济文化交流活动的不断增加,来中国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日渐增多,专门为他们服务的宾馆、商店及其他服务部门也相应增加。由于中国实行统一的人民币市场,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为便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驻华外交、民间机构常驻人员在这些场所购买物品和支付费用,所以有发行外汇兑换券的需要。外汇兑换券的兑换手续是:凡国外旅客、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入境时,所携入的外币、外汇可一次向中国银行兑换成外汇券。出境时,如有剩余外汇券来不及兑回外币时,允许自由携出境外,以后来华时可再携入使用。

1979年1988年版的两种外汇券,共有7种面额:分别为一百元、五十元、十元、五元、一元、五角、一角;9个版别,外汇券正面为中国的风景名胜和中文“中国银行外汇兑换券”的字样及金额;背面则为英文“BANK OF CHINA FOREIGN EXCHANGE CERTIFICATE”和中英文字“本券的元与人民币等值。本券只限在中国境内指定范围使用,不得挂失”的字样及金额。

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外国人到中国可用外币兑换“外汇券”,并到特殊的地点,如友谊商店,购买当时人民币无法购买的紧缺商品。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短暂事物。

1995年1月1日,外汇券停止市面上流通,由中国银行回收。外汇券设计精美,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的票据,现在已成为收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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