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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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內地(简称内地),源於清朝的「內地十八省」,現一般意同內陸、本土或境內地区,即相對於沿海地區或邊疆地區,較靠近內陸中心的部分。由於兩岸三地在政治與文化上的差異,該詞的具體所指隨不同語境及使用地點而有所不同,例如,對於香港和澳門,兩地主權回歸中國後,「中国内地」主要用來指稱香港、澳門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實際領土,有時與中国大陆可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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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中國大陸各地的用法
「內地」一詞在中国大陆有多種不同用法及解釋,語境一般是“同一國的內陸地區”,即“境内地區”。
- 沿海省市和边疆省区,把非沿海和非边境省市,称之为「内地」。
历史上,上海等通商口岸城市,将非通商口岸地区均称为「内地」。
[编辑] 港澳的用法
在香港與澳門,「中國內地」與「中國大陸」同義,語境等同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内陆,而「內地」一詞在1997年和1999年香港、澳門主權移交前幾乎無人使用,初時多以「大陸」、「北京當局」稱呼中國及其政府,出入中國旅行證件則以「回鄉證」稱之。
但在1997年和1999年以後,香港特區政府及澳門特區政府開始大量在官方文件及媒體艺人中以「內地」一詞代替之前使用的「大陸」(或「中國大陸」)一詞,語境之意更加認同一個中國原則。在地理上,香港的一些土地如九龍半島、新界,澳門半島都跟中國大陸直接相連,故「大陸」一詞並不準確。然而在民眾日常口頭稱呼或很多非正式文件中,基於使用已久的習慣,仍以「大陸」指代中國大陸。在非官方領域,「大陸」、「國內」、「內地」等詞語均普遍通用。
此外,中國政府在跟港澳地區交流或簽署文件時,也以「內地」一詞自稱中國領土除特區外之大陸地區。港澳居民入境中國大陸的旅行證件,即稱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前稱「港澳同胞回鄉證」)。
[编辑] 台灣的用法
中華民國憲法第135條:「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代表名額及選舉,其辦法以法律定之。」在此「內地」指回民居住地區,參照第1屆國大代表內地生活習慣特殊國民代表。
在台灣,絕大多數人都使用「大陸」、「中國大陸」來指涉除香港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區域。其中,主張台灣獨立或支持台灣本土化人士更常以「中國」来稱呼中國大陸。但不少在中国大陆工作的台湾人(如艺人)称呼中国大陆为“内地”。
台灣早期則多稱中國為唐山。在日治時期,第二任台灣總督桂太郎,在其施政方針報告當中,首先以內地稱呼日本本土[1][2][3]。
部分台灣人認為「內地」一詞暗示着台灣屬於中國。在台灣以「內地」一詞指涉中國大陸的言行會被獨派和泛绿批評是矮化台灣,會被視為親中人士[4]。
由於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12月將中央政府遷至台灣政經中心台北市,部份台灣民間與年輕人也喊出「台灣的內地是南投」(南投是位於台灣中央、唯一不靠海的縣)的口號[5]。
[编辑] 参考文献
- ^ 中華民國教育部補助國立政治大學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報告. 2005年3月26日 [2008-11-15].
- ^ 內地 殖民地的相對名詞. 自由時報. 2007年12月17日 [2008-11-15].
- ^ 日本帝國的「浪漫主義」與「內地人」開拓先鋒-濱田隼雄《南方移民村》的東台灣「內地人」移民. 文化研究月報. 2003年2月15日 [2008-11-15].
- ^ 稱中國大陸為內地「混淆國家認同」. 自由時報. 2007年12月17日 [2008-11-15].
- ^ 許建榮,《叫內地,太沈重》,新台灣新聞周刊,2004年6月18日,第430期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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