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黨產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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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的黨產,主要包括該黨在1945年接收台灣後,以某些爭議性手段取得的資產,以及其他透過投資公司參與營利事業的資本。一般認為,國民黨在過去威權體制、一黨獨大的政治環境下,以非法或當時合法,但在當時及現在都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方式,取得財產做為黨內使用。台灣民主化後,隨著黨政軍退出媒體,以及中國國民黨不定時的處份其黨產,正在快速的化整為零,消失中,無法追討。蔣經國的日誌曾说明,早年因害怕中共以中國繼承者名義,強行接收中華民國的海外資產,所以當時有不少的財產轉入私人帳戶,以規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接收。但是,中共接收的峰頭過後,有人沒有還這些財產。中國國民黨宣稱:「蔣經國對於這些人的行為深感痛心,卻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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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可能取得方式
- 轉帳撥用,由政府帳冊直接轉入國民黨帳戶;
- 接收日產,直接或間接的接收日人財產;
- 政府預算,即政府直接編列預算予國民黨(與政黨補助款類似,但只對國民黨補助);
- 壟斷事業,一些事業只准國民黨黨營企業經營(自然壟斷的事業本應國營或以高額稅金特許民營),利用壟斷獲取暴利;
- 賤價購買,以公告現值(遠低於市價的價格)的方式強迫收購人民財產,甚至不予付費;
- 取自中國大陸,當時中國政府的財產;
[编辑] 內容
[编辑] 不動產
- 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土地(內含台北市文山區實踐里里民活動中心)
- 已賣,元利建設以近四十三億元購得。里民活動中心的土地,是國民黨借給台北市政府、文山區公所。但由於土地已賣,此借貸關係並不能延續至元利建設身上。經元利建設提出拆屋還地等民事訴訟,高等法院於2007年4月30日駁回上訴,認為拆屋還地違反公眾利益,不准許元利建設的要求。
[编辑] 政府委辦補助
[编辑] 減免稅捐
[编辑] 貸款
[编辑] 黨職併公職/公職併黨職
在公務人員領取退休金時,可以將在國民黨工作的年資計入,等同中華民國政府替國民黨付退休金。 而國民黨黨工領取退休金時,可以將在政府機關服務的年資計入,亦等同國民黨替中華民國政府支付退休金。 由於高階黨工大多為公務員轉任,因此極難算出是何單位支付較多,因此不了了之。
[编辑] 黨營特許事業
中央投資、光華投資、建華投資、昱華開發、悅昇昌投資、雙園投資、中園建設、豐園建設、啟聖實業、齊魯企業、幸福人壽、裕台企業、裕台開發實業、盛昌投資、帛琉大飯店、日本台灣貿易開發株式會社、CIH(BVI)、KOPPEL、APH Investment及New Horizon等二十家公司。
[编辑] 特殊案例
[编辑] 黨產是歷史產物
[编辑] 追討
- 在政黨輪替之後,民主進步黨政府透過司法手續追討國民黨黨產,但成功討回的案例不多。具爭議的黨產部分已脫手易主。
- 對於黨產爭議,泛綠希望透過立法程序追討,但從2002年開始屢次遭到由泛藍陣營取得大多數席次的立法院阻止,而後泛綠陣營希望以公民投票的程序追討,泛藍陣營則強烈反對。因為民進黨政府提出:「除黨費、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孳息等現金財產外,都將被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須在一定期限內移轉為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所有」。另外不當黨產條例也規定自2001年4月6日後任何政黨除必要性支出外接不可以處分相關之不動產,並規定未向監察院申報之相關黨產皆視為不當黨產。而當時監察院因故並無監察委員因此將會導致國民黨名下所有的財產全數變為不當黨產,相較於較貧困的台灣民主進步黨,長期以租借場地的方式從事政治活動而言,這條法案將會導致國民黨政治勢力上的重大削弱。
- 民主國家的選戰也變成是一種金錢戰,因此黨產是國民黨非常重要的政治力量基礎,民進黨使用公權力追討黨產也是為了削減國民黨的力量,事實上民進黨的未來可以說跟追討黨產成效相關:如果民進黨可以成功追討多數黨產,則其相對於國民黨的劣勢將會更少、甚至有逆轉的可能(雙方必須完全依靠政治獻金及補助金競選),因此國民黨通常採用抵制的方式來阻止一切相關的法案或公民投票成立。
- 對於2006年的紅衫軍倒扁活動,由民進黨主席游錫堃領軍提出追討國民黨黨產公投。於2008年立委選舉一併投票,為了使公投不致被否決,及為了替立委選舉增加勝算,民進黨政府主張「一階段領投票,公投票、立委選票一起領,一起投」,引來國民黨主政縣市的爭議。最後民進黨政府與國民黨縣市妥協。新聞局長謝志偉甚至親拍MTV,以歌聲號召民眾一起追討黨產。
- 最後追討黨產公投並未通過,民主進步黨在該次立委選舉亦遭遇挫敗。
[编辑] 參考資料
- ^ 救國團「霸地」 中縣警局遷建無解. 自由時報. 2008-7-10 [200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