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宦官史
宦官在中國又有寺人、巷伯、司宮、内竖、中官、阍人、太监、公公、老公等名稱,最早可追溯至甲骨文中曾出现“凸刀”字[1],西周时开始有使用阉人的记载,《周礼》内有“宫者使守内,以其人道绝也”,西周宦官有“八官”,戰國時,趙國有宦者令,秦國有監,皆宦官之異稱。宦官一詞正式見於《後漢書》,據說此名是出自拱衛在天帝星旁一個叫「宦者」的星座。太监一詞最早出現於辽國的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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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三代
商朝武丁和鬼方、羌方作戰,閹割其俘虜作為宮廷中的侍從。甲骨文有阉割的记载,但没有阉人入宫的記載。
宦官制度始於周朝,《周禮·天官塚宰》有寺人,也叫閹人,用於服務帝王及妃嬪,主要担负看守宫门、传达命令、侍奉起居等杂役。
[编辑] 秦朝
秦始皇曾因行程曝光而大殺宦官。《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诸时在傍者,皆杀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
始皇帝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死於沙丘,趙高與秦二世胡亥、李斯合謀,秘不發喪。矯詔立胡亥為太子,又賜長子扶蘇和蒙恬死。胡亥至咸陽立為二世皇帝,趙高任郎中令。
[编辑] 漢朝
東漢鄭眾「一心王室,不事豪黨」,頗得和帝信任,但也是他開啟了宦官專權,「由是常與議事。中官用權,自眾始焉。」[2]
靈帝時,張讓、趙忠、夏惲、郭勝、孫璋、畢嵐、栗嵩、段硅、高望、張恭、韓悝、宋典十二人皆任中常侍,時人稱為「十常侍」,朋比為奸,勢力遍於各州郡。
[编辑] 三國
蜀漢時,魏國將領鄧艾、鍾會進攻蜀漢,姜維向朝廷發出警告並提出防守戰略,但是因為黃皓迷信鬼神,求神問卜之後認為魏國不會入侵,所以便將姜維的奏章壓下來,以致朝廷沒有人知道這個事情。最後,鄧艾兵臨城都下,再加上譙周的勸告,劉禪決定投降。
[编辑] 唐朝
唐朝宦官可出任觀軍容使、兵部尚書,統領神策軍,從唐肅宗到昭宗十三帝皆宦官所立。
天復元年(901年)唐昭宗李曄想擺脫宦官的控制,反遭宦官軟禁,朱溫率大軍來到鳳翔城下,逼李茂貞交出唐昭宗,李茂貞將韓全誨、張彥弘殺掉,跟朱溫和解,朱溫隨後入城捕殺宦官七百多人,送昭宗回長安(陝西西安),又將宦官八百餘人趕到水中淹死,只留下黃衣幼弱三十人。朱温还下令各地藩镇将担任监军的宦官一律杀死,但藩鎮並沒有徹底奉令行事[3],因此五代十國時期仍有唐末宦官干政的餘波,但影响没有唐朝的慘烈。例如后唐李存勖在位期間,宦官势力有所恢复。朱溫因誅殺宦官有功,受封為梁王,獨專朝政。不久,朱溫殺崔胤及昭宗,另立哀帝。907年,朱溫逼哀帝禪位。唐朝滅亡。
[编辑] 五代十國
唐末宦官大量被誅杀,侥存的宦官多藏匿民间。梁、晋、汉、周皆無宦官干政,后唐李存勖在位期間,宦官势力有所恢复。李存勖派宦官搶民女入宮,強擄魏州將士們妻。
[编辑] 宋朝
宋朝宦官若敢於參預朝廷大事,往往受到嚴厲懲辦。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载:太祖刻石禁中曰:“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宋仁宗時宦官王繼恩因串通大臣,企圖擁立太宗長子趙元佐為帝,遂被流放。
北宋末年,徽宗昏庸,宦官人數大增,“動以千數”[4]。童贯、梁师成、杨戬等宦官得到宋徽宗宠信。童贯有“媪相”之称,“握兵二十年,权倾一时”,岳牧、辅弼多出自其门下。梁师成則有“隐相”之称,凡“御书号令皆出其手”。左正言陈禾弹劾童贯等“怙宠弄权”,要求“窜之远方”。陈禾“论奏未终”,徽宗“拂衣起”。陈禾“引上衣,请毕其说,衣裙落。”
北宋滅亡後,高宗即位的第二天下詔:“朕將規復舊章,不以手筆廢朝典,不以內侍典兵權。”[5]。
[编辑] 明朝
明太祖嚴禁宦官干政,曾於宮門內立碑云「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6],明成祖繼位後,“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宮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為耳目,故即位後專倚宦官,立東廠于東安門北,令劈昵者提督之。”[7]宦官有了“出使、專徵、監軍、分鎮、刺臣民隱事諸大權”[8]。
景泰初年,大同右參將許貴奏:“鎮守右少監韋力轉,恨軍妻不與奸宿,杖死其軍。又與養子妻淫戲,射死養子。”事下巡按御史驗問。天順元年,工部左侍郎霍又奏:“力轉每宴輒命妓,復強娶所部女子為妾。”上怒,始遣人執之。
明宣宗設立了內書堂,請翰林學士教導宦官研讀《百家姓》、《千字文》、《孝經》、《四書》、《千家詩》、《神童詩》等,王振即出自內書堂。王振在正統七年毀去朱元璋禁宦官干政的鐵牌,是明朝首位干政的太監。
明朝宫廷内设十二监二十四衙门,提领者被称为掌印太监。
萬歷皇帝曾“選垂髫內臣之慧且麗者十余曹,給事御前,或承恩與上同臥起,內廷指為十俊。”
《明史·食货志》载: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开采之端启,废弁白望献矿峒者日至,于是无地不开。中使四出:昌平则王忠,真、保、蓟、永、房山、蔚州则王虎,昌黎则田进,河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叶县、信阳则鲁坤,山东之济南、青州、济宁、沂州、滕、费、蓬莱、福山、栖霞、招远、文登则陈增,山西之太原、平阳、潞安则张忠,南直之宁国、池州则郝隆、刘朝用,湖广之德安则陈奉,浙江之杭、严、金、衢、孝丰、诸暨则曹金,后代以刘忠,陕西之西安则赵鉴、赵钦,四川则丘乘云,辽东则高淮,广东则李敬,广西则沈永寿,江西则潘相,福建则高,云南则杨荣。”
天启七年(1627年)五月,国子监生陆万龄上书,称魏忠贤可与孔子相提并论,因为“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诛少正卯,而忠贤诛东林”。其后,魏忠贤生祠“几遍天下”,“每一祠之费,多者数十万,少者数万”,且“剥民财,侵公帑,伐树木无算”黄运泰造生祠迎塑像时,“五拜三稽首”,“率文武将吏列班阶下,拜稽首如初”。
《日下舊聞考》引《白頭閑話》所記“都人生子,往往閹割,覬為中宮(太監),有非分之福”又引《戴斗夜谈》所记“京畿民间生子,每私自阉割”。
[编辑] 清朝
清人鑑於明朝宦官擅权為患之烈,嚴禁宦官干政,僅充任洒扫之类的杂役。户科给事中郝杰参奏太监行為不檢:“乃者颁诏大典,赐宴廷臣,突有内监数辈先行拜舞,辱朝廷而羞当世,莫此为甚。伏乞敕下礼部,凡遇朝贺,悉照旧典。原有牙牌旧制,非独别品级,实以防奸伪也。今应仍照品级悬带。至于流杂赀员,不得滥越词林科道侍从之前。”多尔衮对太监的越礼行为十分反感,斥责为“太监原未赞礼,何得溷入朝班!”[9]。入關第二年,又明确规定:“嗣后内监人员,既不许与朝参,亦不必排班伺候。”[10]。
清順治十一年(1654年),由內監吳良輔建議設立十三衙門,以宦官為主管。清立內十三衙門鐵碑在交泰殿等处,嚴禁宦官干政,铁牌所铸谕文为:
| “ | 中宫之设,虽自古不废,然任使失宜,遂贻祸乱。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刘瑾、魏忠贤等,专擅威权,干预朝政,开厂缉事,枉杀无辜,出镇典兵,流毒边境,甚至谋为不轨,陷害忠良,煽引党类,称颂功德,以致国事日非。覆败相寻,足为鉴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 | ” |
康熙繼位後,裁撤十三衙門,誅殺吳良輔。
同治八年(1869年)七月安德海出京辦貨,乘上兩艘太平船從京杭大運河一路南下,一路招搖,七月二十日,駛入山東境內,抵魯北古城德州。巡撫丁寶楨以祖訓「太監不得私自離京」為由,於西門外丁字街(今飲虎池街北段)處斬,暴屍三日,隨行二十餘人,一律處死。隨後在光緒一朝又出現歷史有名的李連英,是慈禧太后身邊的大紅人。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信修明进皇宫当宦宫。著有《老太监的回忆》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