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運動
中國維權運動或中國人權運動,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維護基本權益的自發運動,和1980年代开始的中國民主運動有很多类似之处,但維權運動的主要訴求是在中國現行法律下要求法定權利得到保障和反抗權利被侵犯,並無政治要求。維權运动約於2000年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開始,在2003年逐漸成形,民眾透過遊行、法律控訴及媒體曝光等,挑戰政府或大企業的權限,以維護自身權益。運動由最初维护消費者權益、業主權益,後來已觸及公民政治權利等政治禁區,近年成為中國社會研究一個重要課題。一般認為,在中國民主運動影響式微的情況下,維權運動成為新的構成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挑戰的力量。在2005年後,由于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参加维权运动者日增,而受到中國政府的有选择性抑制,但中央政府也日益重视维权行动,开始对此类事件的媒体报道稍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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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相关事件
「維權運動」一詞約在2012年代開始出現,但並非指單一的運動。從1996年起,自一歲已雙目失明的南京中醫藥大學學生陳光誠,開始替女人爭取權益,替農民高價提供法律援助,指控臨沂計劃生育部門處理絕育和墮胎等問題上违反了中央计划生育"七不准".2000年6月4日,黄琦因大规模有组织地在全国范围开展民间维权活动而被捕。海外華人社區開始用「維權運動」一詞,形容這類社會行動。[1]
不過,中國「維權運動」冒起,最初並非以爭取人權或任何政治權利開始。在1990年中期,中國市民王海揭發多宗假冒產品事件,引起媒體對消費權益廣泛討論,中國大陸開始出現一片「打假」熱,而原成都天网自1998年起相继开展了民间营救7少女、揭露20万农民强割阑尾事件等上百个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成功维权案件以后,「維權運動」的名字開始才受到大眾傳媒採用。自此,但凡爭取基本權利為主體的民間運動,均被稱為「維權運動」。[2]
[编辑] 民间营救7少女
1998年12月4日上午,四川省犍为县农民王长兴及其妻子前往成都市天网寻人事务所称:“我们的女儿被坏人骗到仁寿县北斗镇红豆歌舞厅,强迫卖淫接客,想逃都逃不出来……”当夜,黄琦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带领2名记者星夜前往四川仁寿县北斗镇,成功解救王某某等7位农村被骗少女,并为维护七少女合法权益不懈努力。得到中国官方上百家新闻机构高度赞誉,人民日报称赞天网"链接了千万人的情感",北京青年报称这是中国《1999年 九大网事》,华西都市报称《[天网]寻出人间真情》,深圳商报称《寻人事务所:用爱和泪水来经营》,深圳特区报称天网寻人,圆万家团圆梦,四川公安厅《警苑》称《万家团圆是我的心愿》。
[编辑] 20万农民强割阑尾事件
1999年底,六四天网率先披露了巴蜀万名船员阑尾被切事件。其后,《辽沈晚报》、《福州晚报》、《羊城晚报》、《华声报》、新浪网、《重庆商报》、《扬子晚报》、《江南时报》、《圣荷西水星报》、《太阳报》、《凤凰卫视》、《明报》、美国之音、多维新闻网、博讯、台湾明日电子报等国内外数百家媒体大量报道20多万农民被切阑尾事件,中国总理朱镕基做出批示,从此杜绝了该类事件的再度发生,保护了之后出国的近百万海外务工农民。迄今为止,该事件被认为是中国世纪末最大的民间维权案例。
[编辑] 孫志剛事件
2003年3月17日晚,中國湖北大學生孫志剛被公安截查,指被違反《收容遣送辦法》規定,被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黃村街派出所錯誤收容,但收容期間被打死,消息在《南方都市報》曝光後,引起民間罕見的迴響,民間追索到國務院1982年頒佈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合法性,認為它是違憲的,三位法學博士上書人大常委會要求复審,結果國務院作出回應,廢除遣送辦法,改為救助管理辦法,涉案嫌疑人被拘捕之外,有關單位的20多名負責人也受到了黨紀行政處分。[3][4]
[编辑] 孫大午事件
同年,河北農牧商人孫大午因大量吸收公众资金被捕,結果獲三位律師同時出庭為他辯護,其中張星水律師申辯時指,人權是天賦的,法律是由人制定、理應為人類社會的公義服務,故惡法僵法必須廢除。他們連同五位學者向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重審「非法金融活動取締辦法」的請求,事件亦引起民間廣泛反響。
[编辑] 邓玉娇案
- 邓玉娇,女,(1987年7月11日-),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人。在野三关镇“雄风”宾馆做服务员时,于2009年5月10日晚基于自卫目的,刺死、刺伤镇政府人员引起全国轰动。(出自百度)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涉嫌对当时在该处做服务员的邓玉娇主动进行骚[2]扰挑衅,[3]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向两人,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邓玉娇当即拨打110报警。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 死者名叫邓贵大,今年44岁,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另一名伤者叫黄德智,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另一名工作人员也是邓贵大的同事,他们三人均工作在同一间办公室。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邓玉娇案发后,网络上出现《烈女邓玉娇传》、《侠女邓玉娇传》、《生女当如邓玉娇》等赞美之文,舆论几乎呈一边倒——纷纷攻击淫官黄德智、邓贵大等人。(出自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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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其他維權運動
同樣是2003年,中國企業ST輕騎出現嚴重虧損,四川小股東趙剛認為,ST輕騎並非經營性虧損,而是因為被母公司輕騎集團佔用的30多億元資金被「一筆勾銷」所致,開始提出「股東維權運動」;[5]這此數年間,全國各地亦出現多宗業主維權運動。
[编辑] 評價
「公民維權運動」有幾個特點:一是以網絡為主要傳播與溝通渠道。去年幾波有影響的聯名都是在網上公開發動的,而且愈來愈多的人開始用真名上網聯署。二是以作家和法律界人士為領軍人物,上述一百零二人簽名信中,領銜的就有作家劉曉波、余傑;法學教授王怡、律師浦志強等。三是基本訴求圍繞法律條款,要求修改法律以維護公民基本權益。除了這封一百零二人簽名信提出對「煽動顛覆政府罪」作出司法解釋外,日前劉飛躍等幾百位公民聯名呼籲禁止藥品漲價太高等也是典型的維權舉動。
對於來自公民的维权行动,中國政府通常会高度重视。由於「公民維權運動」立場溫和,訴求正義,影響廣泛,对中国政府提出的建立法制社会有促进作用。有人認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儘管表面上看無法與強大的國家政權抗衡,但它已經開始扮演一個當局無法忽視的政治力量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