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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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Farmers Bank of China
公司類型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 非上市
成立於 1933年
總部地點 中華民國 臺北市南京東路二段85及87號一至八、十三、十四樓
重要人物 林彭郎 (董事長
產業 金融交易業
產品 個人儲匯及商業資金交流
實收資本額 200.00億
結算期 每年12月 (月制會計年度)
主要股東 財政部(99.00%)
備註 註1:2006年5月合併解散
註2:舊有SWIFT-BIC碼 FBOCTWTP

中国农民银行Farmers Bank of China),中華民國曾經存在的銀行之一,民國初年的中国四大银行之一。國民政府制定公布《中國農民銀行條例》,明訂為供給農業信用、發展農村經濟之專業銀行,且為四大發鈔銀行之一。1949年後隨中華民國政府移往台湾1967年在台復業,現在已經與合作金庫銀行合併。合併前,股權比例超過10%以上的股東除了財政部外,則多為軍方背景,依序為:財團法人中央軍校同學撫恤會基金會、財團法人黃埔撫卹委員會基金會及財團法人遺族學校基金會等。

[编辑] 發展簡史

[编辑] 農民銀行與農會的差異

  • 農會是屬於地方基層金融,是不能跨縣市營運,一般由信用部、供銷部、推廣部、保險部等部門組成,所以它並非只有銀行業務,還包含其他農業推廣、供銷等業務
  • 農民銀行在與合作金庫合併前則屬於分行遍布全國的農業專業銀行,其主要任務為復興農村經濟、促進農產運銷之改良,並組織合作社以貸款融資,以專業的農業信用為供給對象。因此,農民銀行除了有農會一般存、放、匯業務外還包含了信託證券、外幣等農會所無法承辦之業務,目前農民銀行的角色則由合作金庫銀行來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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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source.org/wiki/中國農民銀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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