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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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949–1954) > 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增设独立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简称国家计委。国家计委成立后,原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的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等13部划归其领导。1954年改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编辑] 主要官员
[编辑] 组织结构
[编辑] 参见
| 先前机关: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 1952年11月16日-1954年9月27日 |
后继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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