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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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性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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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性婚姻國家(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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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2010年7月15日) |
| 國內部分區域(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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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阿拉戈斯州 |
| 只承認既有同性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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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魯巴、庫拉索、聖尤斯特歇斯 |
| 民事結合及註冊伴侶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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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爾、 奧地利、 巴西、 哥倫比亞、 捷克、 丹麥、 厄瓜多爾、 芬蘭、 法國、 德國、 匈牙利、 愛爾蘭、 盧森堡、 列支敦士登、 紐西蘭、 斯洛文尼亞、 瑞士、 英國、 烏拉圭、 格陵蘭(丹麦属地)、 澤西島、 新喀里多尼亞(法国海外领地)、 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法国海外领地) |
| 國內部分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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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首都坎培拉、塔斯曼尼亞州、維多利亞州、新南威爾士州、昆士蘭州 |
| 承認外地民事结合及註冊伴侶 |
| 承認非註冊同居關係國家 |
| 國內部分區域 |
| 同性婚姻 討論中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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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愛沙尼亞、 法國、 希臘、 匈牙利、 愛爾蘭、 以色列、 尼泊爾、 紐西蘭、 菲律賓、 瑞士、 英國、 中华民国、 美國(加州、科羅拉多州、緬因州、明尼蘇達州、新澤西州、羅德島州) |
| 民事結合及註冊伴侶關係 討論中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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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智利、 哥斯達黎加、 古巴、 愛沙尼亞、 法羅群島、 意大利、 美國(夏威夷州、伊利諾伊州、新墨西哥州、內華達州、威斯康星州) |
| 參見 |
| LGBT主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既不承认同性婚姻,也不承认民事结合。2009年的调查显示超过30%的北京人支持同性婚姻,其余持不确定或反对态度。[1]2007年上海的调查显示30%的受访者支持同性婚姻。
[编辑] 法律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2]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其他形式的公民结合不被认可。
在中国同性恋社群里广为人知的社会学家李银河教授分别在2003年、2005年、2006年和2008年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交了作为婚姻法修正案的《中国同性婚姻提案》。因为未能得到足够多的附议人,她的所有的四次提案均未得以进入大会审定议题。然而,李银河于2008年表示“虽然今年几乎不可能成功,但是应当一年接一年地提下去,直到它通过为止。”[3]2008年,同性恋权利支持机构发起了一项运动,意图收集足够的签名来支持对同性婚姻的认可。[4]2010年月1月3日,一对分别为46岁及27岁的同性恋男子在中国成都的一个酒吧内举行了婚礼。国内媒体均有报道,但是他们的婚姻在中国大陆并不能获得任何法律形式上的认可及保护。[5][6][7]
[编辑] 官方态度
中国政府对于同性恋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三个不”:“不支持;不反对;不提倡。”
2001年,卫生部正式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移除,但对同性婚姻未作考虑。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吴建民在被问及李银河的同性婚姻提案时表示,同性婚姻在中国“仍太超前”。他强调即使在许多被认为比中国更加自由开放的西方国家,同性婚姻也未被认可[8]。这一表态可以解读为暗示中国政府也许在更远的将来考虑同性婚姻,而不会在最近考虑此事。
此外,中国政府为保护儿童,禁止外国同性恋者收养中国儿童。[9]
[编辑] 参考资料
- ^ Beijing's 'happy couples' launch campaign for same-sex marriages(同性婚姻"幸福俪偶"活动在北京举行). 2009-02-25 (英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21日 (简体中文).
- ^ 李银河同性婚姻立法再受挫 此观点在中国太超前. 2006-03-05.
- ^ 中国同性婚姻大事记. 2008-07.
- ^ 国内首例男同性恋公开结婚 吁社会平等对待.
- ^ 成都两位男同性恋公开结婚. 2010年01月26日.
- ^ 国内首例男同性恋者公开结婚 每天遭数十人围观. 2010-01-26.
- ^ 李银河同性婚姻立法再受挫 此观点在中国太超前. 2006-03-05.
- ^ Intercountry Adoption - China - Who can Adopt? - Marriage Requirements [201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