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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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稱雙程證,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來港澳前,必須取得內地公安部門簽發有關來港澳目的簽注(如團隊旅遊、個人旅遊、商務或其他簽注等)。

目录

[编辑] 往来港澳签注种类

  • 个人旅游G(分为三个月或一年,一次、两次或多次[1] 进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請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處公佈的廣東省及28個城市,多次进入签注暂时仅签发给深圳户口居民)
  • 探亲T(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个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 商务S(分为三个月一次或多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
  • 团队旅游L(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须随团出入境)
  • 其他Q(三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十四天)
  • 逗留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编辑] 已經停止發行的簽注或舊版簽注種類

  • 奥运A(多次有效,每次入境可逗留90天,仅在2008北京奥运期间签发)
  • 访问F(為新版「個人旅遊G」簽注的前身,功能及申請地域限制和新版G簽注一樣,手續較旅遊L簽注簡單,已於2007年更換為「個人旅遊G」簽注。)
  • 旅遊L(為新版「團隊旅遊L」簽注的前身,功能和新版L簽注一樣,申請時通常需提供旅行社文件,已於2007年更換為「團隊旅遊L」簽注。)[2][3]

[编辑] 參考資料

  1. ^ 仅签发一年有效期,也就是说没有“三个月多次”签注
  2. ^ 香港入境事務處 從中國內地來港人士的入境安排
  3. ^ 个人港澳游应办访问(F)签注

[编辑] 相關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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