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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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简称医改。

中国大陆1970年代后期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从农村到城镇,从农业工业服务业开始进行逐步的渐进改革。 工商业企业经历了承包制责任制股份制改造后逐渐改变了原来存在的幹多幹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

同时,医疗机构也或多或少的受到了这一大潮的影响:随着8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解体,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绝大部分地区迅速瓦解;在城镇范围,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也在不同程度上逐渐衰落。而因为医疗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相关问题又十分复杂,这一领域的新制度的建立一直较其他行业迟缓。

由于客观上存在着城乡二元体制,在关注医疗体制改革时,既要将城乡的医改联系起来,又要区别加以分析。中国医疗体制下一步如何改革、怎样使广大人口得到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是目前正在讨论、公众长时间期待中的医改方案主要内容。[1]

目录

参与制定中国医改方案的主要机构 [编辑]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编辑]

(国办发〔2008〕132号文件通知设立)

资料来源 [编辑]

学术文献 [编辑]

2006:

2000: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