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中央銀行
| 中央銀行 Central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英語) |
|
|---|---|
![]() |
|
|
|
|
| 總裁 | 彭淮南 |
| 副總裁 | 嚴宗大、楊金龍 |
| 組織編制 | |
| 部門資訊 | |
| 成立日期 | 1928年11月1日 |
| 所屬部門 | 行政院(依法決策獨立) |
| 聯絡資訊 | |
中央銀行總行大廈分為兩棟:左為國庫局,右為業務局 |
|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號 |
| 網站 | www.cbc.gov.tw |
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簡稱央行)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直屬之機關,具有部會級地位;其肩負穩定國家金融發展、維持物價平穩、維護國幣(新臺幣)幣值等重要任務。
目录 |
[编辑] 沿革
1923年孫中山於廣州就任陸海空軍大元帥後,籌設中央銀行。1924年8月15日,中央銀行正式開幕,為中華民國有中央銀行名稱之始。
1928年10月6日國民政府公布《中央銀行條例》,明定中央銀行為國家銀行。1928年11月1日,中央銀行在上海外滩15号原上海华俄道胜银行大楼正式成立總行,原廣州的中央銀行先後改組為廣東中央銀行、廣東省銀行。1935年,通過《中央銀行法》取代《中央銀行條例》。
中央銀行於抗戰時期隨政府遷往重慶,抗戰勝利後回到上海。1949年因國共內戰再隨政府迁往广州、重慶、成都,年底再隨政府遷往台灣。由於許多重要文件隨同太平輪沈沒,致中央銀行遷臺後十餘年無法復業。中央銀行遷臺之初,原有編制僅保留六單位,重要業務均委由臺灣銀行辦理,包括:
此時中央銀行有名無實,由臺灣銀行代行實質之中央銀行業務。直到1961年6月27日,由時任總統蔣中正電令核准「中央銀行復業方案」,隨即於當年7月1日正式在臺北市復業,並收回委託臺灣銀行業務;唯通貨發行業務一項,考慮新臺幣幣值穩定且流通已久,仍沿用新臺幣為法定貨幣,由中央銀行印鑄存儲,委由臺灣銀行發行。
2000年,政府發行新臺幣新鈔,正式將新臺幣訂為國幣,發行權收回中央銀行;至此,收回所有中央銀行業務功能。2007年時任總統的陳水扁將中央銀行的英語名稱改名為「Central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名稱是:Central Bank of China),以避免與中國大陸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英語譯名: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混淆。 同時央行亦協助金管會辦理外匯部分的金融檢查業務。
[编辑] 組織架構
- 理事會
- 監事會
- 總裁
- 副總裁(政務)
[编辑] 內部及業務單位
[编辑] 駐外單位
- 紐約代表辦事處
- 倫敦代表辦事處
[编辑] 附屬機關
[编辑] 歷任總裁
[编辑] 廣州行長時期
[编辑] 總裁時期
- 宋子文:1928年2月-1931年12月、1932年2月-1933年4月
- 孔祥熙:1933年4月-1945年7月
- 俞鴻鈞:1945年7月-1946年2月
- 貝祖貽:1946年3月-1947年2月
- 俞鴻鈞:1948年5月-1949年1月
- 劉攻芸:1949年1月
- 徐堪:1949年6月-1949年10月
- 俞鴻鈞:1950年1月-1960年6月1日
- 徐柏園:1960年7月
- 俞國華:1969年6月
- 張繼正:1984年5月
- 謝森中:1989年6月
- 梁國樹:1994年6月
- 許遠東:1995年3月-1998年2月(大園空難喪生)
- 彭淮南:1998年2月-現任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
- (正体中文)(英文)中央銀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