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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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在台灣」(英文: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是描述民國三十八年(西元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中華民國的政治用語,是台灣獨立運動(及台灣正名運動)中,在國民黨統治及「中國意識」在台灣仍然濃厚的時期,由以原先的「中華民國」自稱到以「台灣」自稱,並進而推進「台灣共和國」的一項策略。「中華民國在台灣」意味著將中華民國的主權限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而不包括中國大陸,從而藉助中華民國的事實主權獨立,推理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並與位於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對等、互不隸屬,以此取得國際對台灣主權獨立的認可。「中華民國在台灣」這個用詞儘管很早便開始出現,但具備重大意義的開端是在民國八十四年(西元1995年),當時的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在美國康乃爾大學的公開演講中,首次以官方身分提出「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用法及概念。
[编辑] 說明
李登輝1995年於母校康乃爾大學歐林講座發表題為「民之所欲,常在我心」的演講時,所提出的用辭。在這之前,中華民國官員都是用「Repbulic of China」稱呼國名,因此李登輝的用法在當時是相當有突破性的。「中華民國在台灣」某種程度上為緩和島內統獨爭議的用語,既有「中華民國」,亦有「台灣」,其意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承認中華民國目前處於台灣的現狀。
前總統李登輝卸任後曾公開指出,「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台灣階段性正名運動的一部份,其最終目的是要將國號更改為「台灣」。唯自提出「中華民國在台灣」至今已逾十年,政府迄今未有進一步的更名活動。
[编辑] 爭議論點
在台灣,反對者統獨皆有。統派反對者的主要論點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是自我放棄大陸的主張,將中華民國自限於一台灣島上,自貶國格。獨派反對者的主要論點為,中華民國在國際上並不存在,是幽靈國家,「中華民國在台灣」將台灣貶為幽靈國家之一省,自貶國格。另有謂早已習慣用「中華民國」,改用「中華民國在台灣」為無謂之滋擾。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此抨擊李登輝:「其欲分裂國土和主權的面目暴露無遺」(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