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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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自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之後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為第一階段,而中華民國政府輾轉遷往臺灣至今為第二階段。现今中華民國政府保有台澎金馬及南海诸岛部分島嶼的主權與实际管轄權,並與世界上23個國家具有正式外交關係[1]。
1971年,中华民国政府退出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中華民國政府之後多次試圖重返聯合國未果。由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国际上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目前國際上大部分國家和中華民國並無正式外交關係,然而大多數的國家為與中華民國保持密切的政治經貿往來,往往在中華民國設立半官方性質的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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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現況概要
自2008年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總統以來,奉行“活路外交”政策,以參加聯合國所屬的功能組織、與各國維繫實質關係為優先考慮。2009年5月間以“中華臺北”的名義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在日內瓦舉行的第62屆世界衛生大會。美國仍持續依臺灣關係法出售防禦性武器。2011年因援助東日本大震災而與日本政府和民間關係有所增進。此外,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國民可以免簽證前往之國家或地區共99個、可以落地簽證方式前往之國家或地區共25個、總計124個。[2]
但另一方面,北京當局並未真正表現相應的政策調整,其外交體系仍維持以往打壓中華民國的態度。僅2008年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阻撓中華民國國際空間的重大事例即有至少26件,包括杯葛中華民國爭取加入或參與國際組織、阻止中華民國與美國聯邦與州級政府官員接觸、阻止李登輝前總統等中華民國政要出訪他國、干擾中華民國貿易訪問團出訪、藉聯合號海釣船事件矮化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強迫中華民國民間團體參加國際會議時更改會籍名稱、打壓中華民國學童赴海外表演、阻撓他國於非官方場合懸掛持用中華民國國旗、挖中華民國僑界牆腳等[3][4]。加上台灣嫌犯竟遭菲律賓遣送至中國大陸[5]、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在「東南亞央行總裁聯合會」(SEACEN)之會員名稱被迫更改、WHO內部規範與臺灣互動之文件貶抑中華民國國格[6]、中華民國學生在國際亞洲醫學生聯合會的現有英文名稱被迫更改、中華民國簽證遭更名為「中國台灣省(china,Taiwan)」而外國官方網站將中華民國列為「中國台灣省」、中華民國代表團在東京影展再遭大陸當局打壓等近期事例,「外交休兵」政策因此遭在野陣營與部分媒體譏諷為「外交休克」,讓中華民國陷入主權危機[7][8][9][10]。
[编辑] 與中華民國建有官方外交關係的國家
自1949年以後,大多數與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都已經先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予再承認中華民國的政權為合法。但仍有少數國家仍然承認中華民國而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性(部份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但後來斷交後轉而承認中華民國,例如伯利茲、聖盧西亞和布基納法索),主要是中美洲國家、加勒比海島國和南太平洋島國以及非洲國家。
[编辑] 拉丁美洲:12國
[编辑] 中美洲
巴拿马 (1909年与中國清政府建交、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維持邦交至今)
尼加拉瓜 (1962-1985,1990)
洪都拉斯 (1941)
萨尔瓦多 (1961)
危地马拉 (1960)
伯利兹 (1989)
[编辑] 加勒比海
海地 (1956)
多米尼加 (1983)
圣基茨和尼维斯 (1983)
圣卢西亚 (1984-1997,2007)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1981)
[编辑] 南美洲
巴拉圭 (1957)
[编辑] 大洋洲:6國
[编辑] 密克羅尼西亞
[编辑] 美拉尼西亞
所罗门群岛 (1983)
[编辑] 玻里尼西亞
图瓦卢 (1979)
[编辑] 非洲:4國
[编辑] 西部非洲
[编辑] 南部非洲
斯威士兰 (1968)
[编辑] 歐洲:1國
[编辑] 南歐
梵蒂冈 (1942)
[编辑] 與兩岸均無建交的國家
- 不丹:雖沒有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但在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投下贊成票幫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華民國的席位。目前在香港設有總領事館。
- 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國:即西撒哈拉,目前流亡政府設於阿爾及利亞,獲49國承認。
- 馬爾他騎士團:有主權實體地位的國際慈善團體,與104國建交。
- 科索沃:2008年自塞爾維亞獨立的國家,獲85國承認。由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承认其獨立,因此尚未建交;中華民國承認其獨立,但由於科索沃只承認聯合國會員國的主權國家,因中華民國非聯合國成員國而不予承認,故兩國亦未建交。
[编辑] 中華民國與各國建交斷交大事紀
[编辑] 1912年至1949年
- 1913年4月8日,巴西首先承認中華民國
- 1913年4月9日秘魯,5月2日墨西哥,5月4日古巴承認中華民國
- 1913年5月2日,美國承認中華民國,成為西方大國中第一個承認的國家
- 1913年10月7日,英國,法國,俄國,德國,日本,意大利,奧匈帝國,荷蘭,比利時,葡萄牙,西班牙,丹麥,瑞典同時宣布承認中華民國
(需要說明的是,現今的很多國家當時仍處於殖民時代,由宗主國代行外交權,而以上國家的殖民地涵蓋了地球絕大部分,因此當時中華民國的邦交國看起來數目很少,其實已基本覆蓋全球。)
- 1917年3月14日,因一戰爆發,與德國,奧匈帝國斷交,並對德奧宣戰
- 1924年5月31日,中華民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宣布恢復正常外交關係
- 1928年7月25日,美國首先承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11月3日,正式承認國民政府
- 1928年8月17日,德國承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挪威等十餘國亦相繼承認
- 1941年12月9日,中華民國對德意日正式宣戰並正式斷交
- 1946年宣布承認外蒙古獨立,並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
[编辑] 1949年至1971年
自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陸續有國家與中華民國斷交,改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 1949年與蘇聯、捷克、波蘭、匈牙利、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斷交;與蒙古國斷交並在1953年取消承認為獨立國的地位。
- 1950年與英國、挪威、瑞士、芬蘭、瑞典、丹麥斷交。
- 1960年與古巴斷交。
- 1964年與法國斷交;與中非首次斷交。
- 1968年與中非第一次復交。
- 1970年與義大利、加拿大、智利斷交。
當時中華民國還有65個邦交國。
[编辑] 1971年至今
1971年,中華民國受到冷戰局勢改變而被迫退出聯合國,聯合國的「中國席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致使更多國家與中華民國斷交。
- 1971年與比利時、奧地利、土耳其、伊朗、科威特、黎巴嫩、祕魯斷交。
- 1972年與西德、希臘、澳大利亞、紐西蘭、盧森堡、墨西哥、阿根廷、牙買加、剛果共和國斷交;與查德首次斷交;9月29日與日本斷交。
- 1973年與西班牙、薩伊斷交。
- 1974年與巴西、委內瑞拉、加蓬斷交;與尼日尔首次斷交。
- 1975年與葡萄牙、泰國、菲律賓斷交;由於北越以武力殲滅南越勢力的關係導致其與南越的邦交關係終止。
- 1976年與中非第二次斷交。與南非建交
- 1977年與約旦斷交;與賴比瑞亞首次斷交。
- 1978年與利比亞斷交;12月16日美國宣布自1979年1月1日起與中華民國斷交。
- 1979年與美國斷交。
- 1980年5月4日與諾魯建交;與哥倫比亞、厄瓜多斷交。
- 1983年與科特迪瓦斷交, 與多米尼克建交。
- 1985年與玻利維亞斷交。
- 1988年與烏拉圭斷交;是年中華民國還有31個邦交國。
- 1989年與格瑞那達建交;與賴比瑞亞第二次復交。
- 1990年7月與沙烏地阿拉伯断交。
- 1991年與中非第三次復交。
- 1992年1月與拉脫維亞建立領事關係;8月與韓國斷交;尼日尔第二次復交。
- 1993年與賴比瑞亞第二次斷交。
- 1994年7月28日,拉脫維亞終止與中華民國領事關係,翌年總領事館改名為「駐拉脫維亞台北代表團」。
- 1995年與摩納哥斷交。
- 1996年與尼日第二次斷交。
- 1997年与巴哈馬断交;與查德第二次復交;與賴比瑞亞第三次復交;8月29日与聖露西亞首次断交。
- 1998年
- 1999年
- 2001年6月18日與馬其頓斷交。
- 2002年7月23日與諾魯斷交。
- 2003年
- 2004年3月30日與多米尼克斷交。
- 2005年
- 2006年8月6日與查德第二次断交。 [12]
- 2007年
- 2008年1月14日與馬拉威斷交。[15]
[编辑] 與邦交國關係
[编辑] 與非洲邦交國的關係
目前中華民國與史瓦濟蘭、聖多美普林西比、布吉納法索與甘比亞有正式外交關係。
[编辑] 與南美洲邦交國的關係
中華民國於1957年7月8日與巴拉圭建交。1988年7月在東方市設立總領事館。巴國是中華民國目前在南美洲唯一具有正式邦交的國家,兩國合作關係密切友好,巴國對中華民國參與國際事務活動向來堅定支持,前任總統杜華德任內曾兩度率團訪華,並於每年聯合國大會總辯論時明確為中華民國執言。外長拉科納達於2010年4月間訪華。中華民國政府多年來支持巴政府興建貧民住宅計畫,興建完成之貧民住宅已遍佈全國各省,廣獲巴國民眾好評。此外,兩國另簽有多項協定,包括外交及公務護照免簽證協定,觀光合作協定、文化專約、引渡協定、經濟合作協定、避免雙重課稅暨相互投資保障協定及志工協定等。
目前中華民國現任駐巴拉圭大使是劉德立。
盧戈政府於2008年8月15日上台執政,馬英九總統曾率慶賀團參加盧戈總統就職大典;兩國元首會晤時,盧戈總統表示,希望進一步與中華民國強化既有之合作關係,並能以更廉潔、更有效率之式進行國際合作;馬總統則說明我政府倡議「兩岸休兵,外交共存共榮」理念,重申我國將更加努力鞏固並深化與現有邦交國之關係,雙邊關係只有前進、不後退,只充實、不減弱。
[编辑] 與大洋洲邦交國的關係
目前中華民國與帛琉、諾魯、吉里巴斯、吐瓦魯、索羅門群島、馬紹爾群島有正式外交關係。
[编辑] 與梵蒂岡的關係
梵蒂岡是目前中華民國唯一有正式邦交的歐洲國家,現任駐梵蒂岡大使為王豫元。由於梵蒂岡國土面積極小,駐梵蒂岡大使館設在義大利境內的羅馬市區,是中華民國唯一在非邦交國領土所設大使館。梵蒂岡在台北市設有大使館,但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後,梵蒂岡撤回派任的大使,僅派代辦。
中華民國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位期間,因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政治壓力,中華民國總統未能踏足梵蒂岡領土,只有时任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間歇性以私人名義到訪。到目前為止唯一一次中華民國總統出訪梵蒂岡是在2005年4月8日,陳水扁以「中國總統」(President of China)身份出席若望保祿二世的葬禮。
[编辑] 與非邦交國關係
為維持與非邦交國間的各項往來,中華民國在不少無邦交國設立非官方名義的代表處。特別著重於對美國、日本、歐盟及其成員國和新加坡等國的關係。
[编辑] 與美國的關係
中美關係被中華民國方面視作外交工作的重點。中华民国與美國的關係主要依據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以及美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間的三個聯合公報。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
| “ | 美國歡迎並鼓勵海峽兩岸對話以降低緊張關係,並建立一個最終導致和平解决雙方分歧的環境。美國相信北京與台北之間的分歧可以由海峽兩岸人民自己解決。美國不斷重申和平解决分歧符合美國的利益。 | ” |
這段聲明表明美國政府在表述其有關台灣問題的立場上用詞必須十分謹慎以避免觸發外交風波。明確表態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武力統一中華民國,但也警告中華民國貿然宣布獨立將會導致立即的危險。由於在美國國內有一股很强的同情中華民國的政治勢力。所以美國在該問題上的立場表述往往是含糊其詞的,美國眾議院一度有意要求美國政府說明台灣關係法及三個聯合公報的適用優先順序,但受到行政部門強力運作而停止。
中華民國、中华人民共和国與美國都願意維持現狀,其中也包括了不清楚解釋“現狀”爲何。民進黨政府提出「四不一沒有」來向美國表明自己不會挑釁中華人民共和國造成台海緊張。陳水扁發表有關臺海方面的言論幾乎每次都逾越了四不一沒有的承諾,這種情况發生時美方都會表示「嚴重關切」,陳水扁則會再次重申自己的立場沒有改變。
因應陳水扁在2008年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舉動,美國白宮在2007年八月下旬時首次嚴正地對陳水扁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挑釁行為重申反對立場。
而馬英九接任中華民國總統之後,在兩岸問題上恢復「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原則,提出「不統、不獨、不武」取代「四不一沒有」,更曾明確表示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编辑] 美國駐臺代表
在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以後,中華民國與美國不存在正式的外交關係,但是雙方始終維持非官方的經濟文化交流。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設立美國在台協會與中華民國保持非官方的關係。美國在台協會在台北設辦事處,在高雄亦有分支機構。技術上美國在台協會是私人機構,但其成員是美國國務院的職業外交官,以暫時脫離美國公職的方式擔任。
- 現任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Raymond F. Burghardt)
- 現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 (William A. Stanton) (2009年8月起)
[编辑]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經文處)是中華民國駐美的代表機構,總部設在美國首都哥倫比亞特區,並在美國其他12個城市設有辦事處。雖然技術上,經文處非屬官方機構,但其成員都是中華民國政府任命的外交官;這些人員係持旨在促進美國與特定外國間之「友誼、商務及通航」而核發的特約簽證(Treaty visas),而非外交簽證(diplomatic visa),進入美國。
- 現任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袁健生
[编辑] 與日本的關係
在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以後,中華民國與日本不存在正式的外交關係,但是雙方始終維持非官方的經濟文化交流。日本設立財團法人交流協會與中華民國保持非官方關係,與美國在台協會性質類似;中華民國也同樣在日本設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的半官方機構。原本中華民國國民在中日斷交後,前往日本需使用浮貼於護照的「渡航證明書」,2005年起於愛知博覽會期間讓中華民國國民免簽證入境日本,日本國會更進一步通過在愛知博覽會結束之後,繼續此項措施。
現任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會長:服部禮次郎
現任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今井正(2010年1月到任)
[编辑] 與歐洲聯盟的關係
現任駐歐盟代表:林永樂(兼駐比利時代表)
[编辑] 與中國大陸的關係
中華民國與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围绕国家继承問題有極大爭議。目前海峽兩岸的政府互不承認也互不隸屬。但是民間的交流與經貿往來近年來十分頻繁。兩個政府之間並沒有正式的往來,但各自成立了兩岸事務的官方機構,分別是中華民國的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目前各自透過台灣的海基會與大陸的海協會作為半官方層級的溝通管道。在雙方憲法架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華民國的交往互視為内政而不为外交,中华民国的对大陆事务,包括香港及澳門,由陸委會統籌,中華民國內政部也管理部分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中共中央台灣事務辦公室負責對台事務。
[编辑] 與蒙古國的關係
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沒有正式放棄對中國大陸的領土主權。與蒙古國的關係則更爲複雜,1921年以前中華民國政府一直行使對外蒙古的主權,但在蘇聯的壓力下最終被迫妥协,由苏联做出不援助中共等三项原则来换取国民政府对外蒙古独立的承认。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2月13日,国民政府与蒙古建立外交关系。中共建政之初由於外蒙古有蘇聯在背後的支持,而承認外蒙古獨立,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由于苏联违背当初不援助中共等三项原则,立即取消承認蒙古獨立(在聯合國的控蘇案),並宣稱一直對外蒙古有主權。到1990年代方與蒙古國建立非官方的聯繫關係。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由民進黨上台主政後已經基本上承認蒙古國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编辑] 與其他非邦交國的關係
目前與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僅有23個,而其他國家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同時,也與中華民國保持半官方的經貿聯繫。由於敏感的政治問題,很多國家的駐華代表將當地的簽證申請轉給臨近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處理,而不是直接在當地簽發。同樣的,中華民國或中華台北在一些國家也設有非官方的代表處。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宣稱對釣魚台列嶼(钓鱼岛)擁有主權。在中華民國的行政区域规划中,钓鱼台属台湾省宜兰县頭城鎮所辖。
中華民國、马来西亚、中華人民共和國、菲律宾、文莱、越南及印度尼西亚,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归属存有爭議;此外,中華民國認為固有領土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控制的西沙群島但仍擁有主權而越南亦對此宣稱領有。2002年的《南中國海各方行为宣言》缓和了政治緊張,但并未在法律层面取得實質进展。
[编辑] 與國際組織間的關係
[编辑] 世界貿易組織
中華民國於2002年以「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编辑] 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
中華民國於1991年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加入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
[编辑] 聯合國外圍組織
[编辑] 世界卫生组织
中華民國與世界衛生組織自1971年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代表退出聯合國而使中國席位改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後,就由於中國代表權問題,失去相互間的官方聯繫;中華民國政府自1997年起每年都嘗試以不同名義重新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但每次都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反對,使其邦交国的提案都不能提交世界衛生大會(WHA)討論或表決。2009年5月,中華民國行政院衛生署署長葉金川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加世界衛生大會,
[编辑] 國際電信組織
中華民國原本是國際電信組織的會員國,在1971年聯合國席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後,連帶喪失ITU的會籍。此後,中華民國原本的國際電話冠碼86被移轉給中国大陆,而另獲配發886的冠碼。在ITU的官方文件中寫為配發給「中國台灣(Taiwan, China)」。[17]
而在無線電電臺的台號,則是B開頭。業餘無線電則以BM、BN、BO、BP、BQ、BU、BV、BW、BX開頭。
[编辑]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
[编辑] 萬國郵政聯盟
中華民國在1914年加入萬國郵政聯盟,會籍在1972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但是中華民國現行統治區域與萬國郵政聯盟成員國之間的郵遞仍然不變。
[编辑]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於2004年,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二個委員會有觀察員國身份,但因為不是聯合國會員,所以不能成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成員。
[编辑] 其他擁有會籍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 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
- 中美洲銀行
-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 亞洲開發銀行
- 東南亞中央銀行組織
- 亞洲選舉官署協會
- 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唯一總部設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國際組織)
-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註:詳請參閱 中華民國外交部-我擁有會籍之政府間國際組織網站
[编辑] 與非政府組織及跨國企業間的關係
[编辑] 關於國際民航事務的特殊安排
在很長時間內中華民國的國家航空公司-中華航空無法開拓部分地區的航線,而只能由其旗下的全資子公司(例如華信航空)負責經營。日本東京的航線不得在成田機場起降,只能利用只供國內線使用的羽田機場。但在1995年中華航空的飛機不再繪有中華民國國旗後,才被允許直接飛往成田國際機場。在台灣往來香港的航線方面,曾經因為香港主權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令華航能否飛到香港成為問題,最後以更改華航飛機的標誌來解決。
有時候,建交和斷交都影響中華民國和別國的航空交通。1992年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斷交,使得中华民国往來韓國的航運中斷。直至2002年12月,雙方同意以定期包機復航,而2004年9月1日經雙方談判後簽訂《台韓雙邊航空協定》,恢復台韓雙邊航空運輸定期航線。
許多國家的國家航空公司或主要的航空公司也盡量避免自行經營飛航台灣的航線。例如日本航空通過其子公司日本亞細亞航空、全日空透過子公司日空航空的名義來運營來返中華民國的航線,直到2007年11月生效的台日間新航約改為母公司飛航[18];而在過去,英國航空是通過其子公司英國亞洲航空的名義來運營來返台灣的航線[19],而荷蘭皇家航空也通過其子公司荷蘭亞洲航空(機身塗裝為KLM Asia,且去除皇冠標誌)的名義運營往返台灣的航線。但因為飛機調度的因素,實際上也常以母公司的飛機飛航台灣航線。因類似狀況而成立的航空公司還包括了澳洲航空所屬的澳亞航空(Australia Asia Airlines)、瑞士航空所屬的瑞亞航空(Swissair Asia),與法國航空所屬的法亞航空(Air France Asie)。然而隨著兩岸關係漸趨和緩,這些因特殊時代背景而誕生的航空公司也陸續遭裁撤或併回。除此之外,德國漢莎航空雖然沒有針對台北航線特別設立子公司,卻改用原本專門飛航歐洲區域航線的子公司神鷹航空(Condor)負責台德航線。
中華民國雖不是國際民航組織的成員,但航空器註冊編號的冠碼仍是B-開頭,早期後面的數字是3位數或四位數,在1990年代後逐漸改為5位數。
[编辑] 頂級網域名
中華民國在網際網路的頂級網域名方面,獲得ICANN分配到.tw的網域名。
[编辑] 參考文獻
- ^ 臺灣的政治地位有關內容請參見臺海現狀與臺灣問題。
- ^ 中華民國國民適用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前往之國家或地區,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2011.05.10。
- ^ 九十七年一月至十二月份中國大陸阻撓台灣國際空間事例,中華民國外交部
- ^ 馬外交休兵外交部統計//中國打壓台灣 更勝扁朝,自由時報,2008年11月21日報導。
- ^ 呂:菲國態度 凸顯馬的92共識荒謬性,自由電子報,2011-2-10
- ^ 護台灣主權 宣達團籲邱文達出聲抗議,自由時報,2011-5-16
- ^ 綠批主權淪喪 外交將休克,自由時報,2008年9月3日。
- ^ 中未休兵沒活路 外交成效露馬腳,玉山周報,2011-02-22
- ^ 外交休兵誤台 深陷主權危機,自由電子報, 2011-5-16
- ^ 中促美修台灣關係法 綠批馬外交休克 ,自由電子報,2011-5-21
- ^ http://www.mofa.gov.tw/webapp/ct?xItem=16410&ctNode=95
- ^ http://www.mofa.gov.tw/webapp/ct.asp?xItem=19799&ctNode=187
- ^ 中華民國外交部聲明:中華民國與聖露西亞即日起恢復大使級之全面外交關係
- ^ http://www.mofa.gov.tw/webapp/content.asp?cuItem=26162&mp=1
- ^ 但依據中國大陸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於斷交當日的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早於2007年12月28日即與馬拉威建交。
- ^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2+112008082000286,00.html
- ^ http://www.itu.int/publ/T-SP-E.164D-2007/en
- ^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t=1&NewsID=88709 中央廣播電台 台日航約完成修約換函簽署
- ^ Why Taiwan is still an unique escape. 獨立報. 1996年9月14日 [2012年5月14日] (英文).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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