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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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货币,又称“民国货币”,指1949年前流通于中华民国的货币。除中华民国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外,还有多种地方性货币,如中国共产党政权发行的边币、西藏地方政府发行的藏币等。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创立了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为扫除清朝残余势力,应付军政急需,发行了陆军部军事用票和中华民国南京军用钞票;各省纷纷宣布独立,成立军政府,亦发行了带有辛亥革命标志的钞票。
1914年推出的國幣條例,確定以銀元為中華民國國幣。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中国国内的白银不断外流,银本位币制无法持续,且国内的货币发行杂乱不堪。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并禁止银元的流通,将白银收为国有。在抗日战争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法币急剧贬值,从而彻底崩溃。
由于法币急剧贬值,1948年8月19日,中華民國政府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0.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更快,十个月上涨一百七十万倍,各地纷纷拒用。民间自动重新使用银元,政府于是使用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
[编辑] 中共发行的货币
抗日战争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中共在解放区发行的地方性纸币被称做边币。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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