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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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自1912年建國以來,曾以多座城市作為首都,最近一次是在1949年12月10日遷至台北[1]。在此之前,北京、南京兩大城市曾先後作為中華民國首都長達十年以上。此外,國民政府時代曾在一二八事變爆發時將洛陽立為行都、將對日抗戰時期的臨時首都重慶立為陪都,亦有在西安設立西京的計畫。行憲後的中央政府遷設台灣首府台北後,也有遷都至台灣其他城市的提議出現。
綜觀中華民國歷史,大多未在憲法或法律的位階確立首都位置,亦不常於政府文件中載明首都所在之城市,僅國民政府將國都位置寫入训政时期約法內。行憲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則無法定首都(制憲期間曾對首都有所討論,但最後並未寫入《中華民國憲法》),故一般所稱的首都均為「中央政府所在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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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编辑] 北洋政府時期
1912年陽曆元旦,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南京宣告成立,當時曾改清代之江寧府為「南京府」,作為直屬中央的特別行政區域。但袁世凱接替孫中山擔任臨時大總統後,以北方情勢未穩為由,堅持定都北京,臨時參議院未能堅持原議而同意遷都。1912年4月,臨時政府各機關北遷至北京;至1928年東北易幟前,北京乃延續前清時代成為首都。日後,歷史學者稱這段期間以北京為首都、並由北洋軍閥掌握權力的的中華民國政府為「北洋政府」。
北洋政府定都北京後,將清代之順天府改為「京兆地方」,但轄區較原順天府為小。
[编辑] 國民政府時期
1925年,國民政府於廣州建立。國民政府發動北伐後,於1927年2月21日北遷武漢。1927年3月,國民革命軍攻克南京。歷經寧漢分裂事件後,國民政府改遷南京,並於隔年開始在南京設立中央各政府部門,建立起完整的政府文官體制。
1928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取代北洋政府成為中國的中央政府,而南京也正式取代北京的首都地位。國民政府其後於1931年制定的《訓政時期約法》第5條中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都定於南京。」[3],確立南京的首都地位。定都南京後,國民政府在南京市內建設大量官署建築,並籌畫中國第一個現代化都市計畫——首都計畫,計畫將南京改造成中國最先進的城市。
然而在《訓政時期約法》施行後不久,中國便進入對日抗戰時期。1932年上海發生一二八事變時,為了躲避戰火,國民政府曾從南京暫遷洛陽,並立洛陽為「行都」;1937年抗戰全面爆發,在淞滬會戰之後,由於南京淪陷在即,故國民政府於1937年11月21日宣布將所有中央政府機構由南京遷往重慶[4],而軍事作戰中心則先遷往武漢,直至武漢會戰後再遷往重慶。1940年9月6日,國民政府正式立重慶為「陪都」。直至抗戰勝利後的1946年5月5日,國民政府發布「還都令」,宣布同年5月5日「凱旋南京」。
國民政府還都南京後,於1946年11月15日召開制憲國民大會,會中對於國都設於南京或北平(即今北京),曾有激烈討論。草案原定為南京,但審查會及第一讀會決定改為北平。經大會主席團代表蔣中正出面說明,主張國都地點,不必定於憲法,始將第一讀會通過的「國都定於北平」一條予以刪除[5]。因此,制憲國民大會於同年12月25日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中,並未規定中華民國的首都位於何處。自此,「法定首都」一詞不再適用。
[编辑] 行憲與內戰時期
《中華民國憲法》訂於1947年12月25日開始施行,但施行前,國共內戰全面爆發,國軍在戰場逐漸處於弱勢,剛行憲改組不久的中華民國政府也因而開始經歷多次搬遷。
1949年2月,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廣州;1949年4月23日,解放軍攻下南京;同年10月14日,解放軍佔領廣州,中華民國政府於10月13日疏遷至重慶,10月15日正式辦公;同年11月28日,再西遷至成都。
[编辑] 政府遷台後
1949年12月7日,行政院(代總統李宗仁赴美後由行政院長閻錫山主持國政)宣布中央政府各機關遷設台北,並於12月10日開始辦公,台北成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北後,大致沿用台灣日治時期原有的官署建築,如原台灣總督府改為總統府廳舍、原台北市役所改作行政院辦公廳舍、原台北州廳改作監察院辦公廳舍等,這些建築大都座落於戒嚴時期開始劃定的博愛特區內。後來隨著中央政府機關的復員及擴編,又陸續興建了新的辦公設施,如外交部大樓、中央銀行辦公大樓群、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等。
台北市原為台灣省所屬省轄市與省會,1969年升格為直轄市,不再屬於台灣省轄區。原於台北市辦公的台灣省政府與台灣省議會均於1956年遷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台灣省政府在1998年被撤銷《省縣自治法》所賦予的地方自治權利後,成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精省後,行政院於省府機關原址成立中央各部會中部辦公室。
在1990年代以前,台北被官方定位成「臨時首都」或「戰時首都」,与重庆的地位相似(但不具备重庆“永久陪都”的地位)[來源請求],並未獲得身為中央政府所在地應有的建設。
[编辑] 首都所在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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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華民國法律雖有「首都」用詞,及在命令內提到「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首都」,但無城市被明指為首都,而已停止適用而失效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國民政府時期的部分公文如《首都計畫》、及《五五憲草》等憲法草案載明國都(首都)為南京。
1949年12月起迄今,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機關均位於台北。然而,在1990年代及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放棄收復中國大陸,並且否定中国共产党在大陸建立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施行的行政區劃、定都北京等政治作為,而規定有關大陸之地圖、教科書上之記載要維持1946年外蒙古獨立前的狀態,首都亦停格在南京市[6]。對於中華民國首都在南京的說法並無顛覆性的明確表示,台北僅是「臨時首都」或「戰時首都」的立場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除前未有明顯改變。
不過,隨著1987年解除戒嚴以及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台灣進行了一連串民主改革,同時本土意識也逐漸抬頭,1990年代起,官方所稱的中華民國領土範圍及首都位於何處便屢遭異議質疑,到2002年行政院長於立法院公開宣示「中華民國首都在臺北」,及修改教科書、廢除《水陸地圖審查條例》後,現臺灣政治、新聞界已常以首都稱呼臺北[7]。
[编辑] 官方對於台北之首都地位的宣示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台後,在不少法律、命令、公報、報告、外交文件內亦有「首都」之表述如下,而其指涉與台北市之聯結或等同也越來越明確。但台北市從何時起被政府正式稱為首都則尚不清楚。相關紀錄顯示至遲在蔣經國總統時期,政府便已於正式重要文件中將台北市視為、稱為首都。2000年政黨輪替後,中華民國政府更加正視台北市作為首都的事實。
世界各國政府、媒體、學界在提及中華民國首都、台灣首都時皆指台北市;提及台北市長時亦常指首都市長。[8]
以下是部分歷年來中華民國總統府、總統、副總統、立法院院長、行政院院長、內閣部會、部長、大使、與台北市長等元首、機關、首長、官員之相關重要表述,都彰顯了台北市是中華民國首都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编辑] 蔣中正總統時期
- 1964年,《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資助教育文化交換計畫協定》第八條規定「基金之總辦公處應設於中華民國首都...」,美國依此協定設立的「美國在中華民國教育基金會 (United States Educational Foundation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後來更名為「學術交流基金會(Foundation for Scholarly Exchange)」,這個機構的總辦公處就設在台北市。[9][10]
- 1969年,配合「國民革命忠烈祠」於三月改建竣工,行政院(院長嚴家淦)於七月制頒的行政命令《忠烈祠祀辦法》第八條明訂「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首都,建立首都忠烈祠,並得特准建立專祠專坊或專碑。」[12]。九月,依照同辦法第二十四條「首都忠烈祠,由 總統主祭」之規定,總統蔣中正依中央政府遷台後之慣例,親率文武官員於三日軍人節在台北圓山忠烈祠參加中樞秋祭陣亡三軍將士典禮。[13][14][15]
[编辑] 蔣經國總統時期
[编辑] 李登輝總統時期
[编辑] 陳水扁總統時期
- 2001年,總統陳水扁接受中央廣播電台專訪時表示「一個三級貧戶、佃農之子,能做到首都的台北市長,已是非常感恩及驕傲」「過去我擔任台北市長,是三十餘年來首次由在野黨出身的人擔任院轄市市長,擔任首都的市長」。[26]
- 2002年,行政院長游錫堃在立法院接受總質詢時明確表示,五院等中央機關都設在台北市,因此中華民國首都就是台北,並允諾責成相關單位修改教科書內容。法務部長陳定南則表示世界大部分國家都沒有在憲法、法律訂定首都地點,中央機關在哪裡,首都就在哪。[28]
- 2004年,行政院院長游錫堃在立法院之行政院施政報告中(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與臺北市政府等政府機關合作)「規劃『首都文化園區發展計畫』:初步擬訂本計畫以首都核心區南側之南海學園、台北植物園為基礎進行周邊整體環境規劃,朝類『美國華盛頓特區』規劃意念,整合地區博物館群、古蹟暨歷史建築、兩廳院、植物園生態區等,形塑具有特色、親和、自然、人文的城市格局,呈現多元融合的文化風貌,打造首都核心區的未來願景。」[35]
- 2005年,陳水扁總統與「日本外國特派員協會」(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of Japan)舉行越洋視訊會議時表示「十年前,也就是一九九五年的十月十八日,本人曾經以台灣首都台北市市長的身份造訪貴會並發表演說」。[37]
- 2006年,陳水扁總統在主持國定古蹟台北賓館修復工程竣工典禮時表示「阿扁過去在擔任台北市長的時候,曾推行重建首都意像的構想與計畫內容...隨著總統府、國立台灣博物館,以及今天「台北賓館」的陸續修復竣工,相信我們又朝著打造台北成為具有歷史特色與人文內涵,具體展現首都核心區域的願景及風貌的理想邁進一大步。」[38]
[编辑] 馬英九總統時期
- 2008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在國立臺灣博物館建館一百週年館慶說明臺博館是「台灣首座自然史博物館...矗立在交通與商業繁忙的首都核心區,突顯出整體建築磅薄的氣勢與絕佳的空間區位」。[41]
- 行政院新聞局的英文版國情簡介 (ROC Snapshot) 也在 "Capital" 欄明載 "Taipei City";於台灣年鑑 (Taiwan Year Book) 稱“Taipei is the capital of the ROC”(“台北是中华民国的首都。”),或於2008年總統就職典禮介紹馬英九時表示“During his eight years as mayor of the capital”(『在他担任首都市长的八年期间』)。[43][44]
上列各種層面廣泛且具代表性的官方公開表述,均已或於事實上表明首都位於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管轄、有效並排他統治之國土範圍內,或直接認定台北市與首都係同義字、中華民國的首都在台北市。因此,臺北市不但是1949年12月10日起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所有在中華民國境內締訂外交文件的簽署地,隨著兩岸分立分治已久、民主化及台灣本土化運動之深化、各相關法規文件用字日益吻合現狀與實際需求,包括元首、市長與主要黨派在內的大多數中華民國國民均已認知到首都即是做為中央政府所在地已逾62年的台北市,而非同時具備法定和事實首都地位僅約8年的南京市(1931-37, 1946-47)。
[编辑] 中央政府所在地列表
[编辑] 注釋
- ^ 國家符號:國都的選定. 中華民國國史館 [2011-01-05]. "國都必須因應事實需要不斷搬遷:元年3月遷都北京;16年4月,奠都南京;26年11月,遷都重慶;35年5月,還都南京;38年4月,遷都廣州;38年10月,遷都重慶;38年12月,遷都臺北。"
- ^ 臺灣商務印書館編審部. 國語辭典(節本). 台三版.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6 [1937]: 369. "國都:一國中央政府之所在地"
- ^ 《訓政時期約法》全文內容
- ^ 《s:國民政府移駐重慶宣言》
- ^ 荊知仁,《中國立憲史》,461頁
- ^ 台灣中學地理教科書的祖國想像(1949-1999),《國史館學術集刊》,第十七期,頁201至251,2008-09,王文隆
- ^ serch for "首都臺北". Google.
- ^ 陳總統接受德國「南德日報」專訪表示,台灣的前途只有2千3百萬台灣人民才能決定,統一或獨立皆為選項, 行政院新聞局, 2005/5/10
- ^ 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資助教育文化交換計畫協定,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 趙綺娜, 美國政府在台灣的教育與文化交流活動 (一九五一至一九七○), 《歐美研究》, 第三十一卷第一期(民國九十年三月),79-127
- ^ 《先總統蔣公全集》,第三冊,4070頁,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4年4月,張其昀主編。
- ^ 行政院命令:忠烈祠祀辦法, 總統府公報,2083期,1969-07-29
- ^ 蔣中正總統率文武官員秋祭陣亡將士, 國家文化資料庫, 1969/3/29
- ^ 蔣中正總統致祭革命先烈, 1952/03/29, 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
- ^ 蔡錦堂. 忠烈祠研究--「國殤聖域」建立的歷史沿革. 2001-06. "圓山忠烈祠為國民革命專祠,暫替代首都忠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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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統接受哥國總統喀德戎歡迎儀式致詞, 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國8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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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統接見國際地方政府聯合會「世界首都論壇」各國代表團團長, 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國87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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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造世界級首都馬市長與外國友人Q&A, 臺北市政府, 2000-12-25
- ^ 總統視察高雄港, 中華民國總統府, 90年5月23日
- ^ 張院長要求徹查此次台北市嚴重水患原因, 行政院新聞局, 2001/9/18
- ^ 總統接受中央廣播電台專訪, 中華民國總統府, 90年11月15日
- ^ 「臺北市作為首都應有之功能與法制之研究」委託研究案評選文件,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2002-03-04
- ^ 近日修改教科書 游揆: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市
- ^ 中華民國中等學校歷史教科書。2007年出版。國立編譯館
- ^ 「首都核心區都市設計論壇」即將於91.04.17熱鬧登場,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2002-04-11
- ^ 總統繼續馬拉威的第二天訪問行程, 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國91年07月06日
- ^ 游揆:全力支援北市建設,補助台北捷運信義線及松山線四百億元, 行政院新聞局, 2003/7/3
- ^ 總統以電話向瓜地馬拉共和國總統當選人貝爾傑致賀, 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國93年1月7日
- ^ 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閣下巴拉圭共和國總統杜華德閣下聯合公報, 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國93年6月2日
- ^ 立法院第5屆第6會期行政院施政報告, 中華民國行政院, 民國93年9月6日
- ^ 明令褒揚, 中華民國總統府, 中華民國93年7月
- ^ 總統與「日本外國特派員協會」越洋視訊會議, 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國94年07月26日
- ^ 總統主持國定古蹟台北賓館修復工程竣工典禮, 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國95年05月14日
- ^ 王院長宴請韓國憲法裁判所前所長尹永哲一行5人, 中華民國立法院, 2007-02-27
- ^ 中華民國第12任總統馬英九, 中華民國總統府
- ^ 總統與「日本國立臺灣博物館建館一百週年館慶紀念郵票正式發行,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2008年
- ^ 院長宴請「松山-羽田首航慶賀團」致詞, 中華民國立法院, 2010-10-31
- ^ ROC Snapshot,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ice, Republic of China
- ^ Taiwan Year Book 2004,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ice, Republic of China
- ^ 經濟概況,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 ^ 臺北市年鑑, 臺北市政府, 2010
- ^ 为了统一全国,中國國民黨政治委员会决议筹组“國民政府”,于1925年7月1日在广州正式成立。(参阅:國民政府)
- ^ 1926年10月,國民革命軍攻佔武汉三镇。1927年2月21日,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办公,一直运作到“宁汉合流”。(参阅:寧漢分裂)
- ^ 1927年4月18日,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参阅:南京十年)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書目
- 張玉法著,《中華民國史稿》,台北縣,聯經出版公司,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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