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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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在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門口的群眾。時間為1947年2月28日
專賣局台北分局建築物的現狀

二二八事件[註 1]臺灣1947年2月底發生的大規模民眾反抗政府事件,以及其後3月5月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鎮壓屠殺臺灣人民,及清鄉捕殺臺籍菁英事件,[註 2]其中包括民眾與政府間的武裝衝突、軍隊鎮壓平民、當地人對新移民的攻擊,以及臺灣士紳遭軍警捕殺等等情事。

該事件的導火線1947年2月27日發生在台北市的一件私煙查緝血案而引爆衝突,觸發2月28日發生台北市民的請願、示威罷工罷市。同日,市民聚集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抗議,竟遭公署衛兵開槍射擊,從此該事件由請願轉變為對抗公署的政治性運動,並爆發自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以來因貪腐失政所累積的民怨、以及台灣人和外省人之間的省籍衝突。抗爭與衝突在數日內蔓延全臺灣,使原本單純的治安事件演變為社會運動,最終導致官民間的武裝衝突與軍隊鎮壓。此事件造成許多傷亡,數字眾說紛紜,而各方統計死亡人數由數百人、數千人、一萬餘人、至數萬人不等。

二二八事件發生原因極為錯綜複雜,首先由於長期在日本統治下的台灣人民對於相對落後於台灣的中國社會現況、普及教育衛生條件、生活習慣等缺乏瞭解導致期望落空[註 3],當時統治台灣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治台政策失誤,官民關係惡劣[註 4]、軍隊紀律不良。在經濟方面,通貨膨脹失業等問題嚴重,而不當的管制政策使問題加劇,因而逐漸形成一股不滿政府的情緒廣泛爆發。1946年12月,美國駐台北領事館在其台灣情勢報告中,已預測台灣將隨時發生動亂。國民政府在二二八事件和緩後又擴大鎮壓屠殺、實施清鄉、逮捕槍決知識菁英和民眾,使二二八事件影響台灣長達數十年[1]

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當時與台灣獨立運動並無關係,當時幾乎沒有台獨的倡議,但是當政的國民政府以「陰謀叛亂」、「鼓動暴亂」、「台灣獨立」、「陰謀叛國」、「臺灣人與共黨合作」等為由鎮壓,也以藉口捕殺林茂生陳炘洪炎秋張秀哲等懷抱強烈祖國認同的臺灣人,使臺灣人的祖國夢碎[1],二二八事件卻因此成為後來台灣獨立運動興起的重要原因[2]

目录

[编辑] 背景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宣佈向美國英國中華民國蘇聯同盟國無條件投降,並移交包含日本本土在內的所有日本統治區域的管理權。總理日本接管事務的盟軍太平洋司令麥克阿瑟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1),指示日本北緯十六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臺灣、澎湖等地區交由同盟國成員「中華民國」代表同盟國暫時接管。雖然在日本的統治下(1895年1945年),臺灣的近代化有出色的表現,但仍未能完全脫離殖民地的角色,政治上的壓迫與經濟上的搾取造成許多臺灣人民不滿,而這種不滿的情緒便開始轉化為對中國的熱烈期待。1945年10月17日國民政府軍七十軍連同政府官員由美國軍艦載運護送至臺灣基隆登陸,並進入台北市,滿懷期望的三十萬民眾砌成人牆夾道歡呼熱烈迎接,並於1945年10月25日陳儀代表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中正來臺接受日本投降時達到高潮。同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運作。

戰後的中國因為中國共產黨武力爭奪活動日熾而依然動盪不安,雖然美國1946年1月開始派遣馬歇爾上將介入調解,但終歸失敗收場,並自同年6月起展開全面性的國共內戰。與此同時,中國大陸的經濟情勢江河日下,當時通行的法幣一再貶值,民生物資飛漲,加以中國國民黨領導下的國民政府貪污腐敗問題嚴重,使得中國大陸越來越多的人民不信任代表資本家利益中國國民黨,轉向支持宣揚利益的中國共產黨,也因此國軍在一連串戰略錯誤、作戰失敗下逐漸陷入被動、士氣低落,相較之下中國共產黨勢力則越來越強大。

戰後初期台灣銀行所發行的「台幣一百萬元」本票

臺灣產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遭受重創,戰後臺灣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則不到33%。此外學校商店工廠醫院鐵路發電廠等建設也受到戰火嚴重破壞,加上日本政府停止臺灣人儲蓄金歸還申請,債券成廢紙,造成金融物價秩序混亂。

國民政府在接管臺灣之後大量印製鈔票應付財政支出,並將臺灣人賴以維生的民生物資運往中國大陸以資助國共內戰,造成臺灣的糧食短缺、物價飛漲、以及惡性通貨膨脹[3](後來的幣制改革中,以1元新台幣兌換四萬元舊台幣)[4],短短一年多臺灣的米價漲了四百倍,台灣開始出現饑荒,路有餓莩,恆春一帶的貧民吃檳榔果腹,各地發生搶米潮,四處盜賊橫行。國民政府管轄台灣的第一年,刑事案件較前一年增加了二十八倍。由於物資的短缺與人禍,國民政府管轄台灣的第二年(1946年),台灣的生產指數竟然不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一年(1944年)的一半,台灣的生產陷入停頓,台灣人民的生活較日治時代更加困苦。而且國民政府一方面接收原屬日本人的財產,將戰後日本人留下的兩百三十七家公私企業以及六百多個單位,通通納入由行政長官公署各處局設置的二十七家公司來經營,另一方面又延續日本殖民政策中的專賣制度,壟斷樟腦等的買賣,憑藉權力排擠民營公司與民爭利。行政長官公署並積極實施全面的統制經濟措施,管制各類物資,不僅扼殺民間工商企業界的商機,又壟斷臺灣與大陸貿易的經濟管道,造成大量民眾失業。雖然時值國共內戰的非常時期,政府聲稱嚴格的管制政策為避免奸商操縱圖利,但是政府官員本身卻經由官商勾結,或亦官亦商的行徑,私自從中獲取暴利。許多公共建築與學校的設備,以及工廠的生產機具被軍人洗劫一空,拆卸後以低價賣往上海謀利,造成工廠無法生產而關門,以及工人失業。而原本期待結束殖民控制的臺灣人,不滿國民政府繼續延續日本的殖民治理方式壓榨臺灣人民的生機,並且變本加厲。

日本人投降撤出臺灣後,臺灣人原本認為應該有更多自治與參政的機會,但是國民政府在臺灣政治方面,重要職位幾乎皆由外省人控制,行政長官公署的九個重要處會的十八位正副處長中,只有一位副處長是臺灣本省人。十七位縣市長中,僅有四名本省人,且均為自重慶返台的「半山」,其並不受臺灣人歡迎。此外,「同工而不同酬」的待遇,以及台灣人不易謀得公家機構職務的差別待遇,更是引發台灣人不滿[5]。相較之下,在日本統治後期,台灣議會有半數官派,半數民選。反倒在臺灣日治時期,台灣人擁有更大的自治權力。

管轄台灣的國民政府官員也有嚴重的官僚作風與貪污問題,例如舞弊營私、中飽私囊、把持機關任用自己人、涉足不良場所、不守紀律而常為報章媒體所報導。駐守臺灣的國民政府軍隊更是軍紀敗壞,例如乘車、吃飯不付錢、低價強買、仗勢賒借,乃至偷竊搶劫誘拐詐欺、開槍傷人、姦污婦女、與民眾之間的大小衝突不斷。此等缺點與日治時期日本官員的紀律嚴明、高行政效率形成強烈對比[6],也使得臺灣人民越來越輕蔑與敵視來自中國大陸的人士。

當時臺灣剛經歷50年的日本統治,四處皆可見日文,舉目皆是日本風格,甫歷經中日戰爭來台的大陸人對於台灣文化感到適應不良[7]。從1942年1月以降,日本政府實施志願兵役,雖然臺灣人有權利選擇不參戰,部分地區卻因日本殖民教育灌輸下出現少數人加入日軍侵華作戰的現象[8][9],許多外省人因此遷怒於台灣本地的親日人士,其中一些人在戰後被誣為漢奸,並有受到緝捕的情況發生。

陳儀領導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當時握有控制權的外省人並不信任台灣人。台灣人民遭構陷為日本化皇民化、乃至於奴化[10],這些歧視與誤解斷非台灣人民所能接受。詩人王白淵1946年1月25日在《政經報》發表的社論〈告外省人諸公〉文章中對此指出:『......開口就說臺胞受過日人奴化五十年之久,思想歪曲......』、『......臺胞雖受五十年之奴化政策,但是臺胞並不奴化,可以說一百人中間九十九人絕對沒有奴化。只以為不能操漂亮的國語,不能寫十分流利的國文,就是奴化。那麼,其見解未免太過於淺薄,過於欺人......』、『......好像把臺省看做一種殖民地,對臺胞抱著一種優越感,使臺胞和外省人,在不知不覺之中,漸漸發生隔膜。這些人未免太小氣,人缺少大人的風度......』[11]。《民報》於1947年2月19日的一篇『可怕的心理破壞』社論中寫著:『......自祖國來臨的大先生們,時常說我們奴化,當初我們很憤慨,不知道指什麼為奴化,現在我們已經瞭解了,奉公守法,即是奴化,置禮義廉恥於度外,才能夠在這個「祖國化」的社會裏生存......』[12]。再者,當時大多數的本省人不懂中國的國語,乃至於國語發音不標準,造成當時的臺灣人無論在政治權力經濟社會,以及工作職位等各方面均受到刻意的不公平對待,此種差別待遇不僅造成台灣人民處處吃虧、加深雙方的隔閡,也使得台灣人民十分不滿。

文化界和學生曾展開要求民主經濟改革的活動。對此,行政長官陳儀採取了「寬輿論,緊經濟」的政策。一方面並未嚴格禁止批評時政的言論,但同時也未採納意見。二二八事件發生後,陳儀致電蔣介石委員長,臺灣發生叛亂事件,但隱瞞事實真相;而臺灣省全體參政員上電蔣介石,說明事件原因及公署嚴重失政,並建請根本改革臺灣政治,勿用武力彈壓,以免事態擴大,但此說明不為蔣介石所接受[2][13]蔣介石反而接受陳儀之暗中請求,下令派兵馳台綏靖清鄉。

[编辑] 事件經過

[编辑] 導火線與臺北動亂

二二八事件起始點:南京西路與延平北路交接的現況
2005年底被拆除殆盡的原天馬茶房舊址;空地上掛了條『向二二八英靈致敬』的布條。

1947年2月27日下午七點半左右,「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及四名警察,在臺北市大稻埕太平町法主公廟對面,天馬茶房[註 5](25°03′14″N 121°30′44″E / 25.0540029°N 121.5123282°E / 25.0540029; 121.5123282),發現一名40歲並育有一子一女的婦人林江邁正在販賣私煙,於是查緝員沒收林婦所有販賣的香菸及身上所有的錢財。

林婦以家計困難,跪地求饒,要求至少歸還經過繳稅的公煙,但查緝員堅持全部沒收。林婦的糾纏讓查緝員心生不耐,同時紛擾也吸引越來越多的民眾圍觀,讓查緝員大為緊張,又加上語言溝通不暢等因素,林婦被葉得根以槍托擊傷頭部,頓時血流如注。圍觀民眾目睹此景後,憤而將查緝員包圍,傅學通逃到永樂町(今西寧北路)開槍示警,卻擊傷了在自家門口看熱鬧的市民陳文溪,於次日死亡。隨後查緝員逃至永樂町派出所,其後被護送轉至警察總局,激憤的群眾六、七百人在當天晚上包圍警察局,要求警方懲兇,但是由於警察局長官有意包庇下屬,市民眼見官吏濫開槍傷及無辜,卻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因為前一天的事件,在隔天的2月28日,臺北市部分地區展開群體罷工、罷市,大小商店紛起響應相繼關門,憤怒市民除了前往肇事查緝員所任職的專賣局分局抗議之外,還要求專賣局分局長歐陽正宅下臺負責,民眾並將專賣局內堆存的香菸、酒類搬出並予以焚毀。

1947年2月28日,憤怒的台北市民聚集於專賣局前焚毀菸酒。

2月28日下午一時許,數千名群眾集結長官公署門口示威請願,過程中公署衛兵無預警向市民開槍掃射,當場造成許多民眾死傷,使得民眾的情緒更為憤慨。

公署衛兵開槍事件後,局勢急遽惡化,民眾從此開始轉往毆打外省人。

另一部抗議民眾此時轉進公署附近的台北新公園[註 6]繼續示威集結,並同時在位於新公園內的台灣廣播電台廣播報導事件始末。

2月28日下午二時,在群眾抗議中,經商的外省人、公務員及其眷屬、來台旅行者受到報復。此時並發生民眾遷怒濫施報復於外省人事端。本町正華旅社與虎標永安堂遭到民眾破壞。

2月28日下午三時,警備總司令部眼見情況險峻,於是緊急發佈臨時戒嚴令,並派遣武裝軍警掃蕩台北市區,開槍掃射民眾[5]

2月28日下午五時許,新台百貨公司[註 7]亦被搗毀焚燒,乘機偷竊者則遭毒打。對外省人則毆打或焚毀車輛[註 8]。民眾不僅燬物,在本町、台北車站、台北公園、榮町永樂町太平町萬華等地,大多是被棒打或棍擊,但未見有武士刀,攻擊婦孺老人的現象不太多,強姦只有傳聞[註 9]。根據傳聞,外省人被打死者至少有十五人,有些被木棍打成癱瘓[5]

至此,一年多來臺灣人民的積怨再加上臺灣省行政長官處理不當,終於從3月1日起爆發了蔓延全島的反政府行為[14]

[编辑] 政治交涉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

一般認為,二二八事件初期本質是一年半以來的積怨所爆發出來的排斥外省人的行動[15]。之後所稱的反抗大致上循著兩條同時發生的路線在進行:一為「政治交涉路線」;另一為「武裝抗爭路線」[16]。經由行政長官陳儀同意,臺北與臺灣各縣市的各級民意代表社會名流紛紛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並在各地成立分會,進行整合民意、維持秩序,並和行政長官陳儀展開協商談判,提出逮捕貪官污吏、廢止行政長官公署、實施自治、在行政、司法、軍事各方面起用台灣人等要求[17],但由於中國大陸的援軍將至,陳儀便斷然拒絕處理委員會的要求,於3月10日下令解散。

[编辑] 台灣各地的反抗

因軍警於戒嚴令後開始大規模開槍射殺街頭民眾,使得各地憤而反抗,其中以黃信卿埔里隊何集淮蔡伯勳中商隊台中商業學校),呂煥章中師隊台中師範學校),黃金島的警備隊(獨立治安隊),李炳崑建國工藝學校隊霧社泰雅族原住民青年參與陳明忠突襲隊等各地集合起來組成的二七部隊最為有名,各地的反抗也以這支在台中地區的勢力維持最久。此外,較有規模的戰役還有阿里山鄒族原住民所參與的嘉義水上機場紅毛埤軍械庫的戰鬥,高雄駐軍與反抗勢力的衝突,雲林虎尾機場攻防戰達三晝夜,反抗民眾大多數以竹竿綁上菜刀、竹槍做為反抗國軍部隊的主力武器,斗六市街戰,嘉義梅山古坑樟湖抗擊戰。台灣西部地區的衝突較為嚴重,東部地區則大都只有小騷動。當時台灣局勢已亂,憲兵團長張慕陶亦指反抗人士收繳各地軍警的武器達四千枝以上,地方政府卻已失去控制情況能力,並指責陳儀:「似尚未深悉事態之嚴重,猶粉飾太平。」[19]

[编辑] 高雄衝突與軍事鎮壓

國民政府軍隊操作架設在救火車上的機槍。當時服務於聯合國的Dr. M. Ottsen在臺南親眼看到該事件的發生。

3月2日3月4日間,已經有來自臺北與臺南的人士進入高雄,發生武裝反抗國軍衝突,攻擊多處政府機關及部分外省人,並控制市政府。高雄第一中學(今高雄中學)的學生組成自衛隊,並有雄工雄商等學校的學生加入,高雄女中學生則提供食物3月4日下午,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下令派出巡邏隊,見聚會民眾便開槍射殺,引起市民恐慌。3月5日,高雄要塞開始以八門七五砲對市區展開砲擊,並對鼓山一帶進行掃射。3月6日上午,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市府清查室主任涂光明、苓雅區長林界、台電高雄辦事處主任李佛續、醫師范滄榕、曾豐明等人前往壽山與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希望彭司令約束其巡邏隊禁止繼續射殺高雄市民,談判破裂,除黃仲圖、彭清靠與李佛續三人被釋放外,其餘談判人士遭到槍決。3月6日下午,彭孟緝派遣軍隊兵分三路奪回高雄市政府高雄車站與高雄第一中學,軍隊下山後沿路掃射行人並入屋劫掠商家[20]3月6日下午,高雄第一中學遭受何軍章團第三營以多門迫擊砲轟擊,高雄一中學生並與何軍章團第三營第七連王作金部展開巷戰,雄中學生逐漸不支退至前金派出所,犧牲甚鉅。另一路軍隊於同日下午攻擊高雄火車站時,火車站前方民眾二、三百人紛紛走避並躲入地下道,地下道遭軍隊封鎖並掃射,致使民眾遭受重大傷亡。高雄要塞守備大隊陳國儒部於3月6日下午攻擊市政府,當時市政府內正集結許多市參議員及地方人士開會,軍隊丟入手榴彈並見人開槍,律師陳金能、市議員許秋粽、黃賜、王石定等五、六十人喪命市政府,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回憶其在地下室中救出其弟,室內積逾五公分。

[编辑] 國府增援兵力抵台鎮壓

陳儀表面上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做了一些讓步,如解除臨時頒佈的戒嚴令。但事實上陳儀對蔣介石隱瞞政府貪汙事實真相[註 10],將臺灣人民汙名化為日本皇民、影射台灣人民受共產黨思想影響,產生「有組織叛亂行為」、「獨立等叛國」、「對於奸黨亂徒須以武力消滅」、「有政治欲望之人士,高唱大台灣主義,冀達台人治台之目的。」為理由,暗中要求南京國民政府緊急派兵前來台灣鎮壓。

即使已有蔣渭川等人致電南京的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說明實際情形並請求暫緩派兵。然而金陵官方並未查訪實情為何,即從上海火速調派由劉雨卿率領的國軍整編第21師(整編計畫前之21軍)部隊為主力抵台鎮壓,陳儀對全省廣播戒嚴令之後,綏靖屠殺工作於是全面展開[19]

二二八事件前夕,國民政府駐台兵力已有:陸軍21師直屬獨立團(何軍章團)、直屬工兵營、三個要塞守備大隊、特務營、憲兵第4團2個營,總兵力共5251人。

3月8日起,憲兵第4團第1營、第3營,陸軍21師438團、436團,憲兵第21團第1營,陸軍21師司令部及直屬部隊陸續跨海抵達臺灣,增援兵力一萬三千人,兵分二路,由基隆港高雄港上岸,行政長官公署下令總攻擊,部隊肅清街頭,沿路實施密集射擊,進行南北夾抄,台灣全島陷入血腥,各縣市反抗國府軍的勢力迅速潰敗。至於已全盤控制台中市警政機關的「二七部隊」為避免與國軍在台中市區進行城鎮戰,也預先轉移至埔里,最終於烏牛欄之役結束,成員則自行解散。由於二七部隊的轉移牽制國軍轉往山區追剿,使台中市得以成為逃過國軍大規模濫殺的城市。與此同時,許多本省籍的菁英,例如省參議員王添灯、畫家陳澄波台大文學院長林茂生等人均於此波國軍攻擊行動中慘遭殺害。受軍統局號召參與維護治安工作的一百餘名不滿二十歲的各學校青年學生,被軍隊押到圓山倉庫廣場前面集體射殺,此即著名的「圓山事件」。台灣十餘家報社遭到查封。

經過一週的掃蕩及強力整肅的綏靖屠殺後,國防部長白崇禧3月17日奉令來台宣撫巡按調查[註 11],在報告中嚴批陳儀。白崇禧抵台也是宣告軍事行動暫告一段落,並聲明政府將以和平寬大的方針處理,除奸徒、共黨、圖謀不軌者決予嚴懲外,其餘一律從寬免究,但是國府軍隊仍舊繼續追捕。3月26日,陳儀又發佈「為實施清鄉告全省民眾書」,展開長達9個月的「清鄉」活動,軍憲人員藉清鄉之名,沿戶登門清查戶口、搜捕可疑對象、追繳武器、連保切結共同承擔責任,在各地濫捕濫殺,受害情況持續擴大。 

當年派赴臺灣鎮壓的國軍整編第21師,奉調返回時恢復軍級建制,1948年4月王克俊接任軍長,事隔兩年之後,於國共內戰上海戰役中,因軍長王克俊帶領團長以上軍官丟下部隊搭船逃跑,部隊於1949年5月25日遭共軍殲滅大部,殘部於5月26日列隊投降。

3月12日,陳儀向蔣介石呈報了一份「辦理人犯姓名調查表」,列舉二二八事件要犯共20人。3月10日陳儀下令解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员會及一切非法团体。3月14日,警備總部下令解散「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21]

[编辑] 清鄉掃蕩

遭軍隊槍決而亡未能瞑目的人

雖然各種針對社會名流、鄉紳和異議人士的捕殺行動,表面上也暫時結束。但實際上,國民政府至此在台灣各地才正式展開縝密的清鄉工作,整肅可能的反政府分子。軍事鎮壓行動之後,繼之進行清鄉工作,其主要目的在逮捕潛逃嫌犯、收繳武器軍品、清查戶口、辦理自新、取得連保連坐切結等[19],然而其中有不少挾怨報復,造成諸多民眾傷亡與社會恐怖肅殺氣氛。

基隆和平島的日本沖繩琉球人聚落,約有三十餘名日本琉球居民,連同當地的台灣人在國軍的掃蕩屠殺中遭到槍決填海遇害[22]

因為國民政府在清鄉施行前已有詳細的武力掃蕩規劃部署,而且事實上各地的動亂未如公署宣傳之嚴重,故掃蕩之進行遠較預料中迅速,除中部地區「二七部隊」之殘部有較長久之抵抗外,其他各地幾無戰鬥發生。但是仍有遭到網羅罪名的嫌犯,或私人報復挾怨報復舉發之情況,也有軍警與憲兵未詳加查證即貿然逮捕之冤獄。有些不法軍警藉機勒索敲詐,或順手掠奪私人財物等非法行為,主因由於國民政府駐台軍隊素質不良,以及軍紀教育欠缺所致[19]

4月11日台灣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出面揭舉「奸黨全部陰謀」,同時強調綏靖屠殺工作將於月底前完成,官方同時並訂頒連坐辦法(結保人和被保人連坐,以及一百公尺內之人民須受連坐處分),以肅清反對勢力。在此次行動當中留名的受難者,大都死於3月到5月之間[23]。之後零星的鎮壓繼續持續了大約9個月[24],許多被捕的嫌犯皆被冠上叛國罪,因而受到刑求而槍決,其中堅不認罪者死前皆體無完膚[25]。4月18日,陳儀發佈「二二八事件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其中包括謝雪紅廖文毅蔣渭川等共30個人。直到5月16日政府才解除戒嚴,清鄉事件亦至此結束[1]。但是各地街頭仍然有零星的士兵殺人報復的事件發生。

4月18日,陳儀發布「二二八事件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者共30名。[26]

[编辑] 各族群參與情況

[编辑] 台灣原住民的參與

二二八事件中也有台灣原住民參加反抗,鄒族參與進攻嘉義水上機場是其中一例。鄒族吳鳳鄉(今阿里山鄉)鄉長吾雍‧雅達烏猶卡那(漢名:高一生)通知各村部落的青年幹部組成「高山部隊」,命令警備官雅巴斯勇‧優路拿納(漢名:湯守仁)帶隊,集合了所有鄒族村落中,各派出所的槍枝及平常打獵用的獵槍,還帶了山刀。鄒族人花不到一小時的時間攻下紅毛埤(今嘉義蘭潭)軍械庫,之後分成兩組人馬,一組維持治安工作,另一組與嘉義地區民兵合力圍堵嘉義水上機場阻止軍隊增援。圍堵四天後,因主張繼續對抗,與嘉義民兵主和派意見分歧,湯守仁便率領鄒族部隊撤回山上,平地代表答應和談,後來國民政府援軍一到,談判代表隨即被槍殺。

[编辑] 族群衝突與外力介入

雖然事件發生時的主要抗爭目標是將腐敗官僚趕出政府,但是由於國府遷移至台灣初期,外省人大多居於主管或等級較高的職位[註 12]在長官公署的科股長,專員以上的316名中層官員中,也只有17名台籍人士,其餘299名都是外省人或極少數的半山仔。因此將腐敗官僚趕出政府的訴求由此緣故轉變成為打倒外省人的行動,甚至擴大事端以致於最後傷及無辜外省人。在事變期間,台灣人不僅反抗公署,也有毆打傷害外省人之事,國軍登陸後,由於軍紀不佳,所以立即對台灣人採取極端的報復行動。

事件爆發後,部分地區亦有台共乘機介入,如台中地區參與「三二事件」的謝雪紅楊克煌。謝雪紅不僅利用示威群眾並召開市民大會,參與武裝「二七部隊」組織以全面接管台中市的官方機構,在處委會的議會路線之外,另闢一條武裝路線。嘉義地區則自三月二日事件發生後,就顯現出與其他地方不同的特質。嘉義民眾與阿里山鄒族原住民組成武裝隊伍,參加攻擊紅毛埤軍械庫及水上機場的軍事行動,惟參加者大半是臨時結合之民眾,亦有嘉義地區不少社會人士支持反抗行動[註 13][28]

在二二八事件中,直接的族群排斥對抗雖然激烈,不過有出現了不少不同族群之間互相施救的事例。外省籍學者,清華大學教授何兆武建國中學擔任教師的時候經歷過二二八事件,他在台大醫院住院時,曾受到醫院本省籍護士的保護[29]

[编辑] 受害者的平反

1947年3月,引發二二八事件的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於二二八事變平息後的3月31日以殺人及傷害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4月3日下午,地方法院刑庭庭長宣判,誤殺台北市民陳文溪的傅學通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以槍托打傷林江邁的葉得根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其餘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及劉超群無罪開釋。同年5月17日傅學通上訴最高法院,獲得改判十年定讞,而葉得根則維持原判。但這項追究罪責的判決並不代表二二八事件本身或人數眾多受難者的平反。

隨著1970年代後半興起的黨外運動1980年代的自由化與本土化,台灣民間渴望平反二二八的聲音逐漸出現。最初於1987年,由陳永興鄭南榕等人串連數十個海內外台灣人團體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1989年,全台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由市府提供土地、民間人士捐款設計建築完成,碑文中呼籲:「政府公佈事實真相、平反冤屈、安慰受難者家屬、興建紀念碑、制定二二八為和平紀念日。」‎‎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民國84年)

解嚴以後,原本被視為禁忌的二二八事件在民間團體及反對黨勢力的強力組織行動及要求透明之下,開始得到政府的正視。1995年,當時的總統李登輝首先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30]以及公布《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定每年二月二十八日為「和平紀念日」,為不放假的國定紀念日。[31]同年10月21日行政院成立的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正式運作,行政院政務委員張京育任首屆董事長。1996年,擔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宣佈訂定台北市的二二八事件紀念日,並率先訂定2月28日為台北市的假日,將二二八事件主要發生地點之一的台北新公園改名為二二八和平公園,於公園內設立紀念館和紀念碑。以「二二八和平紀念碑」為名的該紀念碑,除碑文外,另有水路、、始石、跳石、終石、陽石、陰石、甕、手印、水池、曲折入口、岩壁和船身鋼鐵等建物設置。這些建物表達了對該歷史事件的追訴、記憶起始、哀慟、寬恕、停留緬懷、悼念罹難者、低頭沈思、族群融合等隱含意義。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民國86年2月)

1997年起的2月28日和平紀念日改成國定假日[32]

[编辑] 政府態度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內的二二八紀念館,建築前身為臺灣放送協會(THK)的台北支局。

中華民國政府民主進步黨執政之前,官方視二二八事件為一場反國民政府統治的民變[33],解嚴前更認為二二八是中共當局策動共產黨所煽動的騷亂[34],爾後開始出現種族對立或是種族衝突的解釋[35],更名為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在早期台灣為禁忌話題,政府絕口不談,還以「不要挑起族群衝突」為理由不得去揭露二二八事件的真相。解嚴後,1988年擔任行政院院長的俞國華曾表示二二八事件乃:「中共利用偶發事件來擴大事端」,又說「民族與民族之間的紛爭自古便有。當年滿洲人入關殺了很多漢人滿洲皇帝也未向漢人道歉」。1989年擔任國防部長的鄭為元認為二二八事件是謝雪紅等臺灣共產黨分子「幕後策劃」[36]

直到解嚴後,台灣各界才開始有明顯的檢討與大規模公開研究。1990年2月,立法院首次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起立默哀一分鐘,新版高中歷史教科書第三冊首度列入二二八事件。包括出版官方版本的《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於1995年台北市的新公園改為二二八紀念公園,並建立「二二八紀念碑」,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親臨落成典禮並公開正式向受難家屬道歉,同年公佈《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行政院並成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受理二二八事件補償申請、核發補償金。

[编辑] 評價與影響

二二八紀念碑內部之甕與手印

在二二八事件中,不論是政治交涉路線,或者是武裝抗爭路線,台灣民眾在事件中所提出的訴求,事實上都僅止於「高度自治」而已。在國家認同的層次上,基本上仍以中國做為認同的對象,並未尋求獨立於中國之外。在這次事件以後,國民黨政府加強對台灣的高壓統治,導致台灣人和外省人之間的仇恨越來越深,使部份台灣人漸漸產生想要獨立、建構屬於自己國家的想法,因此二二八事件可說是戰後台灣獨立運動的起點[37],例如台灣獨立運動開創元老廖文毅廖文奎兄弟。美國學者莫里斯‧邁斯納(Maurice Meisner)於1964年時表示:『二二八』一詞,不僅僅是海外流亡之台灣獨立團體的口號,更是喚起所有已成年台灣人之個人悲慘經驗的一個象徵。很多人認為二二八事件是台灣史上,死傷極多,影響深廣的歷史事件。

因為二二八事件牽涉到省籍問題,不少老一輩的台灣人將這次悲劇歸納為中國大陸來的外省人欺壓,而在二二八死亡陰影及後續長達38年的戒嚴白色恐怖之下,台灣人為了保全生命安全,對此事件隱諱不談避免引來禍端。另一方面,在過去國民黨所掌握的中華民國政府將事件視同為共產主義台獨,塑造台灣民眾對二二八事件的負面看法。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後,台灣進行高普考分省區定額錄取的制度,使得在 1950-61 年間參加高普考的外省籍考生相對於本省考生有高錄取名額的絕對優勢。其次,實際上更重要的另一個取得公務員資格的管道---特種考試,雖然沒有分省區定額錄取的設計,但是其中 1958-81 年間的退伍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考,其錄取人數之多與錄取率之高,使得透過這個管道取得公務員資格,當年參加高普考的外省人,實際上是享有各省省籍名額保障優待的。雖然高普考分省區定額錄取制度於1996年《公務人員考試法》中修法後徹底廢除,但是外省人獲得的優惠仍會讓許多下一代繼承(以統計論,子女的成就與父母的社經地位成正相關)。[38]加上早年外省族群在商界容易先獲得政府有利消息,讓本省人長期在社會、以及婚姻上、就業上相當容易對外省族群產生排斥感[39]

二二八事件爆發,張超英之父張月澄台灣五大家族的「基隆顏家顏國年顏滄海是少數被釋放的知識份子,張月澄在拘留所時曾親眼見到林茂生陳炘,最後兩人都在事件中慘遭殺害。對此張超英表示:「二二八的影響確如一般所說,台灣的菁英階層頓時噤若寒蟬,心態上混合了恐懼、絕望和不屑,瞬間從公共事務的領域退縮,對政府工作不再感到興趣。當他(張父)發覺同時代的知識菁英朋友消失無蹤時,他也對生命的熱誠摯意消褪殆盡,他的餘生從此在孤獨的書房度過,不再與外界接觸,也不與家人多說一句話,過著自我封閉的日子[40]。」

二二八事件的影響,造成台灣人對於軍人公務員等相關行業的畏懼及怯步,然而更根本的原因是當時政府堅持大中國法統的制度,與國民大會虛設各省代表一般,客觀上限制了台灣人在政治、經濟與傳播等各重要領域的參與。例如:早期公務人員的考試錄取名額上是以中國各省之間的人口數比例來制訂的,所以,雖然在台灣以台灣籍人口比例為多,錄取的人數卻是以外省籍居多,[41] 此種現象直到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時才開始在人事上採取『專業化』、『臺灣化』、『年輕化』政策因應,才使得政府機關開始邁向今日本土化的腳步。[42]

台灣人民在經歷二二八事件後,因台籍知識份子受到摧殘整肅及情勢所迫大幅退出在台灣各界(如學界、文化界、政治界...)的地位,台灣人民比過去更加自鄙自辱,開始表現出處處不敢違背統治者的個性,人人獨善其身以求自保。台灣人民參與政治的熱情也大幅滑落,劫後餘生的知識份子懼怕遭受政府迫害從此不再談論或參與政治,台灣領導階層空虛,國民政府藉此加強對台灣的控制,紛紛派員佔據各界領導地位。至於地方政治方面,國民黨結合地方派系擔任地方官或提名參選民意代表,操控人民組織(如農會漁會水利會),結合地方政府機關以左右甚至控制選舉,職位則用來鞏固地方派系,形成黑金勢力。

台灣人與外省人之間的省籍情結是起源於二二八事件,並表現在思想、言論、行為,以及藍綠政治傾向上。此事件對台灣各層面有著極為深遠長久的影響。

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於二二八事件爆發一年多後,時任浙江省主席,陳儀見當時局勢對國民政府不利,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以親筆信函策反湯恩伯投共。最後陳儀便因「通共」的罪名遭處刑,陳儀由中國大陸被專程押赴台灣台北馬場町執行槍決,《中央日報》報載前往守候觀看行刑的台灣民眾高達兩萬人。

[编辑] 紀念

[编辑] 二二八紀念公園

位於總統府附近的台北二二八紀念碑

此外,握有最多二二八第一手史料的中國國民黨黨史館,亦開始逐步公開予民眾和學者研究。

[编辑]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紀念碑碑文

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投降,消息傳來,萬民歡騰,慶幸脫離不公不義之殖民統治。詎料臺灣行政長官陳儀,肩負接收治臺重任,卻不諳民情,施政偏頗,歧視臺民,加以官紀敗壞,產銷失調物價飛漲,失業嚴重,民眾不滿情緒瀕於沸點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專賣局人員於臺北市延平北路查緝私菸,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次日,臺北群眾遊行示威,前往長官公署請求懲兇,不意竟遭槍擊,死傷數人,由是點燃全面抗爭怒火。為解決爭端與消除積怨,各地士紳組成事件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並提出政治改革要求。
不料陳儀顢頇剛愎,一面協商,一面以士紳為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聞報,即派兵來臺。三月八日,二十一師在師長劉雨卿指揮下登陸基隆,十日,全臺戒嚴警備總司令部參謀總長柯遠芬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憲兵團長張慕陶等人,在鎮壓清鄉時,株連無辜,數月之間,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其中以基隆臺北嘉義高雄最為慘重,事稱二二八事件。
斯後近半世紀,臺灣長期戒嚴,朝野噤若寒蟬,莫敢觸及此一禁忌。然冤屈鬱積,終須宣洩,省籍猜忌與統獨爭議,尤屬隱憂。一九八七年解嚴後,各界深感沉痾不治,安和難產,乃有二二八事件之調查研究國家元首之致歉,受難者與其家屬之補償,以及紀念碑之建立,療癒社會巨創,有賴全民共盡心力。
勒石鐫文,旨在告慰亡者之天靈,平撫受難者及其家屬悲憤之情,並警示國人,引為殷鑑。自今而後,無分你我,凝為一體,互助以愛,相待以誠,化仇恨於無形,肇和平於永遠。天佑寶島,萬古長青。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謹立。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台灣二二八事件的紀念活動

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各媒体在1947年3月连续报道二二八相关新闻,痛斥蒋介石政府镇压台湾人民。3月8日中共中央即通过延安新华广播电台发表题为《台湾的自治运动》的长篇文告,对三十二条处理大纲给予肯定和支持。该文告后于3月20日作为《解放日报》社论发表。[43] 此后中国共产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49年成立)、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1981年12月27日在北京成立)皆稱二二八事件為「二二八起義」,對起事者持贊同態度,並給予台灣民眾高度評價,指責國府野蠻製造白色恐怖香港主權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後,香港親共媒體大公報》在報導二二八事件時仍然用起義形容。[44] 1950年代至1966年文革爆发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年都举办纪念二二八的活动,和1957年之后至1966年文革爆发前每年举办的纪念“五・二四”台湾人民反美爱国大示威的活动相呼应。文革期间,1973年恢复了二二八纪念活动并一度提高了规格。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年舉辦的较高规格的紀念活動有:

[编辑] 紀念郵票

[编辑] 事件受難者

[编辑] 罹難人數

因為各機關檔案有計畫性與超過年限的銷毀動作,加上國民政府長期的漠視、禁聲,導致二二八事件中確實的犧牲受難者人數一直都有所爭議。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委員兼總主筆賴澤涵表示:「八十年(1991年)四、五月間警備總部才拿了二箱資料,但檔案卻不連續。另外就是二二八事件被逮捕名單好幾冊,但是遭槍決的名單、屍體、地點全無檔案,可見檔案不齊全。」

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所收錄關於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以彰化市警察局員林區警察所的警察官方檔案為主,裡面就記載著彰化一縣數百位受難者人名,如此有紀錄登載當地受難人名的文件至今可謂碩果僅存,來源是由以前兩位不願具名的人士各自從準備銷毀的文件中,與接到紙漿廠老板通知下所挽救出來的部分文件檔案[91],並交給由彰化縣文化局委託進行「二二八口述歷史調查研究」的呂興忠老師編印成書。當時的受難者當中,只有受到正規有制度性的侵害的受難者才會被官方將其人名登載成冊,這是侷限。「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出版以來,彰化縣已有多人在書裡發現自己親人的名字。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長劉峰松表示,彰化縣文化局出版的「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書中記載的三百多位當事人(378人)中,出版之前僅有約一百位當事人的後代知道其尊親屬的事蹟,這本書籍出版後,也僅有二人從中得知尊親屬涉入二二八事件,其他當事人後代則一無所知,甚至誤解或不諒解其尊親屬拋家棄子的行為[92]

若引自若林正丈[93],他的估算數字是15,000人至28,000人。事實上由於種種原因,例如當時政府所主導的濫殺行動,很多沒有書面資料遺留,各界對二二八事件確實的犧牲者人數,一直有極不一致的估算。從不到一千人[94],一直到十幾萬人不等[95]。如Lai, Myers, and Wei所估算的數字是10,000以下。李喬則推估死亡人數為18,000人左右。[96] 傷亡人數估計值依統計的方法論不同而異,取中間數並沒有意義。至於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的有效案件,截至第119次董事會已審:2728件,其中成立2264件(死亡680件,失蹤179,羈押、徒刑等1405件),不成立464件,但此賠償案件數不等同於實際傷亡數字,原因條列成七項,此七項簡短略述如下:1.有辦法的受難者及家屬早早避走海外。2.受難者沒有子女,五十年後父母又已死。3.死於街頭的人,兄弟姊妹三等親來申請賠償,但找不到證據也無人證,難以確認該事件受難者,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4.被制度性正式處決者,因許多檔案證據被銷毀或私藏,申請者無證據無法確定為受難者,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5.許多家屬因私人因素不願申請,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6.案件明確但申請者不是合法的補償權利人,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7.被冠以叛亂或匪諜名目處置者,家屬通常會選擇另一個機構申請賠償,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此七項在受理賠償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於2005年2月所發行的「二二八會訊」創刊號裡面有詳細說明[97]

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各方數字整理如下:

[编辑] 部分受難者列表

以下所列人物為台灣二二八基金會所認定並公告的部分受難者列表,僅限於在二二八事件中及之後的屠殺行動中喪失生命或下落不明者,被捕入獄者則不記。由於該事件受難者過多,這裡只舉例比較有名的人物,不完全具備代表性。並按照受難者姓氏教會羅馬字拼音順序排列。

  • 莊木火瑞芳小學校長,於瑞芳市場遭到槍決。
  • 楊元丁:藝人伊能靜外公基隆市副議長,二二八事件中基隆地區鬧米荒,運米車前往基隆因為沒有通行證,於是副議長楊元丁前往交涉,被軍人槍殺後踢入河中。
  • 陳澄波台灣知名畫家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畢業,東京美術學校研究所畢業,日本知名畫家石川欽一郎的得意門生,臺灣首位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受聘擔任上海新華藝專西畫系教授兼系主任、上海昌明藝專教授兼主任,1931年獲選為「當代十二位代表畫家」之一,嘉義市參議員,二二八事件時擔任和平使者去水上機場慰問國軍卻遭逮捕,並被粗鐵線捆綁起來,未經審判槍斃於嘉義火車站前。
  • 陳炘台北師範學校畢業,美國愛荷華的吉奈爾學院就讀,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大公企業公司」創辦人,「二二八事件」後被警察帶走而遇害,信託公司的資產被沒收。
  • 陳能通基督教世家,京都帝國大學物理科畢業,任教於台南長榮中學淡水中學校長,於校長宿舍中被軍人帶走後失蹤。
  • 陳屋抗日人士,臺北市參議員,於國軍掃蕩行動中遇害。
  • 簡錦文台北帝國大學畢業,基隆要塞司令部軍醫,在基隆要塞司令部上班後失蹤,家屬在掩埋現場民眾的幫助下,取得遺骨
  • 盧園:日本上田纖維專門學校纖維化學科畢業,淡水中學化學科教師,三芝北新莊田心仔人。訂婚當日早上,聽聞陳能通校長長女之哀求,出門營救校長,遭兩名持槍士兵射擊中彈。陸路封鎖,轉送到北投一家外科醫院急救,後又經淡水河舢舨轉送雙連馬偕醫院救治,不治身亡。
  • 顧尚泰西醫師,與好友中醫師李持芳印刷技師王濟寧一同被槍斃於虎尾鎮和平路東市,地方民眾於1975年建廟,三人於1977年入祀,名虎尾三姓公廟
  • 廖進平:台中葫蘆墩區役所書記台中州豐原郡神岡庄議會議員,社會運動家,於台北八里被捕後失蹤。
  • 許朝宗:藝人許效舜的祖父,八堵火車站副站長,於二二八事件時不聽親友之勸阻,為免耽誤火車正常營運堅持上班,後連同同事共八人被軍車帶走後失蹤。
  • 郭章垣:日本慶應大學醫科畢業,宜蘭醫院院長,二二八事件時被軍人侵入家中帶走,後發現陳屍於宜蘭頭城媽祖廟前。郭章垣遇難後,郭妻發現一張書信:「生離祖國,死歸祖國,死生天命,無想無念」。
  • 郭守義:日本昭和醫專畢業,基隆博愛醫院院長。二二八事件中被軍人擄走後開槍擊中左胸死亡。
  • 黃媽典台灣總督府直屬醫學校(今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畢業,日治時代任朴子街長(今鎮長),台灣總督府評議會員,經營嘉義客運,台南縣商會理事長。二二八事件時任台南縣參議員,在新營被槍斃示眾。
  • 李仁貴:臺北市參議員,經營「御成軒」,台北商工協會理事、台北電氣廣福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於住處無故遭便衣特務逮捕被害。
  • 李瑞漢:日本東京中央大學法科畢業,高等文官司法科考試及格,臺北市議員臺北律師公會會長。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將李瑞漢兄弟及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律師事務所遭到劫掠,孩兒送到孤兒院
  • 李瑞峰:執業律師,與兄長李瑞漢同是中央大學畢業,與兄長、及參議員林連宗同被四名便衣和一個憲兵軍官帶走。
  • 李丹修:基隆八堵火車站站長,連同車站副站長、總務、運轉、剪票員等八人於二二八事件時被軍人押上軍車後失蹤。
  • 林旭屏東京帝國大學法務部畢業,日本高等文官考試及格,台籍菸酒專賣局專賣局菸草課長,二二八事件時外省籍員工皆離去,林旭屏照常乘公車上班,被軍人騙出後殺害,陳屍於台北市南港橋下。
  • 林連宗台灣省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日本中央大學畢業,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通過,台灣省參議員台灣省律師公會會長、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臺灣省參議會中多次質詢臺灣警政、教育以及司法方面時弊,並提案組織地方監察委員會、撤銷壟斷經濟的貿易局以防貪污腐化及壟斷操控,引起國民政府不滿,於二二八事件中被憲兵帶走失蹤。
  • 林桂端: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律部畢業,執業律師。因幫王添灯辯護,二二八事件中,憲兵隊長藉口王添灯有事找林桂端律師談話,於是率領四位帶槍的憲兵將林桂端從家中帶走後失蹤。
  • 林茂生東京帝國大學文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台灣歷史上第一個哲學博士(1929年)和留美博士長榮中學教務主任、台南師範學校兼職、台南商業專門學校任教,曾於終戰後協助接收台灣大學,並創辦《台灣民報》,結交了不少外省籍的朋友,擔任台灣文藝社理事,與另一位江西籍的理事曾經過從甚密。「二二八事件」時被八名武裝人員藉口陳儀長官找談話並帶走,一去不回。
  • 阮朝日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畢業,福島高等商業學校畢業,《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二二八事件」後在自宅被強行逮捕,從此失蹤。女兒阮美姝至今仍積極從事「二二八事件」研究,2002年三月十二日曾在屏東設立私人紀念館(阮朝日228紀念館),2007年六月紀念館經營結束,文物分為四部份,分別保存於台北的台灣神學院、台南的真理大學麻豆分校、阮美姝二二八紀念室及施國政先生(阮朝日二二八紀念館執行長)。
  • 黃阿統:台北第二師範畢業,新竹客家人淡水中學訓導主任,清晨到校處理遇害的學生,卻與校長一同被帶走後失蹤。
  • 施江南京都帝國大學醫學博士,台灣第二位醫學博士,京都帝國大學醫學部內科專攻。日治時期曾任台北州議員、受邀擔任皇民奉公會中央本部參事、台灣奉公醫師團本部理事。戰後曾任「台北市醫師公會」副會長、「台灣省科學振興會」主席。二二八事件時患瘧疾臥病在床,於台北市「四方醫院」療養,遭五、六個軍人及兩個便衣撞壞兩扇門闖入醫院帶走後失蹤。
  • 宋斐如台北高等學校北京大學經濟系畢業,行政長官公署唯一一位一級單位副首長(教育處副處長)的台籍高級官員,《人民導報》創辦人,「二二八事件」時在自宅被強行逮捕,從此失蹤。
  • 湯德章:執業律師,高等文官司法人員考試通過。1946年參選省參議員,被列為候補參議員。二二八事件爆發後,3月6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台南市分會」成立,被推為治安組長。3月11日被二、三十名憲警闖進家中逮捕,3月12日,湯德章被反綁懸吊刑求一整夜,肋骨被槍托全部打斷,在遭受酷刑後,雙腕被反綁,背後插有書寫名字的木牌,押上卡車,繞行市街,神情自若,並向四周市民微笑示意,然後押赴今日台南市民生綠園(已更名為湯德章紀念公園)槍決,臨刑時向士兵破口大罵並堅持不下跪,子彈貫穿鼻梁及前額,身體猶然挺立過些時才倒下,雙眼圓睜未闔。湯氏被槍決後,士兵不讓他的家人收屍,任其屍體暴露三日,經過家人一再哀求,才准許以毛氈覆屍,但屍體仍不得立即移走。3月中旬,國府派國防部長白崇禧來台「宣撫」。白氏來台後,下令將被關在軍法看守所的所謂「二二八疑犯」,全部移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結果高等法院判決書下來:「湯德章無罪!」
  • 王添灯:日治時期實業家,戰後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台北分團主任、台灣省參議員、《人民導報》社長、強烈批判行政長官公署腐敗、公務人員貪污。「二二八事件」中被國軍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審訊時淋汽油燒死。
  • 王育霖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高考及格,日治時期的律師,台灣第一位檢察官,戰後曾任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二二八事件」中被秘密處死。
  • 吳金鍊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日治時期曾任《台灣新民報》台南支局長、宜蘭支局長,並曾任職於總社社會部、政治部,因刊登「二二八事件」之報導被害。
  • 吳鴻麒吳伯雄之伯父,戰後曾任台灣高等法院推事;「二二八事件」中在法院被帶走,四、五天後,陳屍於南港坑道口。曾因判定一件軍民糾紛,得罪一位軍官而惹禍[註 16]
  • 蕭朝金:日治時期牧師三民主義青年團岡山地區負責人。「二二八事件」時出面交涉被捕青年,一去不回,受盡酷刑後遭槍斃。
  • 許錫謙:花蓮人,三民主義青年團花蓮分團擔任宣傳幹事及該團7名幹事之一,知名作家楊照的外祖父。「二二八事件」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花蓮分會」成立後為該會重要幹部。後走避台北,經當時官派花蓮縣長張文成及憲兵隊遊說其叔父勸說回鄉,於返回花蓮途中遭埋伏的軍憲人員捕殺。
  • 張七郎台灣省制憲國民大會代表醫師花蓮縣參議會議長。「二二八事件」後,與其三子張果仁醫師與長子張宗仁醫師被軍隊帶走,一家三口均遭殺身之禍。後來證明是被當時的花蓮縣長張文成挾怨報復[101]。其次子張依仁醫師曾前往中國東北病院服務,醫治過蔣介石腹瀉。張依仁被搜身時,衣袋內有一枚現職軍醫上尉證章,及蔣的親筆手條,才免去殺身之禍,後避居日本。當時,臺籍人士林頂立任職保密局,借職務之便,誣告張七郎。官派花蓮縣長張文成請廿一師獨立團第五連連長董至成密裁張家。因張依仁特殊的遭遇,保密局南京站在此事爆發,震驚地方之後,指示台灣調查站明確指出「張為一良善之代表,未曾參與事變之活動,似此不分善惡而捕殺,今後公家之事何人敢為。」爾後,林頂立定居中台灣安享天年至1980年。張文成下落不明,一說他後來返回大陸。
  • 潘木枝:日本東京醫學專門學校畢業,東京長谷川內科醫院實習三年,免費醫治付不出醫藥費的窮人,救了蕭萬長在內的許多市民的生命,事變時任民選嘉義市參議會參議員1947年3月25日與畫家陳澄波等多人沒有經過公開審判就被綁赴嘉義市火車站前槍斃示眾,兒子潘英哲死在不久後國軍的清鄉掃蕩中。

[编辑] 部份倖存者和親歷者

[编辑] 相關創作

  • 1948年,發表歌曲補破網》,李臨秋作詞,王雲峰作曲。台語的「網」字與「望」同音,歌詞以隱喻法描述「二二八事件」後,台灣社會殘破、人心苦悶不安心酸哭紅眼的情況,希望集眾人力量重建破碎的社會[105]。但是當局以歌詞含意過於灰色遭禁,李臨秋被迫加入第三段歌詞。1950年代開始禁唱,於1977年以情歌為由解禁。
  • 1949年,發表歌曲《杯底不可飼金魚》,音樂家呂泉生作詞作曲。呂泉生在「台灣廣播電台」(今中廣的前身)擔任演藝股股長,電台共事的台籍主管一一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入獄,只有呂泉生倖免。呂泉生有感於「二二八事件」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傷害,歌曲隱喻希望外省人跟本省人大家都可以坐下來喝杯酒,杯底不要留酒養金魚,一飲而盡,往後要和樂一起過生活,肝膽相照,乃化解雙方仇恨的勸世歌。此歌發表不久後被政府當局長期禁唱。
  • 1970年,作家吳濁流在二二八事發當時任報社記者,並將其目睹的經歷寫入自傳小說《無花果》。在1970年以單行本首次出版即被國民黨政府列為禁書查扣,直到1988年才正式由前衛出版社在台灣公開發行。
  • 1989年,由侯孝賢導演的台灣電影悲情城市,故事劇情描寫國民黨政府治理台灣初期的情形及二二八事件。
  • 1999年,由林正盛導演的台灣電影天馬茶房,劇情敍述台灣在二二八事件之前、跨越兩個不同文化、統治方式的人民生活及警政軍與人民間的衝突。
  • 2002年公共電視八點檔《後山日先照》,改編自吳豐秋先生的長篇小說後山日先照,在第六集中,由名導演兼資深演員梁修身所飾演的男主人陳北印,於二二八事件當時在家門口無端遭國軍21師槍殺身亡。
  • 2004年台灣電視公司八點檔台灣百合,資深演員劉尚謙飾演的台籍前日本軍官鍾山峰領導鄉民組織自衛隊抵抗國軍21師,最後兵敗被捕。
  • 2005年,大愛電視的明月照紅塵,在第二十集當中有主角針對二二八事件的記憶,其中包括當時的情勢,台灣人對台灣籍外省配偶的做法,與主角庇護外省人的事實。
  • 2006年,中國大陸拍攝了根据生长于台湾彰化张克辉(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主席)的亲身经历改编的愛情片《雲水謠》,描述了二二八事件中一位被搜捕的左派青年学生陈秋水逃到大陆后的生活,劇中由中國大陆演員陳坤飾演陈秋水。

[编辑] 相關史料與研究

解嚴前的台灣,二二八事件在發生後的四十年當中是一個高度的政治禁忌,解嚴後情況趨變。相關文獻枚舉數端如下:

[编辑] 事件親身參與者的口述歷史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 阮美姝,幽暗角落的泣聲,前衛出版社。
  • 阮美姝,孤寂煎熬六十年,前衛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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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秀華,查某人的二二八:政治寡婦的故事,台北:玉山社,1997。
  • 蘇新,未歸的台共魂,台北:時報文化出版社,1993。
  •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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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二二八事件文獻補錄,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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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新榮,吳新榮回憶錄:清白交代的台灣人家族史,台北市:前衛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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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炎憲、王逸石、高淑媛、王昭文,諸羅山城二二八,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5b。
  • 張炎憲、王逸石、高淑媛、王昭文,嘉雲平野二二八,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5c。
  • 張炎憲、胡慧玲、高淑媛,悲情車站二二八,台北:自立晚報,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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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官方史料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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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相關學術研究

(按照出版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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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其他說法

  • 二二八事件的引爆點有另外一種說法,顯示二二八事件的起因並非取締私煙造成,而是當時一位外省軍人向林江邁的女兒(林明珠女士)買菸,由於語言不通,在該外省軍人的手往口袋裡掏時,被群眾認為其欲掏槍,造成群眾衝突,進而爆發此一事件[106]。然而對照當時警局在事後對林江邁所做筆錄內容相比對,幾乎完全矛盾且內容完全不符合[107],更讓一生追尋調查二二八歷史資料的阮美姝出面嚴厲反駁[108]
  • 根據林江邁長子林匏螺的女兒:林素卿女士所言,阮美姝所訪問的父親林匏螺當時被曾祖父留在桃園龜山茶廠幫忙,未在台北目睹事件過程。姑姑林明珠則有前往台北幫助母親賣煙,是故林匏螺受訪於阮美姝之事件過程非為一手史料、僅為傳述史料[109]

[编辑] 其他

  • 當時在台灣流行一句話:「狗去豬來」,形容日本人()統治台灣剛結束,國民政府()又來。很兇很會叫但還會看門,卻只會吃,顯示台灣人在國民政府取代日本人成為台灣統治者後,內心的失望與不滿[110][111]
  • 1949年7月13日澎湖發生了山東流亡學生反抗國府徵兵而導致流血衝突的澎湖七一三事件,被後人稱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
  • 造成二二八事件的原因,也是國民黨在中國大陸失去民心,加速國民黨在第二次國共內戰失敗的原因。
  • 近年有一些外省人對二二八事件有不同的看法,例如《舊帳新栽關我屁事 - 李敖笑傲江湖》。

[编辑] 註釋

  1. ^ 二二八事變、二二八人民起義、二二八民變,二二八大屠殺
  2. ^ 「二二八事件時間,以自1947年2月27日緝煙事件發生,以迄5月16日清鄉結束為止[1]
  3. ^ 由於長達五十年的日本殖民統治與長期在日本人資訊隔離下,對中國(中華民國)情形不甚明瞭,因此當時臺灣人會將日治時期的軍、政、經、社會等方面與戰後中國政府的治理兩相比較,在強烈的對比下,反而感到中國的統治遠遠不如日本人統治,中國(中華民國)來台者欠缺現代知識之生活習慣,期待與實際差距過大,因此轉變為輕視鄙夷之心理[1]
  4. ^ 行政長官陳儀個性剛愎,以致民情難以傳達至中央政府。
  5. ^ 延平北路南京西路路口
  6. ^ 台北新公園為今之二二八公園
  7. ^ 榮町貿易局所開設之台北最大的百貨公司。
  8. ^ 凡具有汽車、卡車之民眾,均叫乘客下車毆打,再將車推至台北車站圓環夜市附近燒燬。估計被燒車輛約有十餘輛[5]
  9. ^ 當時曾目睹此類現象有任職於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汪彝定並指稱之。
  10. ^ 在致蔣中正電函中以「台灣民眾缺乏國家意識,易為排斥外省人的封建思想所惑。」
  11. ^ 調查報告現保存於中央研究院
  12. ^ 1945-1946的台灣中央機關『台灣省行政公署』一級單位中的80多位正副首長中,只有一位是台籍人士,他是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後來也於二二八事件中遭處決。
  13. ^ 當時嘉義市長孫志俊認為:「嘉義地區戰事進行之激烈,與公教人員損害之慘重,堪稱為全省之冠」[28]
  14. ^ 靠山指擔任政府官吏卻仗勢欺人的台灣人
  15. ^ 吳氏秉性耿介,常批評法界之黑暗,並奉勸其同僚,可能得罪人。其中王姓檢察官嫌疑不小,吳夫人稱吳氏屍體所留下之名片,有用指甲押刻字跡清晰的「王」字,似暗示王氏所害。
  16. ^ …三月十五日深夜十二時,南港橋邊聞槍聲數響,次晨即發現[吳鴻麒]等八具屍體,南港橋下八命案為暗殺團之作為。官方指為有民間不良分子專以殺害官兵、外省人及靠山[註 14]為對象組暗殺團之說法,但民間卻稱「暗殺團」其為官方所收買之流氓團體,設於保安街戒煙所以對付異議人士。 一般人與吳氏家屬卻認為係為人挾怨報復的[註 15] [100]

[编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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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考出處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nd,台中縣二二八和平紀念碑及碑文[online]。台北: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引用於2004年10月18日]。全球資訊網網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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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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