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註 1]是臺灣於1947年2月底發生的大規模民眾反抗政府事件,以及其後3月至5月間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鎮壓屠殺臺灣人民,及清鄉捕殺臺籍菁英事件,[註 2]其中包括民眾與政府間的武裝衝突、軍隊鎮壓平民、當地人對新移民的攻擊,以及臺灣士紳遭軍警捕殺等等情事。
該事件的導火線是1947年2月27日發生在台北市的一件私煙查緝血案而引爆衝突,觸發2月28日發生台北市民的請願、示威、罷工、罷市。同日,市民聚集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抗議,竟遭公署衛兵開槍射擊,從此該事件由請願轉變為對抗公署的政治性運動,並爆發自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以來因貪腐失政所累積的民怨、以及台灣人和外省人之間的省籍衝突。抗爭與衝突在數日內蔓延全臺灣,使原本單純的治安事件演變為社會運動,最終導致官民間的武裝衝突與軍隊鎮壓。此事件造成許多傷亡,數字眾說紛紜,而各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由數百人、數千人、一萬餘人、至數萬人不等。
二二八事件發生原因極為錯綜複雜,首先由於長期在日本統治下的台灣人民對於相對落後於台灣的中國社會現況、普及教育、衛生條件、生活習慣等缺乏瞭解導致期望落空[註 3],當時統治台灣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治台政策失誤,官民關係惡劣[註 4]、軍隊紀律不良。在經濟方面,通貨膨脹與失業等問題嚴重,而不當的管制政策使問題加劇,因而逐漸形成一股不滿政府的情緒廣泛爆發。1946年12月,美國駐台北領事館在其台灣情勢報告中,已預測台灣將隨時發生動亂。國民政府在二二八事件和緩後又擴大鎮壓屠殺、實施清鄉、逮捕槍決知識菁英和民眾,使二二八事件影響台灣長達數十年[1]。
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當時與台灣獨立運動並無關係,當時幾乎沒有台獨的倡議,但是當政的國民政府以「陰謀叛亂」、「鼓動暴亂」、「台灣獨立」、「陰謀叛國」、「臺灣人與共黨合作」等為由鎮壓,也以藉口捕殺林茂生、陳炘、洪炎秋、張秀哲等懷抱強烈祖國認同的臺灣人,使臺灣人的祖國夢碎[1],二二八事件卻因此成為後來台灣獨立運動興起的重要原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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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宣佈向美國、英國、中華民國、蘇聯等同盟國無條件投降,並移交包含日本本土在內的所有日本統治區域的管理權。總理日本接管事務的盟軍太平洋司令麥克阿瑟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1),指示日本將北緯十六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臺灣、澎湖等地區交由同盟國成員「中華民國」代表同盟國暫時接管。雖然在日本的統治下(1895年至1945年),臺灣的近代化有出色的表現,但仍未能完全脫離殖民地的角色,政治上的壓迫與經濟上的搾取造成許多臺灣人民不滿,而這種不滿的情緒便開始轉化為對中國的熱烈期待。1945年10月17日,國民政府軍七十軍連同政府官員由美國軍艦載運護送至臺灣基隆登陸,並進入台北市,滿懷期望的三十萬民眾砌成人牆夾道歡呼熱烈迎接,並於1945年10月25日陳儀代表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中正來臺接受日本投降時達到高潮。同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運作。
戰後的中國因為中國共產黨的武力爭奪活動日熾而依然動盪不安,雖然美國於1946年1月開始派遣馬歇爾上將介入調解,但終歸失敗收場,並自同年6月起展開全面性的國共內戰。與此同時,中國大陸的經濟情勢江河日下,當時通行的法幣一再貶值,民生物資飛漲,加以中國國民黨領導下的國民政府貪污腐敗問題嚴重,使得中國大陸越來越多的人民不信任代表資本家利益的中國國民黨,轉向支持宣揚工農利益的中國共產黨,也因此國軍在一連串戰略錯誤、作戰失敗下逐漸陷入被動、士氣低落,相較之下中國共產黨勢力則越來越強大。
臺灣產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遭受重創,戰後臺灣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則不到33%。此外學校、商店、工廠、醫院、鐵路、發電廠等建設也受到戰火嚴重破壞,加上日本政府停止臺灣人儲蓄金歸還申請,債券成廢紙,造成金融與物價秩序混亂。
國民政府在接管臺灣之後大量印製鈔票應付財政支出,並將臺灣人賴以維生的米、布、鹽、糖等民生物資運往中國大陸以資助國共內戰,造成臺灣的糧食短缺、物價飛漲、以及惡性通貨膨脹[3](後來的幣制改革中,以1元新台幣兌換四萬元舊台幣)[4],短短一年多臺灣的米價漲了四百倍,台灣開始出現饑荒,路有餓莩,恆春一帶的貧民吃檳榔葉果腹,各地發生搶米潮,四處盜賊橫行。國民政府管轄台灣的第一年,刑事案件較前一年增加了二十八倍。由於物資的短缺與人禍,國民政府管轄台灣的第二年(1946年),台灣的生產指數竟然不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一年(1944年)的一半,台灣的生產陷入停頓,台灣人民的生活較日治時代更加困苦。而且國民政府一方面接收原屬日本人的財產,將戰後日本人留下的兩百三十七家公私企業以及六百多個單位,通通納入由行政長官公署各處局設置的二十七家公司來經營,另一方面又延續日本殖民政策中的專賣制度,壟斷如煙、酒、糖、樟腦等的買賣,憑藉權力排擠民營公司與民爭利。行政長官公署並積極實施全面的統制經濟措施,管制各類物資,不僅扼殺民間工商企業界的商機,又壟斷臺灣與大陸貿易的經濟管道,造成大量民眾失業。雖然時值國共內戰的非常時期,政府聲稱嚴格的管制政策為避免奸商操縱圖利,但是政府官員本身卻經由官商勾結,或亦官亦商的行徑,私自從中獲取暴利。許多公共建築與學校的設備,以及工廠的生產機具被軍人洗劫一空,拆卸後以低價賣往上海謀利,造成工廠無法生產而關門,以及工人失業。而原本期待結束殖民控制的臺灣人,不滿國民政府繼續延續日本的殖民治理方式壓榨臺灣人民的生機,並且變本加厲。
日本人投降撤出臺灣後,臺灣人原本認為應該有更多自治與參政的機會,但是國民政府在臺灣政治方面,重要職位幾乎皆由外省人控制,行政長官公署的九個重要處會的十八位正副處長中,只有一位副處長是臺灣本省人。十七位縣市長中,僅有四名本省人,且均為自重慶返台的「半山」,其並不受臺灣人歡迎。此外,「同工而不同酬」的待遇,以及台灣人不易謀得公家機構職務的差別待遇,更是引發台灣人不滿[5]。相較之下,在日本統治後期,台灣議會有半數官派,半數民選。反倒在臺灣日治時期,台灣人擁有更大的自治權力。
管轄台灣的國民政府官員也有嚴重的官僚作風與貪污問題,例如舞弊營私、中飽私囊、把持機關任用自己人、涉足不良場所、不守紀律而常為報章媒體所報導。駐守臺灣的國民政府軍隊更是軍紀敗壞,例如乘車、吃飯不付錢、低價強買、仗勢賒借,乃至偷竊、搶劫、誘拐、詐欺、開槍傷人、姦污婦女、與民眾之間的大小衝突不斷。此等缺點與日治時期日本官員的紀律嚴明、高行政效率形成強烈對比[6],也使得臺灣人民越來越輕蔑與敵視來自中國大陸的人士。
當時臺灣剛經歷50年的日本統治,四處皆可見日文,舉目皆是日本風格,甫歷經中日戰爭來台的大陸人對於台灣文化感到適應不良[7]。從1942年1月以降,日本政府實施志願兵役,雖然臺灣人有權利選擇不參戰,部分地區卻因日本殖民教育灌輸下出現少數人加入日軍侵華作戰的現象[8][9],許多外省人因此遷怒於台灣本地的親日人士,其中一些人在戰後被誣為漢奸,並有受到緝捕的情況發生。
陳儀領導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當時握有控制權的外省人並不信任台灣人。台灣人民遭構陷為日本化、皇民化、乃至於奴化[10],這些歧視與誤解斷非台灣人民所能接受。詩人王白淵於1946年1月25日在《政經報》發表的社論〈告外省人諸公〉文章中對此指出:『......開口就說臺胞受過日人奴化五十年之久,思想歪曲......』、『......臺胞雖受五十年之奴化政策,但是臺胞並不奴化,可以說一百人中間九十九人絕對沒有奴化。只以為不能操漂亮的國語,不能寫十分流利的國文,就是奴化。那麼,其見解未免太過於淺薄,過於欺人......』、『......好像把臺省看做一種殖民地,對臺胞抱著一種優越感,使臺胞和外省人,在不知不覺之中,漸漸發生隔膜。這些人未免太小氣,人缺少大人的風度......』[11]。《民報》於1947年2月19日的一篇『可怕的心理破壞』社論中寫著:『......自祖國來臨的大先生們,時常說我們奴化,當初我們很憤慨,不知道指什麼為奴化,現在我們已經瞭解了,奉公守法,即是奴化,置禮義廉恥於度外,才能夠在這個「祖國化」的社會裏生存......』[12]。再者,當時大多數的本省人不懂中國的國語,乃至於國語發音不標準,造成當時的臺灣人無論在政治權力、經濟、社會,以及工作職位等各方面均受到刻意的不公平對待,此種差別待遇不僅造成台灣人民處處吃虧、加深雙方的隔閡,也使得台灣人民十分不滿。
文化界和學生曾展開要求民主與經濟改革的活動。對此,行政長官陳儀採取了「寬輿論,緊經濟」的政策。一方面並未嚴格禁止批評時政的言論,但同時也未採納意見。二二八事件發生後,陳儀致電蔣介石委員長,臺灣發生叛亂事件,但隱瞞事實真相;而臺灣省全體參政員上電蔣介石,說明事件原因及公署嚴重失政,並建請根本改革臺灣政治,勿用武力彈壓,以免事態擴大,但此說明不為蔣介石所接受[2][13],蔣介石反而接受陳儀之暗中請求,下令派兵馳台綏靖清鄉。
[编辑] 事件經過
[编辑] 導火線與臺北動亂
1947年2月27日下午七點半左右,「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及四名警察,在臺北市大稻埕太平町法主公廟對面,天馬茶房前[註 5](25°03′14″N 121°30′44″E / 25.0540029°N 121.5123282°E),發現一名40歲並育有一子一女的婦人林江邁正在販賣私煙,於是查緝員沒收林婦所有販賣的香菸及身上所有的錢財。
林婦以家計困難,跪地求饒,要求至少歸還經過繳稅的公煙,但查緝員堅持全部沒收。林婦的糾纏讓查緝員心生不耐,同時紛擾也吸引越來越多的民眾圍觀,讓查緝員大為緊張,又加上語言溝通不暢等因素,林婦被葉得根以槍托擊傷頭部,頓時血流如注。圍觀民眾目睹此景後,憤而將查緝員包圍,傅學通逃到永樂町(今西寧北路)開槍示警,卻擊傷了在自家門口看熱鬧的市民陳文溪,於次日死亡。隨後查緝員逃至永樂町派出所,其後被護送轉至警察總局,激憤的群眾六、七百人在當天晚上包圍警察局,要求警方懲兇,但是由於警察局長官有意包庇下屬,市民眼見官吏濫開槍傷及無辜,卻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因為前一天的事件,在隔天的2月28日,臺北市部分地區展開群體罷工、罷市,大小商店紛起響應相繼關門,憤怒的市民除了前往肇事查緝員所任職的專賣局分局抗議之外,還要求專賣局分局長歐陽正宅下臺負責,民眾並將專賣局內堆存的香菸、酒類搬出並予以焚毀。
2月28日下午一時許,數千名群眾集結於長官公署門口示威請願,過程中公署衛兵無預警向市民開槍掃射,當場造成許多民眾死傷,使得民眾的情緒更為憤慨。
公署衛兵開槍事件後,局勢急遽惡化,民眾從此開始轉往毆打外省人。
另一部抗議民眾此時轉進公署附近的台北新公園[註 6]繼續示威集結,並同時在位於新公園內的台灣廣播電台廣播報導事件始末。
2月28日下午二時,在群眾抗議中,經商的外省人、公務員及其眷屬、來台旅行者受到報復。此時並發生民眾遷怒濫施報復於外省人事端。本町正華旅社與虎標永安堂遭到民眾破壞。
2月28日下午三時,警備總司令部眼見情況險峻,於是緊急發佈臨時戒嚴令,並派遣武裝軍警掃蕩台北市區,開槍掃射民眾[5]。
2月28日下午五時許,新台百貨公司[註 7]亦被搗毀焚燒,乘機偷竊者則遭毒打。對外省人則毆打或焚毀車輛[註 8]。民眾不僅燬物,在本町、台北車站、台北公園、榮町、永樂町、太平町、萬華等地,大多是被棒打或棍擊,但未見有武士刀,攻擊婦孺老人的現象不太多,強姦只有傳聞[註 9]。根據傳聞,外省人被打死者至少有十五人,有些被木棍打成癱瘓[5]。
至此,一年多來臺灣人民的積怨再加上臺灣省行政長官處理不當,終於從3月1日起爆發了蔓延全島的反政府行為[14]。
[编辑] 政治交涉
一般認為,二二八事件初期本質是一年半以來的積怨所爆發出來的排斥外省人的行動[15]。之後所稱的反抗大致上循著兩條同時發生的路線在進行:一為「政治交涉路線」;另一為「武裝抗爭路線」[16]。經由行政長官陳儀同意,臺北與臺灣各縣市的各級民意代表及社會名流紛紛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並在各地成立分會,進行整合民意、維持秩序,並和行政長官陳儀展開協商談判,提出逮捕貪官污吏、廢止行政長官公署、實施自治、在行政、司法、軍事各方面起用台灣人等要求[17],但由於中國大陸的援軍將至,陳儀便斷然拒絕處理委員會的要求,於3月10日下令解散。
1947年3月6日提出的三十二项条件壹、对於目前的处理
1.政府在各地之武装部队,应自动下令暂时解除武装,武器交由各地处理委员会及宪兵队共同保管,以免继续发生流血冲突事件。
2.政府武装部队武装解除之後,地方之治安由宪兵与非武装之警察及民众组织共同负担。
3.各地若无政府武装部队威胁之时,绝对不应有武装械斗行动 ,对贪官污吏不论其为本省人或外省人,亦只应检举转请处理委员会协同宪警拘拿,依法严办,不应加害而惹出是非。
4.对於政治改革之意见可绦举要求绦件向省处理委员会提出, 以候全盘解决。
5.政府切勿再移动兵力或向中央请遣兵力,企图以武力解决事件,致发生更惨重之流血事件而受国际干涉。
6.在政治问题未根本解决之前,政府之一切施策(不论军事、 政治),须先与处理委员会接洽.以免人民怀疑政府诚意, 发生种种误会。
7.对於此次事件不应向民间追究责任者,将来亦不得假藉任何 口实拘捕此次事件之关系者。对於因此次事件而死伤之人民应从优抚恤。
贰、根本处理
甲、军事方面
1.缺乏教育和训练之军队绝对不可使驻台湾。
2.中央可派员在台徵兵守台。
3.在内陆之内战未终息之前,除以守卫台湾目的之外,绝对反对在台湾徵兵,以免台湾陷入内战漩涡。
乙、政治方面
1.制定省自治法为本省政治最高規範,以便实现国父建国大纲之理想。
2.县市长於本年六月以前实施民选,县市参议会同时改选。
3.省各处人选应经省参议会(改选後为省议会)之同意,省参议会应於本年六月之前改选,目前其人选由长官提出,交由省处理委员会审议。
4.省各处长三分之一以上,须由在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担任之(最好秘书长、民政、财政、工矿、农林、教育、警务等处长应该如是)。
5.警务处长及各县市警察局长应由本省人担任,省警察大队及铁道工矿等警察即刻废止。
6.法制委员会委员须半数以上由本省人充任,主任委员由委员互选。
7.除警察机关之外不得逮捕人犯。
8.宪兵除军队之犯人外,不得逮捕人犯。
9.禁止带有政治性之逮捕拘禁。
10.非武装之集会、结社,绝对自由。
11.言论、出版、罢工绝对自由,废止新闻纸发行申请登记制度。
12.即刻废止人民团体组织条例。
13.废止民意机关候选人检票办法。
14.改正各级民意机关选举办法。
15.实行所得统一累进税,除奢侈品税相续税外,不得徵收任何杂税。
16.一切公营事业之主管人由本省人担任。
17.设置民选之公营事业监察委员会,日产处理应委任省政府全权处理,各接收工厂矿应置经营委员会,委员须过半数由本省人充任之。
18.撤销专卖局,生活必需品实施配给制度。
19.撤销贸易局。
20.撤销宣传委员会。
21.各地方法院院长、各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全部以本省人充任。
22.各法院推事、检察官以下司法人员各半数以上以省民充任。
3月7日追加下列条件:
1.本省陸海空軍應儘量採用本省人。
2.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應改為省政府制度,但未得中央核准前暫由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之政務局負責改組,並普選公正賢達人士充任。
3.處理委員會政務局應於三月十五日以前成立。其產生方法,由各鄉鎮區代表選舉該區候選人一名,然後再由該縣市轄參議會選舉之。其名額如下:台北市二名、台北縣三名、基隆市一名、新竹縣三名、台中市一名、台中縣四名、彰化市一名、嘉義市一名、台南市一名、台南縣四、高雄市一名、高雄縣三名、屏東市一名、澎湖縣一名、花蓮縣一名、台東縣一名,計三十名(實為二十九名)。
4.勞動營及其他不必要之機構廢止或合併,應由處理委員會政務局檢討決定之。
5.日產處理事宜應請劃歸省政府自行清理。
6.警備總司令部應撤銷,以免軍權濫用。
7.高山同胞之政治經濟地位及應享之利益應切實保障。
8.本年六月一日起實施勞動保護法。
9.本省人之戰犯及漢奸嫌疑被拘禁者,要求無條件即時釋放。
10.送與中央食糖一十五萬噸,要求中央依時估價撥歸台灣省。
[编辑] 台灣各地的反抗
因軍警於戒嚴令後開始大規模開槍射殺街頭民眾,使得各地憤而反抗,其中以黃信卿的埔里隊,何集淮、蔡伯勳的中商隊(台中商業學校),呂煥章的中師隊(台中師範學校),黃金島的警備隊(獨立治安隊),李炳崑的建國工藝學校隊,霧社泰雅族原住民青年參與陳明忠的突襲隊等各地集合起來組成的二七部隊最為有名,各地的反抗也以這支在台中地區的勢力維持最久。此外,較有規模的戰役還有阿里山鄒族原住民所參與的嘉義水上機場與紅毛埤軍械庫的戰鬥,高雄駐軍與反抗勢力的衝突,雲林虎尾機場攻防戰達三晝夜,反抗民眾大多數以竹竿綁上菜刀、竹槍做為反抗國軍部隊的主力武器,斗六市街戰,嘉義梅山、古坑樟湖抗擊戰。台灣西部地區的衝突較為嚴重,東部地區則大都只有小騷動。當時台灣局勢已亂,憲兵團長張慕陶亦指反抗人士收繳各地軍警的武器達四千枝以上,地方政府卻已失去控制情況能力,並指責陳儀:「似尚未深悉事態之嚴重,猶粉飾太平。」[19]。
[编辑] 高雄衝突與軍事鎮壓
3月2日至3月4日間,已經有來自臺北與臺南的人士進入高雄,發生武裝反抗國軍衝突,攻擊多處政府機關及部分外省人,並控制市政府。高雄第一中學(今高雄中學)的學生組成自衛隊,並有雄工、雄商等學校的學生加入,高雄女中學生則提供食物。3月4日下午,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下令派出巡邏隊,見聚會民眾便開槍射殺,引起市民恐慌。3月5日,高雄要塞開始以八門七五砲對市區展開砲擊,並對鼓山一帶進行掃射。3月6日上午,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市府清查室主任涂光明、苓雅區長林界、台電高雄辦事處主任李佛續、醫師范滄榕、曾豐明等人前往壽山與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希望彭司令約束其巡邏隊禁止繼續射殺高雄市民,談判破裂,除黃仲圖、彭清靠與李佛續三人被釋放外,其餘談判人士遭到槍決。3月6日下午,彭孟緝派遣軍隊兵分三路奪回高雄市政府、高雄車站與高雄第一中學,軍隊下山後沿路掃射行人並入屋劫掠商家[20],3月6日下午,高雄第一中學遭受何軍章團第三營以多門迫擊砲轟擊,高雄一中學生並與何軍章團第三營第七連王作金部展開巷戰,雄中學生逐漸不支退至前金派出所,犧牲甚鉅。另一路軍隊於同日下午攻擊高雄火車站時,火車站前方民眾二、三百人紛紛走避並躲入地下道,地下道遭軍隊封鎖並掃射,致使民眾遭受重大傷亡。高雄要塞守備大隊陳國儒部於3月6日下午攻擊市政府,當時市政府內正集結許多市參議員及地方人士開會,軍隊丟入手榴彈並見人開槍,律師陳金能、市議員許秋粽、黃賜、王石定等五、六十人喪命市政府,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回憶其在地下室中救出其弟,室內積血逾五公分。
[编辑] 國府增援兵力抵台鎮壓
陳儀表面上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做了一些讓步,如解除臨時頒佈的戒嚴令。但事實上陳儀對蔣介石隱瞞政府貪汙事實真相[註 10],將臺灣人民汙名化為日本皇民、影射台灣人民受共產黨思想影響,產生「有組織叛亂行為」、「獨立等叛國」、「對於奸黨亂徒須以武力消滅」、「有政治欲望之人士,高唱大台灣主義,冀達台人治台之目的。」為理由,暗中要求南京國民政府緊急派兵前來台灣鎮壓。
即使已有蔣渭川等人致電南京的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說明實際情形並請求暫緩派兵。然而金陵官方並未查訪實情為何,即從上海火速調派由劉雨卿率領的國軍整編第21師(整編計畫前之21軍)部隊為主力抵台鎮壓,陳儀對全省廣播戒嚴令之後,綏靖屠殺工作於是全面展開[19]。
二二八事件前夕,國民政府駐台兵力已有:陸軍21師直屬獨立團(何軍章團)、直屬工兵營、三個要塞守備大隊、特務營、憲兵第4團2個營,總兵力共5251人。
自3月8日起,憲兵第4團第1營、第3營,陸軍21師438團、436團,憲兵第21團第1營,陸軍21師司令部及直屬部隊陸續跨海抵達臺灣,增援兵力一萬三千人,兵分二路,由基隆港及高雄港上岸,行政長官公署下令總攻擊,部隊肅清街頭,沿路實施密集射擊,進行南北夾抄,台灣全島陷入血腥,各縣市反抗國府軍的勢力迅速潰敗。至於已全盤控制台中市警政機關的「二七部隊」為避免與國軍在台中市區進行城鎮戰,也預先轉移至埔里,最終於烏牛欄之役結束,成員則自行解散。由於二七部隊的轉移牽制國軍轉往山區追剿,使台中市得以成為逃過國軍大規模濫殺的城市。與此同時,許多本省籍的菁英,例如省參議員王添灯、畫家陳澄波、台大文學院長林茂生等人均於此波國軍攻擊行動中慘遭殺害。受軍統局號召參與維護治安工作的一百餘名不滿二十歲的各學校青年學生,被軍隊押到圓山倉庫廣場前面集體射殺,此即著名的「圓山事件」。台灣十餘家報社遭到查封。
經過一週的掃蕩及強力整肅的綏靖屠殺後,國防部長白崇禧於3月17日奉令來台宣撫巡按調查[註 11],在報告中嚴批陳儀。白崇禧抵台也是宣告軍事行動暫告一段落,並聲明政府將以和平寬大的方針處理,除奸徒、共黨、圖謀不軌者決予嚴懲外,其餘一律從寬免究,但是國府軍隊仍舊繼續追捕。3月26日,陳儀又發佈「為實施清鄉告全省民眾書」,展開長達9個月的「清鄉」活動,軍憲人員藉清鄉之名,沿戶登門清查戶口、搜捕可疑對象、追繳武器、連保切結共同承擔責任,在各地濫捕濫殺,受害情況持續擴大。
當年派赴臺灣鎮壓的國軍整編第21師,奉調返回時恢復軍級建制,1948年4月王克俊接任軍長,事隔兩年之後,於國共內戰上海戰役中,因軍長王克俊帶領團長以上軍官丟下部隊搭船逃跑,部隊於1949年5月25日遭共軍殲滅大部,殘部於5月26日列隊投降。
3月12日,陳儀向蔣介石呈報了一份「辦理人犯姓名調查表」,列舉二二八事件要犯共20人。3月10日陳儀下令解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员會及一切非法团体。3月14日,警備總部下令解散「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21]。
| 排序 | 姓名 | 圖片 | 籍貫 | 調查表呈報時任職 | 去世時間 | 去世地點 | 調查表呈報時所屬黨派 | 備註 |
|---|---|---|---|---|---|---|---|---|
| 1 | 王添灯 | [[File:|80px]] | 臺灣臺北安坑人 | 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三民主義青年團臺北分團主任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兼宣傳組組長 《人民導報》社長 《自由報》社長 |
1947年被憲兵隊帶走後失蹤 | |||
| 2 | 徐征 | [[File:|80px]] | 北京人 | 私立延平學院教授 中國共産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委員 《大明報》總編輯 |
1947年失蹤 | |||
| 3 | 李仁貴 | [[File:|80px]] | 臺灣臺北蘆洲人 | 臺北市參議會參議員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兼調查組組長 《民報》顧問 |
1947年遭便衣特務逮捕後殺害 | |||
| 4 | 徐春卿 | [[File:|80px]] | 臺灣臺北松山區人 | 臺北市參議會參議員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 |
1947年遭軍警逮捕後失蹤 | |||
| 5 | 陳炘 | [[File:|80px]] | 臺灣臺中縣大甲鎮人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台灣青年》創辦人 |
1947年被警方帶走後失蹤 | |||
| 6 | 林茂生 | [[File:|80px]] | 台灣屏東人,生於台南 |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 《民報》社長 |
1947被便衣人員帶走後失蹤 | |||
| 7 | 宋斐如 | [[File:|80px]] | 台灣塗庫人(今臺南縣仁德鄉) |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前副處長 《人民導報》前社長 |
1947年被便衣人員押走後失蹤 | |||
| 8 | 艾璐生 | [[File:|80px]] | 河南禹州朱阁乡人 | 《大明報》發行人 | 1947年被憲兵帶走後失蹤 | |||
| 9 | 阮朝日 | [[File:|80px]] | 台灣屏東林邊人 | 《台灣新生報》總經理 | 1947年被便衣人員帶走後失蹤 | |||
| 10 | 吳金鍊 | [[File:|80px]] | 台灣台北人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台灣新生報》總編輯 |
1947年被行政長官公署派人押走後失蹤 | |||
| 11 | 廖進平 | [[File:|80px]] | 臺灣臺中人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常務理事兼經濟組長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兼糧食組組長 |
1947年被憲兵逮捕後失蹤 | |||
| 12 | 黃朝生 | [[File:|80px]] | 人 | 臺北市參議會參議員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常務理事兼財政組長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
1947年被逮捕後失蹤 | |||
| 13 | 林連宗 | [[File:|80px]] | 台灣彰化人 |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台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 |
1947年被軍憲人員帶走後失蹤 | |||
| 14 | 王名朝 | [[File:|80px]] | 人 | 台灣省鐵路管理委員會職員 | 1947年失蹤 | |||
| 15 | 施江南 | [[File:|80px]] | 台灣彰化鹿港人 | 台北市醫師公會副會長 台灣省科學振興會主席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
1947年被軍方帶走後失蹤 | |||
| 16 | 李瑞漢 | [[File:|80px]] | 台灣竹南人 |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 | 1947年被軍警帶走後失蹤 | |||
| 17 | 李瑞峰 | [[File:|80px]] | 台灣竹南人 | 執業律師 | 1947年被軍警帶走後失蹤 | 李瑞漢之弟 | ||
| 18 | 張光祖 | [[File:|80px]] | ?人 | 台北大流氓首領 | ||||
| 19 | 堀內金城 | [[File:|80px]] | 日本人 | 臺灣工礦器材公司留用人員 | 1947年失蹤 | |||
| 20 | 植崎寅三郎 | [[File:|80px]] | 日本人 | 1947年失蹤 |
[编辑] 清鄉掃蕩
雖然各種針對社會名流、鄉紳和異議人士的捕殺行動,表面上也暫時結束。但實際上,國民政府至此在台灣各地才正式展開縝密的清鄉工作,整肅可能的反政府分子。軍事鎮壓行動之後,繼之進行清鄉工作,其主要目的在逮捕潛逃嫌犯、收繳武器軍品、清查戶口、辦理自新、取得連保連坐切結等[19],然而其中有不少挾怨報復,造成諸多民眾傷亡與社會恐怖肅殺氣氛。
基隆和平島的日本沖繩琉球人聚落,約有三十餘名日本琉球居民,連同當地的台灣人在國軍的掃蕩屠殺中遭到槍決填海遇害[22]。
因為國民政府在清鄉施行前已有詳細的武力掃蕩規劃部署,而且事實上各地的動亂未如公署宣傳之嚴重,故掃蕩之進行遠較預料中迅速,除中部地區「二七部隊」之殘部有較長久之抵抗外,其他各地幾無戰鬥發生。但是仍有遭到網羅罪名的嫌犯,或私人報復挾怨報復舉發之情況,也有軍警與憲兵未詳加查證即貿然逮捕之冤獄。有些不法軍警藉機勒索敲詐,或順手掠奪私人財物等非法行為,主因由於國民政府駐台軍隊素質不良,以及軍紀教育欠缺所致[19]。
4月11日,台灣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出面揭舉「奸黨全部陰謀」,同時強調綏靖屠殺工作將於月底前完成,官方同時並訂頒連坐辦法(結保人和被保人連坐,以及一百公尺內之人民須受連坐處分),以肅清反對勢力。在此次行動當中留名的受難者,大都死於3月到5月之間[23]。之後零星的鎮壓繼續持續了大約9個月[24],許多被捕的嫌犯皆被冠上叛國罪,因而受到刑求而槍決,其中堅不認罪者死前皆體無完膚[25]。4月18日,陳儀發佈「二二八事件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其中包括謝雪紅、廖文毅、蔣渭川等共30個人。直到5月16日政府才解除戒嚴,清鄉事件亦至此結束[1]。但是各地街頭仍然有零星的士兵殺人報復的事件發生。
4月18日,陳儀發布「二二八事件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者共30名。[26]
| 排序 | 姓名 | 圖片 | 名冊發佈時任職 | 去世時間 | 去世地點 | 名冊發佈時所屬黨派 | 備註 |
|---|---|---|---|---|---|---|---|
| 1 | 蔣渭川 | [[File:|80px]]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常務理事兼總務組長 | 1975年5月5日 | 被丘念臺具保後平反 | ||
| 2 | 謝雪紅 | 私立建國工藝職業學校校長 | 1970年1月15日 | 後離開臺灣 | |||
| 3 | 張晴川 | [[File:|80px]] | 臺北市參議會參議員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常務理事兼宣傳組長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
後向當局自新 | |||
| 4 | 黃朝生 | [[File:|80px]] | 臺北市參議會參議員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常務理事兼財政組長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
1947年失蹤 | 被逮捕後失蹤 | ||
| 5 | 王添灯 | [[File:|80px]] | 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三民主義青年團臺北分團主任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兼宣傳組組長 《人民導報》社長 《自由報》社長 |
1947年失蹤 | 被憲兵隊帶走後失蹤 | ||
| 6 | 白成枝 | [[File:|80px]]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 後向當局自新 | |||
| 7 | 呂伯雄 | [[File:|80px]]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常務理事兼政治組長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兼總務組副組長 |
後向當局自新 | |||
| 8 | 李仁貴 | [[File:|80px]] | 臺北市參議會參議員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兼調查組組長 《民報》顧問 |
1947年失蹤 | 遭便衣特務逮捕後殺害 | ||
| 9 | 鄧進益 | [[File:|80px]] |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 後向當局自新 | |||
| 10 | 廖進平 | [[File:|80px]]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常務理事兼經濟組長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兼糧食組組長 |
1947年失蹤 | 被憲兵逮捕後失蹤 | ||
| 11 | 陳屋 | [[File:|80px]] | 臺北市參議會參議員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
1947年失蹤 | 通緝前已被捕殺 | ||
| 12 | 郭國基 | [[File:|80px]] | 台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 |
1970年5月28日 | 被捕入獄 | ||
| 13 | 潘渠源 | [[File:|80px]] | 臺北市參議會副議長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兼總務組長 |
後向當局自新 | |||
| 14 | 林日高 | [[File:|80px]] | 台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三民主义青年团台北分团干事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
1955年9月17日[27] | 後向當局自新,1955年因共黨嫌疑被處決 | ||
| 15 | 林棟材 | [[File:|80px]] | 後逃離臺灣 | ||||
| 16 | 王萬得 | [[File:|80px]]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常務理事兼社會組長 | 1985年7月26日 | 後逃離臺灣 | ||
| 17 | 潘欽信 | [[File:|80px]]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 1951年 | 後逃離臺灣 | ||
| 18 | 蘇新 | [[File:|80px]] | 《人民導報》編輯 | 1981年11月13日 | 後逃離臺灣 | ||
| 19 | 徐春卿 | [[File:|80px]] | 臺北市參議會參議員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 |
1947年失蹤 | 遭軍警逮捕後失蹤 | ||
| 20 | 王名貴 | [[File:|80px]] | 後向當局自新 | ||||
| 21 | 陳旺成 | [[File:|80px]] |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 1979年 | 二二八時避難上海,1948年返台 | ||
| 22 | 林連宗 | [[File:|80px]] |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台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 |
1947年3月失蹤 | 被軍憲人員帶走後失蹤 | ||
| 23 | 駱水源 | [[File:|80px]] | 台北市參議會參議員 | 後向當局自新,十月二十五日交保 | |||
| 24 | 陳篡地 | [[File:|80px]] | 斗六治安維持會召集人 | 1986年 | 1953年遭人檢舉後向當局自新 | ||
| 25 | 陳瑞安 | [[File:|80px]] | 後向當局自新 | ||||
| 26 | 張忠誠 | [[File:|80px]] | 後向當局自新 | ||||
| 27 | 張武曲 | [[File:|80px]] | 臺灣省自治青年同盟領導人 | 後向當局自新 | |||
| 28 | 顏欽賢 | [[File:|80px]] | 台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 |
1983年 | 後向當局自新 | ||
| 29 | 廖文毅 | 台灣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會領導人 | 1986年5月9日 | 二二八時離開臺灣,1965年返台 | |||
| 30 | 廖文奎 | [[File:|80px]] | 台灣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會領導人 | 1952年 | 事件時在上海 |
[编辑] 各族群參與情況
[编辑] 台灣原住民的參與
二二八事件中也有台灣原住民參加反抗,鄒族參與進攻嘉義水上機場是其中一例。鄒族吳鳳鄉(今阿里山鄉)鄉長吾雍‧雅達烏猶卡那(漢名:高一生)通知各村部落的青年幹部組成「高山部隊」,命令警備官雅巴斯勇‧優路拿納(漢名:湯守仁)帶隊,集合了所有鄒族村落中,各派出所的槍枝及平常打獵用的獵槍,還帶了山刀。鄒族人花不到一小時的時間攻下紅毛埤(今嘉義蘭潭)軍械庫,之後分成兩組人馬,一組維持治安工作,另一組與嘉義地區民兵合力圍堵嘉義水上機場阻止軍隊增援。圍堵四天後,因主張繼續對抗,與嘉義民兵主和派意見分歧,湯守仁便率領鄒族部隊撤回山上,平地代表答應和談,後來國民政府援軍一到,談判代表隨即被槍殺。
[编辑] 族群衝突與外力介入
雖然事件發生時的主要抗爭目標是將腐敗官僚趕出政府,但是由於國府遷移至台灣初期,外省人大多居於主管或等級較高的職位[註 12]在長官公署的科股長,專員以上的316名中層官員中,也只有17名台籍人士,其餘299名都是外省人或極少數的半山仔。因此將腐敗官僚趕出政府的訴求由此緣故轉變成為打倒外省人的行動,甚至擴大事端以致於最後傷及無辜外省人。在事變期間,台灣人不僅反抗公署,也有毆打傷害外省人之事,國軍登陸後,由於軍紀不佳,所以立即對台灣人採取極端的報復行動。
事件爆發後,部分地區亦有台共乘機介入,如台中地區參與「三二事件」的謝雪紅和楊克煌。謝雪紅不僅利用示威群眾並召開市民大會,參與武裝「二七部隊」組織以全面接管台中市的官方機構,在處委會的議會路線之外,另闢一條武裝路線。嘉義地區則自三月二日事件發生後,就顯現出與其他地方不同的特質。嘉義民眾與阿里山鄒族原住民組成武裝隊伍,參加攻擊紅毛埤軍械庫及水上機場的軍事行動,惟參加者大半是臨時結合之民眾,亦有嘉義地區不少社會人士支持反抗行動[註 13][28]。
在二二八事件中,直接的族群排斥對抗雖然激烈,不過有出現了不少不同族群之間互相施救的事例。外省籍學者,清華大學教授何兆武在建國中學擔任教師的時候經歷過二二八事件,他在台大醫院住院時,曾受到醫院本省籍護士的保護[29]。
[编辑] 受害者的平反
1947年3月,引發二二八事件的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於二二八事變平息後的3月31日以殺人及傷害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4月3日下午,地方法院刑庭庭長宣判,誤殺台北市民陳文溪的傅學通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以槍托打傷林江邁的葉得根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其餘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及劉超群無罪開釋。同年5月17日傅學通上訴最高法院,獲得改判十年定讞,而葉得根則維持原判。但這項追究罪責的判決並不代表二二八事件本身或人數眾多受難者的平反。
隨著1970年代後半興起的黨外運動、1980年代的自由化與本土化,台灣民間渴望平反二二八的聲音逐漸出現。最初於1987年,由陳永興、鄭南榕等人串連數十個海內外台灣人團體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1989年,全台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由市府提供土地、民間人士捐款設計建築完成,碑文中呼籲:「政府公佈事實真相、平反冤屈、安慰受難者家屬、興建紀念碑、制定二二八為和平紀念日。」
解嚴以後,原本被視為禁忌的二二八事件在民間團體及反對黨勢力的強力組織行動及要求透明之下,開始得到政府的正視。1995年,當時的總統李登輝首先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30]以及公布《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定每年二月二十八日為「和平紀念日」,為不放假的國定紀念日。[31]同年10月21日,行政院成立的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正式運作,行政院政務委員張京育任首屆董事長。1996年,擔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宣佈訂定台北市的二二八事件紀念日,並率先訂定2月28日為台北市的假日,將二二八事件主要發生地點之一的台北新公園改名為二二八和平公園,於公園內設立紀念館和紀念碑。以「二二八和平紀念碑」為名的該紀念碑,除碑文外,另有水路、橋、始石、跳石、終石、陽石、陰石、甕、手印、水池、曲折入口、岩壁和船身鋼鐵等建物設置。這些建物表達了對該歷史事件的追訴、記憶起始、哀慟、寬恕、停留緬懷、悼念罹難者、低頭沈思、族群融合等隱含意義。
[编辑] 政府態度
中華民國政府在民主進步黨執政之前,官方視二二八事件為一場反國民政府統治的民變[33],解嚴前更認為二二八是中共當局策動共產黨所煽動的騷亂[34],爾後開始出現種族對立或是種族衝突的解釋[35],更名為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在早期台灣為禁忌話題,政府絕口不談,還以「不要挑起族群衝突」為理由不得去揭露二二八事件的真相。解嚴後,1988年擔任行政院院長的俞國華曾表示二二八事件乃:「中共利用偶發事件來擴大事端」,又說「民族與民族之間的紛爭自古便有。當年滿洲人入關殺了很多漢人,滿洲皇帝也未向漢人道歉」。1989年擔任國防部長的鄭為元認為二二八事件是謝雪紅等臺灣共產黨分子「幕後策劃」[36]。
直到解嚴後,台灣各界才開始有明顯的檢討與大規模公開研究。1990年2月,立法院首次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起立默哀一分鐘,新版高中歷史科教科書第三冊首度列入二二八事件。包括出版官方版本的《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於1995年將台北市的新公園改為二二八紀念公園,並建立「二二八紀念碑」,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親臨落成典禮並公開正式向受難家屬道歉,同年公佈《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行政院並成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受理二二八事件補償申請、核發補償金。
[编辑] 評價與影響
在二二八事件中,不論是政治交涉路線,或者是武裝抗爭路線,台灣民眾在事件中所提出的訴求,事實上都僅止於「高度自治」而已。在國家認同的層次上,基本上仍以中國做為認同的對象,並未尋求獨立於中國之外。在這次事件以後,國民黨政府加強對台灣的高壓統治,導致台灣人和外省人之間的仇恨越來越深,使部份台灣人漸漸產生想要獨立、建構屬於自己國家的想法,因此二二八事件可說是戰後台灣獨立運動的起點[37],例如台灣獨立運動開創元老廖文毅與廖文奎兄弟。美國學者莫里斯‧邁斯納(Maurice Meisner)於1964年時表示:『二二八』一詞,不僅僅是海外流亡之台灣獨立團體的口號,更是喚起所有已成年台灣人之個人悲慘經驗的一個象徵。很多人認為二二八事件是台灣史上,死傷極多,影響深廣的歷史事件。
因為二二八事件牽涉到省籍問題,不少老一輩的台灣人將這次悲劇歸納為中國大陸來的外省人欺壓,而在二二八死亡陰影及後續長達38年的戒嚴與白色恐怖之下,台灣人為了保全生命安全,對此事件隱諱不談避免引來禍端。另一方面,在過去國民黨所掌握的中華民國政府將事件視同為共產主義、台獨,塑造台灣民眾對二二八事件的負面看法。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後,台灣進行高普考分省區定額錄取的制度,使得在 1950-61 年間參加高普考的外省籍考生相對於本省考生有高錄取名額的絕對優勢。其次,實際上更重要的另一個取得公務員資格的管道---特種考試,雖然沒有分省區定額錄取的設計,但是其中 1958-81 年間的退伍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考,其錄取人數之多與錄取率之高,使得透過這個管道取得公務員資格,當年參加高普考的外省人,實際上是享有各省省籍名額保障優待的。雖然高普考分省區定額錄取制度於1996年《公務人員考試法》中修法後徹底廢除,但是外省人獲得的優惠仍會讓許多下一代繼承(以統計論,子女的成就與父母的社經地位成正相關)。[38]加上早年外省族群在商界容易先獲得政府有利消息,讓本省人長期在社會、以及婚姻上、就業上相當容易對外省族群產生排斥感[39]。
二二八事件爆發,張超英之父張月澄和台灣五大家族的「基隆顏家」顏國年子顏滄海是少數被釋放的知識份子,張月澄在拘留所時曾親眼見到林茂生和陳炘,最後兩人都在事件中慘遭殺害。對此張超英表示:「二二八的影響確如一般所說,台灣的菁英階層頓時噤若寒蟬,心態上混合了恐懼、絕望和不屑,瞬間從公共事務的領域退縮,對政府工作不再感到興趣。當他(張父)發覺同時代的知識菁英朋友消失無蹤時,他也對生命的熱誠摯意消褪殆盡,他的餘生從此在孤獨的書房度過,不再與外界接觸,也不與家人多說一句話,過著自我封閉的日子[40]。」
二二八事件的影響,造成台灣人對於軍人、公務員等相關行業的畏懼及怯步,然而更根本的原因是當時政府堅持大中國法統的制度,與國民大會虛設各省代表一般,客觀上限制了台灣人在政治、經濟與傳播等各重要領域的參與。例如:早期公務人員的考試錄取名額上是以中國各省之間的人口數比例來制訂的,所以,雖然在台灣以台灣籍人口比例為多,錄取的人數卻是以外省籍居多,[41] 此種現象直到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時才開始在人事上採取『專業化』、『臺灣化』、『年輕化』政策因應,才使得政府機關開始邁向今日本土化的腳步。[42]
台灣人民在經歷二二八事件後,因台籍知識份子受到摧殘整肅及情勢所迫大幅退出在台灣各界(如學界、文化界、政治界...)的地位,台灣人民比過去更加自鄙自辱,開始表現出處處不敢違背統治者的個性,人人獨善其身以求自保。台灣人民參與政治的熱情也大幅滑落,劫後餘生的知識份子懼怕遭受政府迫害從此不再談論或參與政治,台灣領導階層空虛,國民政府藉此加強對台灣的控制,紛紛派員佔據各界領導地位。至於地方政治方面,國民黨結合地方派系擔任地方官或提名參選民意代表,操控人民組織(如農會、漁會、水利會),結合地方政府機關以左右甚至控制選舉,職位則用來鞏固地方派系,形成黑金勢力。
台灣人與外省人之間的省籍情結是起源於二二八事件,並表現在思想、言論、行為,以及藍綠政治傾向上。此事件對台灣各層面有著極為深遠長久的影響。
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於二二八事件爆發一年多後,時任浙江省主席,陳儀見當時局勢對國民政府不利,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以親筆信函策反湯恩伯投共。最後陳儀便因「通共」的罪名遭處刑,陳儀由中國大陸被專程押赴台灣台北馬場町執行槍決,《中央日報》報載前往守候觀看行刑的台灣民眾高達兩萬人。
[编辑] 紀念
[编辑] 二二八紀念公園
- 1997年2月28日,台北二二八紀念館於台北市二二八紀念公園內開館。
- 2002年3月23日,全台第一座私人的二二八紀念館——阮朝日228紀念館成立,作為南台灣二二八歷史研究之據點。
- 2006年2月19日,陳水扁總統出席「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發表會,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指蔣介石為二二八事件元兇,應負最大責任。
- 200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屆滿六十週年,國家級的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原臺灣教育會館)正式揭牌成立,並於2008年2月28日開館營運。
此外,握有最多二二八第一手史料的中國國民黨黨史館,亦開始逐步公開予民眾和學者研究。
- 228國家紀念館-位于臺北市
-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位于臺北市(含台北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和平紀念碑)
- 臺中市二二八紀念公園-位于臺中市東區(東峰公園)
- 嘉義市二二八紀念公園、嘉義二二八紀念碑-位于嘉義市(含嘉義市二二八紀念館)
- 高雄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位于高雄市
- 阮朝日228紀念館-位于屏東縣,是台灣第一座私人二二八紀念館
[编辑]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紀念碑碑文
| “ | 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投降,消息傳來,萬民歡騰,慶幸脫離不公不義之殖民統治。詎料臺灣行政長官陳儀,肩負接收治臺重任,卻不諳民情,施政偏頗,歧視臺民,加以官紀敗壞,產銷失調,物價飛漲,失業嚴重,民眾不滿情緒瀕於沸點。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專賣局人員於臺北市延平北路查緝私菸,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次日,臺北群眾遊行示威,前往長官公署請求懲兇,不意竟遭槍擊,死傷數人,由是點燃全面抗爭怒火。為解決爭端與消除積怨,各地士紳組成事件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並提出政治改革要求。
|
” |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台灣二二八事件的紀念活動
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各媒体在1947年3月连续报道二二八相关新闻,痛斥蒋介石政府镇压台湾人民。3月8日中共中央即通过延安新华广播电台发表题为《台湾的自治运动》的长篇文告,对三十二条处理大纲给予肯定和支持。该文告后于3月20日作为《解放日报》社论发表。[43] 此后中国共产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49年成立)、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1981年12月27日在北京成立)皆稱二二八事件為「二二八起義」,對起事者持贊同態度,並給予台灣民眾高度評價,指責國府野蠻製造白色恐怖。香港主權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後,香港的親共媒體《大公報》在報導二二八事件時仍然用起義形容。[44] 1950年代至1966年文革爆发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年都举办纪念二二八的活动,和1957年之后至1966年文革爆发前每年举办的纪念“五・二四”台湾人民反美爱国大示威的活动相呼应。文革期间,1973年恢复了二二八纪念活动并一度提高了规格。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年舉辦的较高规格的紀念活動有:
- 1950年2月28日: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三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举行。大会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驻京办事处主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出席会议并发言,发出了:“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号召。[45]
- 1951年2月28日: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四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驻京办事处主持。朝鲜驻华大使李周渊、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等发表讲话。[46]
- 1952年2月28日: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举行。大会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驻京办事处主持。亲身参加过起义的台湾青年吴克泰作报告。[47]
- 1953年2月28日: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六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举行。大会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驻京办事处主持。[48]
- 1955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八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大会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召集,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主席谢雪红主持。[49]
- 1956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九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举行,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主席谢雪红主持。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副主席李纯青在会上作了“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报告。与会者一致痛斥汉奸廖文毅等在美帝国主义的牵线下在东京成立“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的阴谋活动。[50]
- 1957年2月28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和北京市支部举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主席谢雪红致词。[51]
- 1958年2月27日: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十一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和北京市支部举行,由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副主席李純青主持。全國政協委員謝南光、全國人大代表田富達等发言。[52]
- 1959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十二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和北京市支部举行,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秘书长徐萌山主持。与会者痛斥美国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53]
- 1960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十三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和北京市支部举行,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秘书长徐萌山主持。与会者“痛斥美国武力霸占台湾和企图劫夺我国在台湾文物的罪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对美国政府提出的严重警告和声明。[54]
- 1961年2月27日: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十四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和北京市支部举行。[55]
- 1962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十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和北京市支部举行。[56]
- 1963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十六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和北京市支部举行。[57]
- 1964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十七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和北京市支部举行。[58]
- 1965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十八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总部和北京市支部举行。[59]
- 1973年2月28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二十六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廖承志、傅作义等发表讲话。此次座谈会是全国政协机关自1966年8月30日停止办公以来首次公开召集并予以报道的会议,这标志着全国政协恢复活动。[60]
- 1974年2月28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二十七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沈雁冰、许德珩、李达、廖承志、罗青长、丁国钰、蔡啸、林丽韫等出席会议。廖承志发表讲话,傅作义发表书面讲话。[61]
- 1975年2月28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二十八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叶剑英,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徐向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兰夫、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许德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胡厥文,全国政协副主席沈雁冰等出席会议。廖承志发表讲话。[62]
- 1976年2月28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二十九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廖承志发表讲话。[63]
- 1977年2月28日: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三十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叶剑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廖承志发表讲话。[64]
- 1978年2月28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三十一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廖承志发表讲话。[65]
- 1979年2月28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三十二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乌兰夫、邓颖超等出席座谈会,许德珩主持会议,廖承志等发表讲话。[66][67]
- 1987年2月28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四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启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丕显等参加会议。
- 1988年2月28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四十一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举行。台盟中央主席团委员蔡子民、台盟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李纯青等出席并讲话。[68]
- 1989年2月28日:纪念“二·二八”起义四十二周年学术座谈会在北京台盟中央礼堂举行。台盟中央主席团主席蔡子民、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林丽韫以及吴克泰、江浓、叶纪东、徐萌山等人讲话。蔡子民在讲话中称,“‘二·二八’起义是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苛政、要求民主自治的全岛性斗争。只有正确对待‘二·二八’的历史,伸张台湾人民的民主与正义,消除省籍隔阂,才能开辟未来,使台湾社会健康地发展。”林丽韫在讲话中称,“‘二·二八’起义是台湾人民为争取民主权利,求得温饱的起义,是台湾人民正义的反抗。并不是国民党肆意歪曲宣传的那样是什么‘台独’、‘分离’等等。”“40多年来,台湾人民要求台湾当局面对历史,公布‘二·二八’真相,祭奠死难者,并向事件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道歉。但时至今日,未见台湾当局有任何表示,而且还发表一些不合情理的讲话,从而引起台湾人民的反感。我们再次希望台湾当局尊重台湾人民要求和平、民主自由的意愿,对‘二·二八’这段历史给予平反,使台湾人民40多年的伤痕早日愈合。”[69]
- 1991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四十四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与会者强烈要求台湾当局尽早对该事件作出公正的结论。[70]
- 1992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四十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71]
- 1993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四十六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会议肯定了台湾当局设立二二八和平纪念日的做法,并驳斥了将二二八等同于要求台独的说法。[72]
- 1994年2月26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四十七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73]
- 1995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四十八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74] 與會者呼吁台灣當局肯定“二·二八”起義的愛國主義性質,徹底解決“二·二八”的遺留問題,反對“台獨”,促進祖國和平統一。[75]
- 1996年2月28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四十九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发表讲话。[76]
- 1997年2月26日:首都各界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远,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兆国、钱伟长、万国权出席座谈会。钱其琛发表重要讲话。座谈会由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主持。[77]
- 1998年2月26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十一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全国台湾研究会举行。[78]
- 1999年2月26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十二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79]
- 2001年2月23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十四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80]
- 2002年2月25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十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81]
- 2003年2月26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十六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82]
- 2004年2月19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十七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83]
- 2005年2月25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十八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84]
- 2006年2月27日:纪念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五十九周年招待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85]
- 2007年2月27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六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出席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名誉主席张克辉等在座谈会上发言。[86]
- 2008年2月28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六十一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87]
- 2009年2月24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六十二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88]
- 2010年2月25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六十三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89]
- 2011年2月25日:纪念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六十四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举行。[90]
[编辑] 紀念郵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人民郵政於1977年2月28日發行編號為J-14的《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三十周年》纪念邮票,是中國人民郵政發行的第一套台湾题材邮票。該套郵票設計者為盧天驕。規格為P11×11.5 40×30mm 50(5×10),面值、图案、发行量为:8分 台灣省人民“二二八”起義 500萬枚。
- 中華民國的中華郵政於民國八十六年(1997年)2月28日發行編號“紀264”的「二二八事件五十週年和平紀念」郵票,全套1枚,面值19元,圖案為臺北市的二二八和平紀念碑。
- 中華民國的台灣郵政於民國九十六年(2007年)2月28日發行「二二八紀念郵票」,全套1枚,面值5元,圖案為228國家紀念館。
[编辑] 事件受難者
[编辑] 罹難人數
因為各機關的檔案有計畫性與超過年限的銷毀動作,加上國民政府長期的漠視、禁聲,導致二二八事件中確實的犧牲受難者人數一直都有所爭議。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委員兼總主筆賴澤涵表示:「八十年(1991年)四、五月間警備總部才拿了二箱資料,但檔案卻不連續。另外就是二二八事件被逮捕名單好幾冊,但是遭槍決的名單、屍體、地點全無檔案,可見檔案不齊全。」
《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所收錄關於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以彰化市警察局與員林區警察所的警察官方檔案為主,裡面就記載著彰化一縣數百位受難者人名,如此有紀錄登載當地受難人名的文件至今可謂碩果僅存,來源是由以前兩位不願具名的人士各自從準備銷毀的文件中,與接到紙漿廠老板通知下所挽救出來的部分文件檔案[91],並交給由彰化縣文化局委託進行「二二八口述歷史調查研究」的呂興忠老師編印成書。當時的受難者當中,只有受到正規有制度性的侵害的受難者才會被官方將其人名登載成冊,這是侷限。「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出版以來,彰化縣已有多人在書裡發現自己親人的名字。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長劉峰松表示,彰化縣文化局出版的「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書中記載的三百多位當事人(378人)中,出版之前僅有約一百位當事人的後代知道其尊親屬的事蹟,這本書籍出版後,也僅有二人從中得知尊親屬涉入二二八事件,其他當事人後代則一無所知,甚至誤解或不諒解其尊親屬拋家棄子的行為[92]。
若引自若林正丈[93],他的估算數字是15,000人至28,000人。事實上由於種種原因,例如當時政府所主導的濫殺行動,很多沒有書面資料遺留,各界對二二八事件確實的犧牲者人數,一直有極不一致的估算。從不到一千人[94],一直到十幾萬人不等[95]。如Lai, Myers, and Wei所估算的數字是10,000以下。李喬則推估死亡人數為18,000人左右。[96] 傷亡人數估計值依統計的方法論不同而異,取中間數並沒有意義。至於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的有效案件,截至第119次董事會已審:2728件,其中成立2264件(死亡680件,失蹤179,羈押、徒刑等1405件),不成立464件,但此賠償案件數不等同於實際傷亡數字,原因條列成七項,此七項簡短略述如下:1.有辦法的受難者及家屬早早避走海外。2.受難者沒有子女,五十年後父母又已死。3.死於街頭的人,兄弟姊妹三等親來申請賠償,但找不到證據也無人證,難以確認該事件受難者,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4.被制度性正式處決者,因許多檔案證據被銷毀或私藏,申請者無證據無法確定為受難者,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5.許多家屬因私人因素不願申請,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6.案件明確但申請者不是合法的補償權利人,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7.被冠以叛亂或匪諜名目處置者,家屬通常會選擇另一個機構申請賠償,不列入二二八基金會補償人數統計。此七項在受理賠償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於2005年2月所發行的「二二八會訊」創刊號裡面有詳細說明[97]。
- 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各方數字整理如下:
- 楊亮功調查報告 死190人 傷1761人。
- 白崇禧報告書 死傷1860人。
- 《紐約時報》霍伯曼南京專電 死2200人。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死3200人。
- 保安司令部 死6300人。
- 監察委員何漢文 至少死7000至8000人。
- 《紐約時報》記者杜爾曼‧德丁專電 死1萬人[98]。
- 台灣旅滬六團體 《台灣事件報告書》 死1萬人以上。
- 民政廳長蔣渭川 死1萬7000人至1萬8000人。
- 日本《朝日新聞》調查研究室 死1萬至數萬人。
- 美國駐台領事館副領事喬治柯爾 死2萬多人。
- 行政院官方調查報告 死1萬8000人至2萬8000人。[99]
[编辑] 部分受難者列表
以下所列人物為台灣二二八基金會所認定並公告的部分受難者列表,僅限於在二二八事件中及之後的屠殺行動中喪失生命或下落不明者,被捕入獄者則不記。由於該事件受難者過多,這裡只舉例比較有名的人物,不完全具備代表性。並按照受難者姓氏教會羅馬字拼音順序排列。
- 莊木火:瑞芳小學校長,於瑞芳市場遭到槍決。
- 楊元丁:藝人伊能靜的外公,基隆市副議長,二二八事件中基隆地區鬧米荒,運米車前往基隆因為沒有通行證,於是副議長楊元丁前往交涉,被軍人槍殺後踢入河中。
- 陳澄波:台灣知名畫家,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畢業,東京美術學校研究所畢業,日本知名畫家石川欽一郎的得意門生,臺灣首位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受聘擔任上海新華藝專西畫系教授兼系主任、上海昌明藝專教授兼主任,1931年獲選為「當代十二位代表畫家」之一,嘉義市參議員,二二八事件時擔任和平使者去水上機場慰問國軍卻遭逮捕,並被粗鐵線捆綁起來,未經審判槍斃於嘉義火車站前。
- 陳炘:台北師範學校畢業,美國愛荷華的吉奈爾學院就讀,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大公企業公司」創辦人,「二二八事件」後被警察帶走而遇害,信託公司的資產被沒收。
- 陳能通:基督教世家,京都帝國大學物理科畢業,任教於台南長榮中學、淡水中學校長,於校長宿舍中被軍人帶走後失蹤。
- 陳屋:抗日人士,臺北市參議員,於國軍掃蕩行動中遇害。
- 簡錦文:台北帝國大學畢業,基隆要塞司令部軍醫,在基隆要塞司令部上班後失蹤,家屬在掩埋現場民眾的幫助下,取得遺骨。
- 盧園:日本上田纖維專門學校纖維化學科畢業,淡水中學化學科教師,三芝北新莊田心仔人。訂婚當日早上,聽聞陳能通校長長女之哀求,出門營救校長,遭兩名持槍士兵射擊中彈。陸路封鎖,轉送到北投一家外科醫院急救,後又經淡水河以舢舨轉送雙連馬偕醫院救治,不治身亡。
- 顧尚泰:西醫師,與好友中醫師李持芳、印刷廠技師王濟寧一同被槍斃於虎尾鎮和平路東市,地方民眾於1975年建廟,三人於1977年入祀,名虎尾三姓公廟。
- 廖進平:台中葫蘆墩區役所書記,台中州豐原郡神岡庄議會議員,社會運動家,於台北八里被捕後失蹤。
- 許朝宗:藝人許效舜的祖父,八堵火車站副站長,於二二八事件時不聽親友之勸阻,為免耽誤火車正常營運堅持上班,後連同同事共八人被軍車帶走後失蹤。
- 郭章垣:日本慶應大學醫科畢業,宜蘭醫院院長,二二八事件時被軍人侵入家中帶走,後發現陳屍於宜蘭頭城媽祖廟前。郭章垣遇難後,郭妻發現一張書信:「生離祖國,死歸祖國,死生天命,無想無念」。
- 郭守義:日本昭和醫專畢業,基隆博愛醫院院長。二二八事件中被軍人擄走後開槍擊中左胸死亡。
- 黃媽典:台灣總督府直屬醫學校(今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畢業,日治時代任朴子街長(今鎮長),台灣總督府評議會員,經營嘉義客運,台南縣商會理事長。二二八事件時任台南縣參議員,在新營被槍斃示眾。
- 李仁貴:臺北市參議員,經營「御成軒」,台北商工協會理事、台北電氣廣福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於住處無故遭便衣特務逮捕被害。
- 李瑞漢:日本東京中央大學法科畢業,高等文官司法科考試及格,臺北市議員,臺北律師公會會長。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將李瑞漢兄弟及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律師事務所遭到劫掠,孩兒送到孤兒院。
- 李瑞峰:執業律師,與兄長李瑞漢同是中央大學畢業,與兄長、及參議員林連宗同被四名便衣和一個憲兵軍官帶走。
- 李丹修:基隆八堵火車站站長,連同車站副站長、總務、運轉、剪票員等八人於二二八事件時被軍人押上軍車後失蹤。
- 林旭屏:東京帝國大學法務部畢業,日本高等文官考試及格,台籍菸酒專賣局專賣局菸草課長,二二八事件時外省籍員工皆離去,林旭屏照常乘公車上班,被軍人騙出後殺害,陳屍於台北市南港橋下。
- 林連宗:台灣省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日本中央大學畢業,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通過,台灣省參議員、台灣省律師公會會長、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臺灣省參議會中多次質詢臺灣警政、教育以及司法方面時弊,並提案組織地方監察委員會、撤銷壟斷經濟的貿易局以防貪污腐化及壟斷操控,引起國民政府不滿,於二二八事件中被憲兵帶走失蹤。
- 林桂端: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律部畢業,執業律師。因幫王添灯辯護,二二八事件中,憲兵隊長藉口王添灯有事找林桂端律師談話,於是率領四位帶槍的憲兵將林桂端從家中帶走後失蹤。
- 林茂生:東京帝國大學文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台灣歷史上第一個哲學博士(1929年)和留美博士,長榮中學教務主任、台南師範學校兼職、台南商業專門學校任教,曾於終戰後協助接收台灣大學,並創辦《台灣民報》,結交了不少外省籍的朋友,擔任台灣文藝社理事,與另一位江西籍的理事曾經過從甚密。「二二八事件」時被八名武裝人員藉口陳儀長官找談話並帶走,一去不回。
- 阮朝日: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畢業,福島高等商業學校畢業,《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二二八事件」後在自宅被強行逮捕,從此失蹤。女兒阮美姝至今仍積極從事「二二八事件」研究,2002年三月十二日曾在屏東設立私人紀念館(阮朝日228紀念館),2007年六月紀念館經營結束,文物分為四部份,分別保存於台北的台灣神學院、台南的真理大學麻豆分校、阮美姝二二八紀念室及施國政先生(阮朝日二二八紀念館執行長)。
- 黃阿統:台北第二師範畢業,新竹客家人,淡水中學訓導主任,清晨到校處理遇害的學生,卻與校長一同被帶走後失蹤。
- 施江南:京都帝國大學醫學博士,台灣第二位醫學博士,京都帝國大學醫學部內科專攻。日治時期曾任台北州議員、受邀擔任皇民奉公會中央本部參事、台灣奉公醫師團本部理事。戰後曾任「台北市醫師公會」副會長、「台灣省科學振興會」主席。二二八事件時患瘧疾臥病在床,於台北市「四方醫院」療養,遭五、六個軍人及兩個便衣撞壞兩扇門闖入醫院帶走後失蹤。
- 宋斐如:台北高等學校、北京大學經濟系畢業,行政長官公署唯一一位一級單位副首長(教育處副處長)的台籍高級官員,《人民導報》創辦人,「二二八事件」時在自宅被強行逮捕,從此失蹤。
- 湯德章:執業律師,高等文官司法人員考試通過。1946年參選省參議員,被列為候補參議員。二二八事件爆發後,3月6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台南市分會」成立,被推為治安組長。3月11日被二、三十名憲警闖進家中逮捕,3月12日,湯德章被反綁懸吊刑求一整夜,肋骨被槍托全部打斷,在遭受酷刑後,雙腕被反綁,背後插有書寫名字的木牌,押上卡車,繞行市街,神情自若,並向四周市民微笑示意,然後押赴今日台南市民生綠園(已更名為湯德章紀念公園)槍決,臨刑時向士兵破口大罵並堅持不下跪,子彈貫穿鼻梁及前額,身體猶然挺立過些時才倒下,雙眼圓睜未闔。湯氏被槍決後,士兵不讓他的家人收屍,任其屍體暴露三日,經過家人一再哀求,才准許以毛氈覆屍,但屍體仍不得立即移走。3月中旬,國府派國防部長白崇禧來台「宣撫」。白氏來台後,下令將被關在軍法看守所的所謂「二二八疑犯」,全部移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結果高等法院的判決書下來:「湯德章無罪!」
- 王添灯:日治時期實業家,戰後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台北分團主任、台灣省參議員、《人民導報》社長、強烈批判行政長官公署腐敗、公務人員貪污。「二二八事件」中被國軍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審訊時淋汽油燒死。
- 王育霖: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高考及格,日治時期的律師,台灣第一位檢察官,戰後曾任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二二八事件」中被秘密處死。
- 吳金鍊: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日治時期曾任《台灣新民報》台南支局長、宜蘭支局長,並曾任職於總社社會部、政治部,因刊登「二二八事件」之報導被害。
- 吳鴻麒:吳伯雄之伯父,戰後曾任台灣高等法院推事;「二二八事件」中在法院被帶走,四、五天後,陳屍於南港坑道口。曾因判定一件軍民糾紛,得罪一位軍官而惹禍[註 16]。
- 蕭朝金:日治時期牧師,三民主義青年團岡山地區負責人。「二二八事件」時出面交涉被捕青年,一去不回,受盡酷刑後遭槍斃。
- 許錫謙:花蓮人,三民主義青年團花蓮分團擔任宣傳幹事及該團7名幹事之一,知名作家楊照的外祖父。「二二八事件」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花蓮分會」成立後為該會重要幹部。後走避台北,經當時官派花蓮縣長張文成及憲兵隊遊說其叔父勸說回鄉,於返回花蓮途中遭埋伏的軍憲人員捕殺。
- 張七郎:台灣省制憲國民大會代表、醫師、花蓮縣參議會議長。「二二八事件」後,與其三子張果仁醫師與長子張宗仁醫師被軍隊帶走,一家三口均遭殺身之禍。後來證明是被當時的花蓮縣長張文成挾怨報復[101]。其次子張依仁醫師曾前往中國東北病院服務,醫治過蔣介石腹瀉。張依仁被搜身時,衣袋內有一枚現職軍醫上尉證章,及蔣的親筆手條,才免去殺身之禍,後避居日本。當時,臺籍人士林頂立任職保密局,借職務之便,誣告張七郎。官派花蓮縣長張文成請廿一師獨立團第五連連長董至成密裁張家。因張依仁特殊的遭遇,保密局南京站在此事爆發,震驚地方之後,指示台灣調查站明確指出「張為一良善之代表,未曾參與事變之活動,似此不分善惡而捕殺,今後公家之事何人敢為。」爾後,林頂立定居中台灣安享天年至1980年。張文成下落不明,一說他後來返回大陸。
- 潘木枝:日本東京醫學專門學校畢業,東京長谷川內科醫院實習三年,免費醫治付不出醫藥費的窮人,救了蕭萬長在內的許多市民的生命,事變時任民選嘉義市參議會參議員,1947年3月25日與畫家陳澄波等多人沒有經過公開審判就被綁赴嘉義市火車站前槍斃示眾,兒子潘英哲死在不久後國軍的清鄉掃蕩中。
[编辑] 部份倖存者和親歷者
- 蔣渭川:知名非武裝抗日人士蔣渭水[102][103] 的弟弟。當時國民黨派特務暗殺,蔣渭川僥倖逃過一劫,但其女兒蔣巧雲因挺身為父抵擋頸部中彈身亡,其兒子蔣松平胸部中彈重傷,蔣妻遭步槍槍柄重擊倒地。之後一年蔣渭川過著逃亡的生活,直到丘念台向政府作保,蔣渭川方出。
- 張秀哲:原名張月澄,魯迅的台灣學生,台北人,事變時任長官公署經營的紡織公司協理,將許多戰後從唐山過來的朋友藏在自己的大宅裡,保護他們的安全,國府大軍到台後,被特務從家裡帶走,家族用盡政商關係,還送了大錢,才讓他免於被殺,從此躲在家裡不問世事。
- 洪炎秋:魯迅、周作人、許壽裳的台灣學生,彰化鹿港人,和台南人宋斐如同期到北京大學留學,事變時任臺灣省立臺中師範學校校長,事變後被國府當局以「鼓動暴亂,陰謀叛國」罪名撤職查辦,在自己的老師許壽裳力保下被釋放。
- 莊垂勝:洪炎秋的彰化鹿港同鄉,事變時任臺灣省立臺中圖書館館長,被推舉為台中市二二八事件時局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事變後被國府當局以「鼓動暴亂,陰謀叛國」罪名撤職查辦,通過洪炎秋和許壽裳的緊密師生關係倖免被殺。
- 張深切:魯迅的台灣學生,南投草屯人,事變時任臺灣省立臺中師範學校教務主任,事變後蒙上「鼓動暴亂,陰謀叛國」罪名,躲藏了半年,通過洪炎秋和許壽裳的緊密師生關係及魯迅和許壽裳的兄弟情誼倖免被殺。
- 杜聰明:台北淡水人,日本京都帝國大學醫學博士,台灣第一位醫學博士,也是台灣有史以來的第一位博士,台大醫學院第一任院長、台大醫學院附屬醫院院長、台大代理校長、高雄醫學院創校者暨首任院長。二二八事件被列入黑名單,於3月11日被免去台大醫學院院長的職務,躲了半年,總算逃過國民政府軍警特務的捕殺,。
- 蔡丁贊:台灣醫學家,醫學博士,台南人,台南市民營蔡耳鼻咽喉科醫院院長,事變時任台南市參議會參議員,後被抓捕,倖免被殺。
- 朱點人:台灣作家,台北萬華人,用日本語和漢語寫作,受二二八事件刺激後加入共產黨,白色恐怖中被國民黨特務捕殺。
- 呂赫若:原名呂石堆,台灣作家,台中人,用日本語和漢語寫作。「二二八事件」後左傾逃入台北縣石碇鄉鹿窟,被毒蛇咬死,是鹿窟紀念碑提到的白色恐怖受難者。
- 鍾理和:高雄美濃客家人,台灣知名作家,2月28日當天在臺大醫院內科病房(住院治療肺病),親耳聽見行政長官公署衛兵向民眾射擊的槍聲,並紀錄送來五六具屍體的槍傷傷勢以及228當天發生的情況,用鉛筆寫成三張日記,收錄在《原鄉人‧二二八記事》。
- 鍾浩東:高雄美濃客家人,鍾理和弟弟,二二八事件時任基隆中學校長,之後成為地下共產黨員,白色恐怖中被國民黨特務捕殺。
- 蕭道應:屏東佳冬客家人,台北帝國大學醫學部畢業,抗日份子,二二八事件時任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教授兼主任,之後成為地下共產黨員,白色恐怖中被國民黨特務抓捕,轉向。
- 柯喬治:美國外交官,在二次大戰前即住在台灣。在擔任美國外交服務幹事和副領事之時,目睹了二二八事件,後來將此經歷寫入《被出賣的台灣》。
- 艾倫·謝克頓(Allan J. Shackleton):紐西蘭籍聯合國駐台官員,目睹了二二八事件,後來將此經歷寫入《福爾摩沙的呼喚》[104]。
[编辑] 相關創作
- 1948年,發表歌曲《補破網》,李臨秋作詞,王雲峰作曲。台語的「網」字與「望」同音,歌詞以隱喻法描述「二二八事件」後,台灣社會殘破、人心苦悶不安心酸哭紅眼的情況,希望集眾人力量重建破碎的社會[105]。但是當局以歌詞含意過於灰色遭禁,李臨秋被迫加入第三段歌詞。1950年代開始禁唱,於1977年以情歌為由解禁。
- 1949年,發表歌曲《杯底不可飼金魚》,音樂家呂泉生作詞作曲。呂泉生在「台灣廣播電台」(今中廣的前身)擔任演藝股股長,電台共事的台籍主管一一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入獄,只有呂泉生倖免。呂泉生有感於「二二八事件」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傷害,歌曲隱喻希望外省人跟本省人大家都可以坐下來喝杯酒,杯底不要留酒養金魚,一飲而盡,往後要和樂一起過生活,肝膽相照,乃化解雙方仇恨的勸世歌。此歌發表不久後被政府當局長期禁唱。
- 1970年,作家吳濁流在二二八事發當時任報社記者,並將其目睹的經歷寫入自傳小說《無花果》。在1970年以單行本首次出版即被國民黨政府列為禁書查扣,直到1988年才正式由前衛出版社在台灣公開發行。
- 1989年,由侯孝賢導演的台灣電影悲情城市,故事劇情描寫國民黨政府治理台灣初期的情形及二二八事件。
- 1999年,由林正盛導演的台灣電影天馬茶房,劇情敍述台灣在二二八事件之前、跨越兩個不同文化、統治方式的人民生活及警政軍與人民間的衝突。
- 2002年,公共電視八點檔《後山日先照》,改編自吳豐秋先生的長篇小說後山日先照,在第六集中,由名導演兼資深演員梁修身所飾演的男主人陳北印,於二二八事件當時在家門口無端遭國軍21師槍殺身亡。
- 2004年,台灣電視公司八點檔台灣百合,資深演員劉尚謙飾演的台籍前日本軍官鍾山峰領導鄉民組織自衛隊抵抗國軍21師,最後兵敗被捕。
- 2005年,大愛電視的明月照紅塵,在第二十集當中有主角針對二二八事件的記憶,其中包括當時的情勢,台灣人對台灣籍外省配偶的做法,與主角庇護外省人的事實。
- 2006年,中國大陸拍攝了根据生长于台湾彰化的张克辉(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主席)的亲身经历改编的愛情片《雲水謠》,描述了二二八事件中一位被搜捕的左派青年学生陈秋水逃到大陆后的生活,劇中由中國大陆演員陳坤飾演陈秋水。
[编辑] 相關史料與研究
在解嚴前的台灣,二二八事件在發生後的四十年當中是一個高度的政治禁忌,解嚴後情況趨變。相關文獻枚舉數端如下:
[编辑] 事件親身參與者的口述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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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相關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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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其他說法
- 二二八事件的引爆點有另外一種說法,顯示二二八事件的起因並非取締私煙造成,而是當時一位外省軍人向林江邁的女兒(林明珠女士)買菸,由於語言不通,在該外省軍人的手往口袋裡掏時,被群眾認為其欲掏槍,造成群眾衝突,進而爆發此一事件[106]。然而對照當時警局在事後對林江邁所做筆錄內容相比對,幾乎完全矛盾且內容完全不符合[107],更讓一生追尋調查二二八歷史資料的阮美姝出面嚴厲反駁[108]。
- 根據林江邁長子林匏螺的女兒:林素卿女士所言,阮美姝所訪問的父親林匏螺當時被曾祖父留在桃園龜山茶廠幫忙,未在台北目睹事件過程。姑姑林明珠則有前往台北幫助母親賣煙,是故林匏螺受訪於阮美姝之事件過程非為一手史料、僅為傳述史料[109]。
[编辑] 其他
- 當時在台灣流行一句話:「狗去豬來」,形容日本人(狗)統治台灣剛結束,國民政府(豬)又來。狗很兇很會叫但還會看門,豬卻只會吃,顯示台灣人在國民政府取代日本人成為台灣統治者後,內心的失望與不滿[110][111]。
- 1949年7月13日在澎湖發生了山東流亡學生反抗國府徵兵而導致流血衝突的澎湖七一三事件,被後人稱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
- 造成二二八事件的原因,也是國民黨在中國大陸失去民心,加速國民黨在第二次國共內戰失敗的原因。
- 近年有一些外省人對二二八事件有不同的看法,例如《舊帳新栽關我屁事 - 李敖笑傲江湖》。
[编辑] 註釋
- ^ 二二八事變、二二八人民起義、二二八民變,二二八大屠殺
- ^ 「二二八事件時間,以自1947年2月27日緝煙事件發生,以迄5月16日清鄉結束為止[1]。
- ^ 由於長達五十年的日本殖民統治與長期在日本人資訊隔離下,對中國(中華民國)情形不甚明瞭,因此當時臺灣人會將日治時期的軍、政、經、社會等方面與戰後中國政府的治理兩相比較,在強烈的對比下,反而感到中國的統治遠遠不如日本人統治,中國(中華民國)來台者欠缺現代知識之生活習慣,期待與實際差距過大,因此轉變為輕視鄙夷之心理[1]。
- ^ 行政長官陳儀個性剛愎,以致民情難以傳達至中央政府。
- ^ 今延平北路、南京西路路口
- ^ 台北新公園為今之二二八公園
- ^ 榮町貿易局所開設之台北最大的百貨公司。
- ^ 凡具有汽車、卡車之民眾,均叫乘客下車毆打,再將車推至台北車站、圓環夜市附近燒燬。估計被燒車輛約有十餘輛[5]。
- ^ 當時曾目睹此類現象有任職於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汪彝定並指稱之。
- ^ 在致蔣中正電函中以「台灣民眾缺乏國家意識,易為排斥外省人的封建思想所惑。」
- ^ 調查報告現保存於中央研究院
- ^ 1945-1946的台灣中央機關『台灣省行政公署』一級單位中的80多位正副首長中,只有一位是台籍人士,他是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後來也於二二八事件中遭處決。
- ^ 當時嘉義市長孫志俊認為:「嘉義地區戰事進行之激烈,與公教人員損害之慘重,堪稱為全省之冠」[28]
- ^ 靠山指擔任政府官吏卻仗勢欺人的台灣人
- ^ 吳氏秉性耿介,常批評法界之黑暗,並奉勸其同僚,可能得罪人。其中王姓檢察官嫌疑不小,吳夫人稱吳氏屍體所留下之名片,有用指甲押刻字跡清晰的「王」字,似暗示王氏所害。
- ^ …三月十五日深夜十二時,南港橋邊聞槍聲數響,次晨即發現[吳鴻麒]等八具屍體,南港橋下八命案為暗殺團之作為。官方指為有民間不良分子專以殺害官兵、外省人及靠山[註 14]為對象組暗殺團之說法,但民間卻稱「暗殺團」其為官方所收買之流氓團體,設於保安街戒煙所以對付異議人士。 一般人與吳氏家屬卻認為係為人挾怨報復的[註 1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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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見
- 和平紀念日
- 烏牛欄戰役
-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
- 二二八受刑人案
- 國共内戰
- 省籍情結
- 臺灣共產黨
- 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 臺灣民主自治同盟
- 台灣獨立運動
- 台灣獨立運動年表
- 台灣獨立運動相關條目列表
-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 228百萬人手牽手護台灣
- 台灣歷史
- 台灣政治
- 台灣人列表
- 台海現狀
- 台灣問題
- 中華民國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