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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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條》(又称《民四条约》)签定于1915年5月,是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之一。

目录

[编辑] 歷史背景

1914年中,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中國提出德國直接將山東權益交還被拒,於是決定保持中立。當時美國注意力已轉移至歐洲,而英國則希望日本能成為在其遠東盟友。日本於是在8月對德宣戰,出兵佔領了德國在中國的勢力範圍——山東半島1915年,日本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要求,意欲獨佔中國的權益。

中華民國總統袁世凱已經平定了二次革命,並把臨時約法修改為大總統一人獨大。同時,袁世凱修改大總統選舉法,顯示出他企圖把總統職位世襲。日本政府見機不可失,於是大隈重信內閣議定二十一條,並得到元老的諒解。

1915年1月18日,日本公使日置益向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直接提出二十一條要求,並要求中國絕對保密。1至4月,袁一面命外交部同日本談判,一方面暗中逐步洩露內容,希望獲得英美支持抗衡日本。中國的談判代表多次拒絕要求中的部份內容,迫使日本作出讓步。中國國內亦出現反日情緒。日本則以武力威脅中國。至5月7日,日本政府向中國發出最後通牒,限令於9日前答覆。最終袁世凱政府在5月9日晚上11時接受二十一條中一至四號的要求,並於5月25日完成簽字。5月9日被全國教育聯合會定為國恥日,稱「五九國恥」。

[编辑] 条约内容

条约共五号,二十一款:

  • 第一号,关于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共四款:
  1. 日本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力利益让与等项处分,中国政府概行承认。
  2. 凡山东省内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以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
  3. 日本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4. 中国政府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
  • 第二号,关于“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共七款:
  1. 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2. 日本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营造商工业应用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须要土地之租借权和所有权。
  3. 日本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各项生意。
  4. 中国政府允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臣民。
  5. 中国政府如准许他国在南满洲及东部蒙古建造铁路或以该地区课税作抵押他国借款时,应先经日本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6. 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商议。
  7. 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限。
  • 第三号,关于汉冶萍公司,共二款:
  1. 俟将来机会相当,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未经日本政府之同意,所有该公司一切权力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2. 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
  • 第四号,关于“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一款:
  1.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一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 第五号,共七款:
  1. 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等项顾问(该条袁世凯未直接同意,由段祺瑞执政时通过)。
  2. 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医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3. 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内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全面筹画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4. 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日中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5. 允将接连武昌九江南昌之铁路,及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各铁路之建筑权,许与日本国。
  6. 福建省内筹办铁路、开矿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时,先向日本协商。
  7. 允认日本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编辑] 評論

有部分人將接受二十一條的責任歸咎於袁世凯,指他意欲稱帝,为求得日本的支持,借助出卖国家主权换取日本的支持。但亦有人根據當年的檔案及當事人的日記,指出袁世凱是在日本宣戰的壓力下,力爭至最後一刻方才被迫接受二十一條的部份條款。至於日本以支持袁稱帝作為報酬,亦缺乏證據支持,也有學者認為袁世凱稱帝失敗正是由於他在二十一條的力爭,使得日本政府在其宣布帝制時“強力倒袁”所致。特別是當時袁世凱最大的政敵正是二次革命後以日本為基地進行反袁的孫中山。孫一路都大力鼓吹日本制裁袁世凱。袁世凱至死前,仍稱自己的去世將為「日人除一大患」。

[编辑] 后续

随着护国运动的开展,袁世凯最终死去。该条约的部分内容由于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在华利益,一次大戰結束後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上被废除部分条款。 随后条约内容不断被改写,直至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后彻底废除。

[编辑]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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