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edia:中華民國政府專題。 |
| 交通部觀光局 Tourism Bureau, MOTC(英語) |
|
|---|---|
|
|
|
| 局長 | 謝謂君 |
| 副局長 | 張錫聰、劉喜臨 |
| 主任秘書 | |
| 組織編制 | |
| 內部單位 | 5組、4室、4中心 |
| 附屬機關 | 13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部門資訊 | |
| 成立日期 | 1971年6月24日 |
| 所屬部門 | 交通部 |
| 授權法源 | 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 |
| 員額 |
|
| 聯絡資訊 | |
| 地址 | 1069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 |
| 網站 | admin.taiwan.net.tw |
交通部觀光局(簡稱觀光局)是中華民國觀光事務的最高執掌機關,附屬於交通部之下。除了負責規劃、執行並管理觀光旅遊事務之外,同時肩負起向外推廣台灣觀光的工作。觀光局也是各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的主管機關。
目录 |
[编辑] 沿革
1960年9月,由於台灣觀光事業漸具規模,行政院核准於交通部設置觀光事業小組,1966年10月改組為觀光事業委員會。1971年6月24日,交通部觀光事業委員會與台灣省觀光事業管理局合併,改組為「交通部觀光事業局」,為往後觀光局之肇始。
1972年12月29日,《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由蔣中正總統公布後,交通部觀光事業局依該條例於1973年3月1日更名為「交通部觀光局」。1999年7月,因應省虛級化政策,台灣省政府交通處旅遊事業管理局(1985年成立,位於台中市霧峰區)併入觀光局,改制為「觀光局霧峰辦公室」。2001年6月20日,奉總統令公布修正《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行政院核定於2001年8月1日實施,觀光局增設國民旅遊組,由原霧峰辦公室人員移撥,霧峰辦公室於焉裁撤。
隨著交通部將於2013年改組為交通及建設部,觀光局未來將更名為交通及建設部觀光署。
[编辑] 歷任局長
- 曹嶽維:1971年6月─1975年9月
- 朱國勳:1975年9月─1980年3月
- 虞 為:1980年4月─1988年3月[1] 2011年9月26日凌晨逝世(美國舊金山時間)。
- 毛治國:1989年1月─1991年9月
- 張自強:1991年9月─1997年8月
- 張學勞:1997年10月─2002年7月
- 蘇成田:2002年8月─2005年4月
- 賴瑟珍:2006年11月─2012年4月
- 謝謂君:2012年4月─現任
[编辑] 組織
- 局長
- 副局長(2名)
- 主任秘書
- 副局長(2名)
[编辑] 內部單位
- 企劃組
- 業務組
- 技術組
- 國際組
- 國民旅遊組
- 祕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编辑] 所屬機關
- 駐外辦事處(舊金山、東京、法蘭克福、紐約、新加坡、吉隆坡、首爾、香港、大阪、洛杉磯、北京)
- 觀光局旅遊服務中心(位於台北市)
-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 高雄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 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
-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编辑] 中華民國觀光管理體系
- 行政單位
(中央政府)
- 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
- 交通部觀光局
(地方政府)
- 各縣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處(名稱並不一致)
- 公共觀光景點管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所轄國家風景區
- 內政部營建署所轄國家公園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所轄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護區及國家森林遊樂區、國家步道系統
- 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國家農(林)場
- 教育部所管大學實驗林
- 經濟部所督導之水庫及國營事業附屬觀光遊憩地區
- 各縣市政府所轄風景特定區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