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逸待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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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逸待勞兵法三十六計的第四計。

原文為:「困敌之势,不以战;损刚益柔。」此计意谓困敌可用积极防御,逐渐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使之由强变弱,而我方因势利导又可使自己变被动为主动,不一定要用直接进攻的方法,同样可以制胜。在作战中,「以逸待勞」就表现在自己养精蓄锐,待敌疲劳混乱时,乘机出击取胜。

按语[编辑]

此即致敌之法也。兵书云:“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兵书论敌,此为论势,则其旨非择地以待敌;面在以简驭繁,以不变应变,以小变应大变,以不动应动以小动应大动,以枢应环也;如管仲寓军令于内政,实而备之。孙膑于马陵道伏击庞涓李牧守雁门,久而不战,而实备之,战而大破匈奴,亦為成語「養兵千日,用在一時」之來源。

典故[编辑]

来自《孙子·军争篇》:“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佚(同逸)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

又《孙子·虚实篇》:“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同逸),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原意是说,凡是先到战场面等待敌人的,就从容、主动,后到达战场的只能仓促应战,一定会疲劳、被动。所以,善于指挥作战的人,总是调动敌人,而决不会被敌人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