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
| 伍廷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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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家、外交家 | |||||||
| 字 | 文爵 | ||||||
| 號 | 秩庸 | ||||||
| 乳名 | 敘 | ||||||
| 出生 | 道光二十二年 1842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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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 | 民國十一年 1922年6月23日 (79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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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墳墓 | 伍廷芳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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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JP(1842年-1922年6月23日),本名叙,字文爵,又名才,号秩庸,筆名觀渡廬,祖籍廣東新會会城。清末民初外交家、法學家、书法家。他是首位取得外國律師資格的華人,也是香港首名華人大律師和首名華人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之後往中國從政,是中國近代有名的外交家。
目录 |
[编辑] 生平
伍廷芳,籍貫廣東新會縣官來橋,生於新加坡,三歲時隨父親回中國廣州芳村定居,在廣州讀書。十三歲時遭綁架,說服綁匪逃脫,十四歲時在親戚陳藹亭陪同下到香港求學,在聖保羅書院就讀,畢業後於1861年任香港的高等審判庭、地方法院等的翻譯。[1] 1860年,伍廷芳與黃勝利用報社廢棄的中文鉛字,一同創辦中國第一份中文報紙《中外新報》;同時,又協助親戚陳藹亭創辦《香港華字報》。1864年與牧師何進善的長女何妙齡成婚。1871年調任港府巡理署譯員。1874年自費赴英國留學,在英國四大法學院之一的林肯法學院攻讀法律[2],1877年1月畢業,獲得博士學位,考獲大律師資格,1月23日,拜會駐英公使郭嵩燾,郭慾招為己用。3月乘船離英奔喪,在船上認識候任香港總督軒尼詩。5月18日,港英政府司法机关决定准许伍廷芳在香港法庭执行律师业务。香港律政司費利普正式宣布:伍廷芳是第一位获准在英国殖民地担任律师的中国人。[3]6月22日,郭嵩焘、刘锡鸿联名上书,奏請朝廷委任伍廷芳为驻英使馆三等参赞。李鴻章得知伍回港,派黎兆棠到香港洽談,1877年10月6日,黎兆棠攜伍到天津與李鴻章見面。10月22日,李鴻章與沈葆楨各出黃金三千兩,共六千兩黃金作為伍的年薪。但伍廷芳沒有接受,選擇回香港執業師。[3]1878年12月16日獲港督軒尼詩委任為首名華人太平紳士,1879年,香港律政司返英,軒尼詩提議由伍署理,遭到在港英國人反對,只好作罷。1880年2月19日,港督接受香港各界华人领袖的建議,委任伍為立法局首位華人非官守議員[4],同年他曾署任裁判司。後因投資生意失敗,被迫辭去立法局議員一職。在港期間,他積極支持港督軒尼詩的政策,反對歧視華人,並要求廢除公開笞刑和遏止販賣女童等。1881年12月21日,英國皇孫阿拔域陀訪港,伍廷芳被喀蘭威理恒伯爵數落,伍決心北上大陸發展。
多部書籍均記載伍廷芳是一名法學博士,但並未有表明其博士學位的頒授學院。
對此,坊間流傳的版本有幾個:
- 伍廷芳在英倫畢業後,遠赴美國留學,並取得法學博士學位。
- 伍廷芳在英國考取了博士學位和大律師資格。
- 伍廷芳在任職外交官期間曾獲海外學府頒授榮譽博士的銜頭。
- 關於伍廷芳的記載,誤將大律師資格記載為博士學位。
1882年10月底,伍廷芳離港北上,到天津接受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的邀請,任法律顧問,成為李鴻章的幕僚。其間曾參與1885年中法新約、1886年长崎事件、1895年馬關條約等的商議,擔任馬關條約換約全權大臣。亦曾任中國鐵路公司總辦等職,創辦中國歷史上第一條經政府批准興建使用的鐵路唐胥鐵路。
1896年11月16日,清廷敕封伍廷芳為出使美日秘国大臣,11月27日進宮覲見光緒,光緒恩准伍回新會省親。1897年1月22日,伍省親後回到香港,港督羅便臣熱烈相迎。3月13日與三等參贊張蔭棠等人離開香港,4月24日到達美國華盛頓,5月1日正式就任駐美公使。上任後,不斷為華人爭取利益,抗議排華法案。1899年4月17日離開美國,5月3日到達西班牙馬德里覲見西班牙攝政王太后,遞交國書。8月底返回美國。1901年幫助孔祥熙進入美國。1902年伍廷芳回中國,與沈家本同任法律修訂大臣。之後至1906年期間,擬訂了中國最早的商業法;提出廢除凌遲等酷刑;並按歐美等國辦法起草訴訟法,建議使用陪審團制度。 伍廷芳曾任驻美公使。1905年,當時美國剛剛通過排華法案,墨西哥隨後亦宣布跟隨。當時,伍廷芳曾為了這件事在美國和墨西哥兩國之間不斷遊走,以解決危機。1907年12月,伍庭芳再次出使美國、墨西哥、秘魯及古巴,1908年2月啟程,經過日本東京,前首相大隈重信設宴款待,後不歡而散,3月7日抵達華盛頓,後來與美國總統罗斯福漸成好友,伍在美國目睹主張推翻清朝和帝制的高漲革命浪潮,又拜訪科學家、發明家愛迪生,邀請其到中國遊玩。1909年5月31日,伍開始南美洲之行,先後到巴拿馬、厄瓜多爾、秘魯慰問華僑,與秘魯簽訂《中秘條約》。8月底回美國,不久又到墨西哥、古巴遞交國書。免職後於1910年3月離開美國經歐洲、新加坡、香港,進京辭職,上《奏请剪发不易服折》,後稱病寓居於上海。
1911年辛亥革命後,伍廷芳支持革命,上《奏请监国赞成共和文》、《致清庆邸书》,於12月的南北議和中代表南方政府,出任民軍總代表。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建立後,任南京臨時政府司法總長。4月袁世凱掌權後,伍廷芳離職,再寓居上海。1916年6月6日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繼任為總統。伍廷芳出任段祺瑞總理政府的外交總長。1917年發生「府院之爭」,伍廷芳反對加入協約國,并提出辞职,段祺瑞被黎元洪解除職務後,伍廷芳一度出任代理國務總理。後來黎元洪迫于张勋的压力,要伍签署解散国会的命令,伍拒绝,辞职。应孙中山的号召,南下廣州,出任护法军政府的外交部部長。1919年,任廣東省省長及後一路追隨孫中山。1921年孫中山於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伍任外交部部長,兼財政部部長、廣東省省長;更曾一度任代行非常大總統。1922年6月23日病逝廣州。现伍廷芳墓在广州越秀公园内。
[编辑] 評價
胡適曾對伍廷芳的外交風範作出以下評價:「他在海外做外交官時,全靠他的古怪行為和古怪的議論,壓倒了西洋人的氣焰,引起了他們的好奇心,居然能使一個弱國代表受到許多外人的敬重。」
[编辑] 家庭
伍朝樞為伍廷芳之子,亦是民國時期的外交家,曾出任國民政府駐美國大使。 伍月梅為伍廷芳之女,丈夫是陳瑞鈿,陳瑞鈿是美國華僑,二次大戰美國第一位王牌空戰英雄之一。
[编辑] 著作
- 《伍廷芳集》
- 《中华民国图治议》
- 《美国视察记》
- 《伍秩庸先生公》
[编辑] 參考文獻
- ^ Chinese Unofficial Members of the Legislative and Executive Councils in Hong Kong up to 1941, T C Cheng. 香港大學 [2011-05-22].
- ^ The Emergence of a Chinese Elite in Hong Kong. 香港大學 [2011-05-22].
- ^ 3.0 3.1 張禮恆. 中國早期現代化進程中一個海歸者的足跡. 香港中文大學. 2004-10-31 [2011-07-11].
- ^ 保良局歷史. 保良局. 2000-4-6 [2011-07-11].
| 前任: 段祺瑞 (第一次內閣) |
中華民國政府總理 1917年─1917年6月 |
繼任: 江朝宗 (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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