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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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農是租用他人田地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中國佃農始於宋代。均田制崩壞以後,地主和佃農開始出現。
在臺灣,佃農自從實施375減租,耕者有其田和公地放領等政策後,佃農約佔農民總數為百分之八。[1]在内战前后,中国共产党也推行过类似的改革,但在五十年代由国家强行合并为人民公社。佃农的身份彻底消失。
中共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农民承租国有土地的制度开始实行,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大陆只有土地国有的地权制度,事实上农户相当于成为了国家的佃农,直到2006年农业税彻底取消[2]。
參考資料 [编辑]
- ^ 陸年青. 中華百科全書˙1983年典藏版/三七五減租. 已忽略文本“中國文化大學” (帮助)
- ^ 取消农业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6年03月6日 [2012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