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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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清(生年不詳-1862年12月21日),字根雲。雲南省雲南府昆明縣(今雲南省昆明市)。清朝翰林、政治人物、軍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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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任
- 道光十五年(1835年)乙未科第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出身,點翰林院庶吉士。
- 十六年(1836年):散館授翰林院編修。
- 十七年(1837年):翰林院編修,河南鄉試副主考。
- 十九年(1839年):翰林院編修,貴州鄉試正主考。
- 二十二年(1842年):翰林院編修,司經局洗馬,右贊善,改左贊善,日講起居注官,南書房行走。
- 二十三年(1843年):升翰林院侍講,洗馬。
- 二十四年(1844年):翰林院侍講,升太僕寺少卿,廣東鄉試正主考,會試同考官。
- 二十五年(1845年):太僕寺少卿,升光祿寺卿,改太常寺卿
- 二十六年(1846年):太常寺卿,山東學政。
- 二十七年(1847年):太常寺卿,內閣學士,山東學政。
- 二十八年(1848年):內閣學士,山東學政。二月五日遷兵部右侍郎。丁憂去職,服滿後補任原官。
- 咸豐元年(1851年):五月二十日署理吏部右侍郎,閏八月十三日授兵部右侍郎。十二月十四日[1]改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南書房行走,順天鄉試覆試閱卷大臣,順天武鄉試較射大臣,兼管三庫事務,充實錄館副總裁。
- 二年(1852年):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署理經筵講官。三月六日充會試副總裁、覆試閱卷大臣,大考翰詹閱卷大臣,考試廕生閱卷大臣,八月六日授江蘇學政。
- 三年(1853年):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仍江蘇學政,十一月二日改禮部左侍郎。
- 四年(1854年):三月十日改吏部右侍郎,仍江蘇學政,四月十八日改倉場侍郎,九月二十一日升浙江巡撫。
- 六年(1856年):浙江巡撫,十一月六日以病免。
- 七年(1857年):四月十二日署理兩江總督,六月六日實授兩江總督,功加太子少保,十二月二十六日[2]授欽差大臣、辦理通商各口事務。
- 十年(1860年):兩江總督,加太子太保。四月十九日革職拿辦。
[编辑] 政績
- 咸豐二年(1852年)太平天國襲江南,何桂清以江蘇學政身份疏陳軍事,抨擊封疆大吏軟弱,無所顧忌侃侃而談,咸豐帝感到驚奇。
- 四年(1854年)授為浙江巡撫。太平軍攻陷江寧,東南震動。安徽徽州、寧國是浙江屏障,何桂清駐兵黄池,扼守要衝,與浙江提督鄧紹良擊退太平軍。
- 五年(1855)令道員徐榮攻黟縣、石埭,太平軍主力到達後徽勇敗,徐榮戰死。何桂清上疏主張安徽浙江互為唇齒,主客一心方有勝算。咸豐帝上諭令地方官吏不分畛域剿敵。
- 安徽巡撫移駐廬州,徽、寧二郡暫由何桂清管轄。桂清令徽州知府石景芬、副將魁齡等收復徽州府城及休寧,佈防堵敵軍來路。
- 江西太平軍侵入浙江,攻陷開化,進犯遂安,檄令鄧紹良等夾攻,擊退之,周天受、石景芬等收復黟縣、石埭。何桂清奏請增補道員缺額,准石景芬任徽寧池太道;總兵豫祺戰績不佳,革職,以江長貴代;前侍郎張芾駐皖南團練,督辦徽、寧防務,兼顧浙江衢州、嚴州。
- 六年(1856)檄令鄧紹良、秦如虎、都興阿等合攻寧國府,江長貴擊敗來襲的太平軍,收寧國府城。朝廷嘉獎。
- 好友杭州知府王有齡被通判徐徵訐控。桂清復奏有微詞,被中央責問,以病請辭,慰留。年底兩江總督怡良解職,文淵閣大學士彭蘊章舉薦桂清可勝任江督統籌軍餉。
- 七年(1857)春以二品頂戴署理兩江總督,隨即實授。何桂清舉薦王有齡任江蘇布政使,負責軍餉。以江寧將軍和春負責軍事、江南提督張國梁為幫辦、前總督怡良為運饋。何桂清奏陳軍略稱旨,上諭和春商酌。冬,攻克鎮江,以辦理軍餉功加太子少保。
- 八年(1858)11月,會同東閣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與英、法、美三國改訂税則、通商章程:
- 十年(1860)春,收復江寧九洑洲,清軍合圍江寧,功加太子太保。
- 太平天國忠王李秀成分兵由安徽廣德奇襲杭州,杭州將軍瑞昌死守,咸豐帝下詔令桂清、和春儘速救援。桂清急檄廣西提督張玉良馳援,到達後以600兵擊破太平軍,並收復臨安、孝豐、安吉。咸豐帝下詔嘉獎。
[编辑] 末路
- 二破江南大營之役太平軍圍金壇、攻陷江陰,何桂清傳檄總兵馬得昭、熊天喜、曾秉忠,副將劉成元水陸分路進勦,太平軍合兵十餘萬出建平、東垻,一由東垻進江寧,一由溧陽攻常州,馬得昭、周天孚分別救援蘇州、常州。太平軍攻陷句容,江南大營後路斷絕。
- 張玉良回軍守常州,和春飛檄求援,何桂清不准張玉良赴援,和春又請調馬得昭,也未得回應。浙江巡撫王有齡遞書告戒何桂清勿逃離常州:「事棘時危,身為大臣,萬目睽睽,視以動止。一舉足則人心瓦解矣。」
- 江南大營遇大雪,缺餉,噪亂潰敗。和春、張國梁退守丹陽。何桂清上疏推諉責任:「丹陽以上軍務,和春、張國梁主之。常州軍務,臣與張玉良主之。」
- 部署稍定後進軍溧陽,而太平軍已攻破丹陽,張國梁戰死,和春逃奔常州,何桂清震驚。總理糧台查文經等洞悉其意,建議退守蘇州。桂清便奏言軍事已交託和春,自赴蘇州籌餉。
- 出逃時隨從開槍打死跪留的常州士紳死19人方脫身,張玉良不久也出走。常州士民自籌登陴守城。數日後常州城破,以人民抵抗而屠城。
- 蘇州守軍聞訊大為憤恨,何桂清到達後,江蘇巡撫徐有壬拒絕開門,並彈劾何「棄城喪師」。和春兵潰重傷退至無錫,自殺殉節。
- 何桂清託言借外兵,逃進上海租界。數日後蘇州城陷,徐有壬於巷戰被殺殉節,遺疏再彈劾何桂清多條罪狀。
- 何桂清統領十萬清軍竟棄城潛逃,導致常州、常熟、蘇州皆失守,咸豐下詔革職逮捕送北京審訊。凑巧遇英法聯軍,咸豐帝避難熱河,何案擱置兩年。期間王有齡及江蘇巡撫薛煥等相繼上疏乞恩,不准。
- 同治元年(1862)言官紛紛彈劾,恭親王與租界交涉,正式逮捕下獄,擬斬監候。
- 秋審處總辦、直隸司郎中余光倬,將其由封疆大吏失守城池應處之「斬監候」加上罪名「擊殺執香跪留父老十九人,忍心害理,罪當加重」而改擬「斬立決」。
- 刑部尚書趙光,因與幫辦江南軍務的許乃釗有交情,瞭解何桂清失陷蘇常殃民細節,覆奏:「不殺何桂清,何以謝江南百萬戰難生靈?」
- 慈禧太后降旨命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會議。大理寺卿李棠階認為何桂清清為兩江總督,驕橫顢頇,治軍無方,克扣軍餉導致將士譁變、全軍覆沒,棄城而逃又嫁禍他人,其罪不容誅。會議結果如刑部議,而太后另有旨:「何桂清曾任一品大員,用刑宜慎,如有疑義,不妨各陳所見。」
- 有17人上疏論救,體仁閣大學士、禮部尚書祁寯藻,引用嘉慶帝諭旨:「刑部議獄,不得有加重字樣。」認為刑部所擬不合制。另有工部尚書萬青藜、御史高延祜,而薛煥以重金疏通,故拖延深秋仍未決。
- 禮部給事中卞寶第(浙江道御史任內就曾參劾桂清)抗章駁祁寯藻:「仁宗上諭,只就承平時期尋常罪名而言。」又言:「道光年間浙江提督余步雲失定海,咸豐年間湖北巡撫青麟失武昌,皆以失陷封疆伏法,其時祁寯藻當軍機大臣,何獨於何桂清護惜若此?」
- 大理寺卿李棠階以東南戰事尚未結束,求顧全大局再上密折:「刑賞大政,不可為謬悠之議所撓,今欲平賊,而先庇逃帥,何以作中興將士之氣?」
- 刑部審訊時,桂清提出一份薛煥等人具名之公稟,請其退到蘇州,以保餉源重地,作為其本不欲棄地的證明。
- 公稟出於當時或事後偽造已無從查究,朝廷命兩江總督曾國藩查核具奏。曾國藩身在江南,瘡痍遍地,且負破敵責任,考量士氣影響,覆奏:「疆吏以城守為大節,不當以僚屬一言為進止;大臣以心跡罪狀,不必以公稟有無為權衡。」
- 判處斬立決定讞,12月21日在京師菜市口法场执行,棄市。
- 《清史稿》評論:「以才敏负一时之望,膺江表重寄。桂清无料敌之明,又失效死之节。身名俱陨,罪实难辞。」
[编辑] 注釋及參考資料
[编辑] 相關文學作品
- 高陽《胡雪巖》
| 官銜 | ||
|---|---|---|
| 前任: 黃宗漢 |
浙江巡撫 1854年1854年11月11日-1856年12月3日在任 |
繼任: 晏端書 |
| 前任: 怡良 |
兩江總督 自1857年5月5日怡良病免起署理 1857年7月26日-1860年6月8日在任 革職,江蘇巡撫徐有壬兼署,旋即殉節。江蘇布政使薛煥暫署 |
繼任: 曾國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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