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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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與另一人進行婚禮或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但實際上並非真正以夫妻的身份生活,例如通过假结婚办移民、到外地工作,為了遵從家人意願與他人結婚,婚後有名無實;為了享受政府給已婚人士的福利、權利而與一名異性假結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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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假結婚移民
西方国家对于新移民资格的评估都有一套综合评估标准,一般来说,学历越高,年纪越轻,在移民目的地国的亲戚越多,就越容易移民。比如,澳大利亚移民部规定独立技术移民的及格分数是120分(截至2008年初),同时,还规定若移民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有近亲属,愿意赞助该申请人移民,则该申请人可以获得15分的加分;若移民申请人的配偶也满足独立技术移民的基本申请资格,则夫妻二人双双加5分;如果和澳大利亚公民结婚并稳定同居2年以上,则申请人可以申请成为澳大利亚公民。
这样,有的申请人如果分数不够,则会选择能帮助自己实现移民的人士假结婚,获得身份以后再离婚。帮助申请人成功移民的假結婚对象一般会获得一定数目的报酬。
在香港,由於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大陸配偶可以申請來港合法定居,有些假結婚集團就安排香港人與大陸人假結婚,讓大陸人以港人配偶身份申請到香港定居,然後離婚。參與假結婚的香港人可以獲得金錢報酬。有些中國大陸女性藉由人蛇集團安排,與台灣人假結婚而在台灣賣淫。
[编辑] 其他
在同性婚姻不合法的地區,有些同性戀情侶為了與情人享有合法夫妻的權益,就與另一對異性的同性戀情侶一起假結婚為兩對夫妻,然後與自己的伴侶享受政府給合法夫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