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換概念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偷換概念係指刻意改變關鍵概念的作為。在非正式用法中,偷換概念亦可指涉未明示的更換概念,包括自覺與不自覺的。

人們在討論時經常出於無意或誤解而不自覺地更換了某些關鍵概念;但有些時候人們會故意用偷換概念的方式論證,以在爭論中求勝或佔他人的便宜。用於論證的偷換概念,是一種非形式謬誤

目录

[编辑] 偷換概念的常見做法

偷換概念經常使用以下的方式進行:

  1. 斷章取義的方式曲解對手的言論,再攻擊曲解後的言論。
  2. 對方的言論含有歧義句構一詞多義時,採用有別於對方的解讀方式曲解之。
  3. 在自己的論述中使用歧義句構一詞多義,使前後的意義不同不易被查覺。如在前提使用某個詞語的甲語義,而在密切相關的下文中卻使用該詞語的乙語義。
  4. 用不明顯的方式把一個詞語的意義從常用定義甲重新定義為自訂定義乙,做出某些論證,以暗示讀者相信該論證是從定義甲出發的。

[编辑] 偷換概念與稻草人論證

通常用於批評他人的偷換概念是指歪曲對手言論的邏輯謬誤,即稻草人論證。犯下這謬誤的人會把對方的言論塑造成容易推翻的立場,攻擊這個塑造出來的立場,再宣稱推翻了對方的言論。

偷換概念可以是修辭學的技巧,也可以用來遊說人們,但事實上,這只是誤導人的謬誤,因為對方真正的論據並沒有被推翻。

[编辑] 示例

聽到國家女排取得「五連冠」的喜訊時,甲說:「我為國家女排驕傲。」乙反駁道:「你不應該驕傲,因為驕傲會使人落後。」

乙利用了一詞多義混淆概念。甲說的「驕傲」是自豪的意思,而乙卻混淆為「自大」。

[编辑] 偷換概念與前後不一

另一種形式的偷換概念是前後不一:在論證時使用某個詞語句子,然而此詞語或句子在論證過程的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意義而不一致,且在意義轉換時並未加以說明。這會造成論證前後無法連貫甚或自我推翻,而成了無效論證。

[编辑] 日常生活的偷換概念

偷換概念未必用於明確的爭論,有時人們也利用偷換概念佔他人的便宜,或者用於修辭,或製造雙關幽默的效果。

[编辑] 示例

有個富翁,左鄰是銅匠,右鄰是鐵匠,成天叮叮咚咚吵得厲害。富翁特備一桌酒席請他們搬家,左右鄰舍都答應了。然而,兩家都搬了家以後,叮叮咚咚照舊。原來是左邊的銅匠搬到了右邊,右邊的鐵匠搬到了左邊。

富翁所說的「搬家」是指搬到一定距離之外的意思,可照字面講,只要把住處挪動一下就是搬家。兩戶鄰居可能是出於無心或故意,若屬故意,就是偷換概念。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考資料

  • 孫雍長,《修辭中的“概念偷換”手法》,河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8卷3期,頁80-84。

[编辑]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