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偽造文書(Forgery)是指故意制造假的文件或刪改文件以達致誤導他人的目的(deceive)的行为,通常會因而得到利益(但并不以此为构成要件)。未經文件的擁有人授權而複制文件並不是偽造文書,但若之後以有關的複制文件來誤導他人就算是偽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