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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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好禮(?-1613年),字伯恭,順天府固安縣(今屬河北省)馬慶里人。明朝政治人物。
[编辑] 生平
傅好禮為萬曆二年(1574年)進士,授陝西涇陽縣[1]知縣。[2] 之後擢升為御史。任職期間,他陳述時政,請求限制遊宴,禁止私自操练兵马,并取消外戚世封,皆切中時弊。又上《崇實》、《杜漸》等疏,言辭懇切直率。後出任浙江巡按,適逢饑荒,好禮動用孥銀二萬兩,留漕精米二萬石賑濟災民,并上書請罪,得到神宗寬恕。改為山東巡按。泰安州同知張壽朋本應貶職,被文選郎謝廷寀用為永平推官,號稱「州同知六品,而推官七品」。好禮彈劾其不合制度,謝廷寀因此被罰停俸,張壽朋則改調。不久,好禮因病請歸。朝廷召他為光祿寺少卿,又改太常寺少卿。當時征稅官員四處搜刮,天下多有不滿。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冬,有奸民張禮等冒充官吏,糾集百十人分別占據近京要地,勒索民間財物,有人不給即毆打致死。好禮議論此害時寫道:「自朝鮮用兵,畿民富者貧,貧者死,思亂已久,奈何又虐征。國家縱貧,亦不當頭會箕斂,括細民續命之脂膏;況奸徒所得千萬,輸朝廷者什一耳,陛下何利為之。」上奏入宮,四日未報,于是再次疏請。神宗大怒,傳旨降其職三級,離京任職。大理卿吳定上疏求情。神宗更加震怒,將好禮貶為大同廣昌典史,調至邊境。而神宗思慮好禮所言,最終命令緝拿張禮等二十八人入獄,其害方除。傅好禮到任後不久即請求急歸,家居十五年後卒。天启年間,追贈太常寺卿。《明史》有傳。[3][4]
[编辑] 註釋
- ^ 《明史》誤作涇縣。
- ^ 《涇陽縣志·卷五》:傅好禮,北直固安人。萬曆初以進士任。愛民禮士,有古循吏風,更勤修葺官署、文廟、學宮,一時改觀。請邑人魏恭襄作縣誌。陞工部主事,民立祠祀焉。
- ^ 《明史·卷237》:傅好禮,字伯恭,固安人。萬曆二年進士。知涇縣,治最,入為御史。嘗陳時政,請節遊宴,停內操,罷外戚世封,止山陵行幸,又上崇實、杜漸諸疏。語皆剴直。巡按浙江。歲大侵,條上荒政。行部湖州,用便宜發漕折銀萬兩,易粟振饑民。改按山東。泰安州同知張壽朋當貶秩,文選郎謝廷寀用為永平推官,謂州同知六品,而推官七品也。好禮馳疏劾其非制,廷寀坐停俸,壽朋改調。好禮尋謝病歸。召進光祿少卿,改太常。時稅使四出,海內騷然。二十六年冬,奸民張禮等偽為官吏,群小百十人分據近京要地,稅民間雜物,弗予,捶至死。好禮極論其害,因言:「自朝鮮用兵,畿民富者貧,貧者死,思亂已久,奈何又虐征。國家縱貧,亦不當頭會箕斂,括細民續命之脂膏;況奸徒所得千萬,輸朝廷者什一耳,陛下何利為之。」奏入,四日未報,復具疏請。帝大怒,傳旨鐫三級,出之外。大理卿吳定疏救。帝益怒,謫好禮大同廣昌典史,定鐫三級,調邊方。言官復交章論救,斥定為民。既而帝思好禮言,下其疏,命廠衛嚴緝,逮禮等二十八人詔獄,其害乃除。好禮之官,未幾,請急歸。家居十五年卒。天啟中,贈太常卿。
- ^ 《固安縣誌·卷七上》人物志·名臣
[编辑] 參考資料
|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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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翟廷楠 |
陝西西安府涇陽縣知縣 萬曆初上任 |
繼任: 蕭汝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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