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互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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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互助社是合作金融組織,早期信用合作分為農村信用合作社[1]、城市信用合作社[2]。儲蓄互助社即脫胎於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會、 漁會)的基本精神與經營方式,為「非為營利、非為救濟、乃是服務」。廿世紀的加拿大與美國發展了一種主要以消費者為社員的信用合作社,稱之為Credit Union,又可分為職業性的與地區性的兩類,不吸收非社員存款,以消費性放款為主,亦不兼營信用以外之其他業務,儲蓄互助社運動於一九三八年傳抵亞洲,首在菲律賓推動。二次大戰後,漸推廣到其他亞洲國家。(香港儲蓄互助社俗稱為遮仔會[3]),是一種非營利的金融機構,集合會員的儲蓄作投資,並定期派發利息回報,亦會向會員提供低息貸款。而事實上依據《中華民國合作社法》設置的信用合作社和依據《中華民國儲蓄互助社法》設置的儲蓄互助社完全不同應該分開撰寫。台灣1964年由主導互助運動的天主教會[4] 自香港引進中譯名稱,故台港譯名並無差異。 在香港,稅務局認為儲蓄互助社的性質與貸款公司相似,其利潤應繳稅,因此現正向多家儲蓄互助社追討利得稅[3]。
參考資料 [编辑]
- ^ 係由德國的雷發巽(Friedrich Wilhelm Raiffeisen,一八一八~一八八八)所倡導,創始於一八五四年。
- ^ 係由德國的許爾志(Hermann Schulze Delitzsch,一八○八~一八八三)所倡導,創始於一八五二年,習稱為平民銀行
- ^ 3.0 3.1 稅局向儲蓄互助社追稅 指營運如財務公司,《明報》,2010年2月23日
- ^ 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 http://www.culroc.org.tw/touchcu/aboutu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