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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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劃以及領土糾紛。

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又稱光復大陸委員會光復會,為中華民國政府1954年11月25日所成立的官署機構。該機關直屬於中華民國總統府

依據中華民國政府官方說法,該委員會主要功能為配合設計中華民國「反攻大陸」後對中國大陸地區的施政準則與方向。其內容包含內政國際關係軍事財政經濟教育文化交通司法邊疆僑務等等相關行政。雖該委員會位階頗高,也提出過七百多個光復大陸整建方案。

目录

[编辑] 成立背景

1949年後,中華民國因為國共內戰失利,中央政府遷徙至台北,其實際統治範圍從中國全境(不包括已獨立的外蒙古)迅速只剩下了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大陸沿岸許多島嶼及其附屬島嶼。

[编辑] 設置經過

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的成立文件,內文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偽政府

1953年韓戰結束。因韓戰重新獲得美國政府支持的中華民國共军的戰爭狀態稍緩,但仍處尖銳對立的情勢。

1954年7月16日中華民國第二任新當選總統蔣介石依照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給予的法源,以《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組織綱要》行政命令宣佈成立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同日指派副總統陳誠兼任該委員會主委。之後,光復大陸委員會邀请胡適曾寶蓀左舜生徐傅霖徐永昌等5人為副主任委員,而邱昌渭則為該會秘書長。

[编辑] 組織與功能

光復大陸委員會首任主任委員:陳誠

光復大陸委員會為一龐大組織,無給職的委員數目並無明定,不過通常遴選自1000多名的國民大會代表。該委員會雖無實際的行政力,但1950年代1960年代最盛期不但於台北市中山堂擁有辦公廳,也在臺澎金馬各個縣市政府設立該委員會的專屬辦事處。

在功能方面,據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組織綱要主旨言明,光復大陸委員會的組織功能為中華民國政府研擬光復大陸之方案。該委員會設有內政組、國際關係組、軍事組、財政組、經濟組、教育文化組、交通組、司法組、邊疆組、僑務組並就其為負責內容,綜合及調整各種方案。除此,直屬總統府的該委員會還擁有該國政府的各部會首長及相關人員列席報告的權力。

在實務運作方面,該委員會所屬各組每月需要舉行會議一次,綜合研究組每半年舉行會議一次,全體委員會議每年舉行一次,而各種會議以訂定研究計劃方案為主。在此運作下,該委員會於成立期間內,陸續發表了七百多個諸如《光復地區內政整建方案》、《光復地區財政整建方案》、《光復地區交通整建方案》等等的光復地區方案。而此類型方案不但蒐集大陸鐵幕的實際情形,還以文字與圖表,分配「光復後」的各部門業務範圍,權限,「戰地管理機構組織」。更甚者,還詳細地指派「光復」後大陸地區各中央與地方的首長及其負責人等細節。

雖說該委員會位階甚高,直屬於中華民國總統府,且主任委員由副總統等高層官員擔任,但是因為1950年代之後,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擁有中國大陸的治權,因此,該會所提七百多個方案鮮少實施。

[编辑] 廢止

1980年代中期之後,隨著取消戒嚴令與民主化,加上國際現實與兩岸關係和緩,當時由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逐渐放棄「武力反攻大陸」的國家政策,因此該委員會規模日漸縮小,也漸不受重視。

1991年5月2日,光復大陸委員會的主要法源之一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並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並於1991年6月30日裁撤了該委員會。而裁撤時的主任委員為薛岳,副主任委員則有袁守謙陳啟川楊毓滋。 裁撤之後,該委員會實際運作的行政與建議方案功能則被同年稍早成立的陸委會海基會國統會等新設立機構所替代。

[编辑] 後續報導

與其他許多於台灣解嚴後的政府機構相同,光復大陸委員會也擁有零星未完善處理的土地資產,2006年3月,此會位於西門町之價值上億元(新台幣)廳舍,被媒體指稱遭光復會退休工作人員非法侵佔並收租營利。

[编辑] 參考資料

http://zh.wikisource.org/wiki/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組織條例
  • 國光計畫
  • 《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組織綱要》,1954年,中華民國總統府發佈。
  • 《光復地區內政整建方案》,1955年,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
  • 《光復地區經濟整建方案》,1965年,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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