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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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安全座椅(Child safety seat)是一種繫於汽車座位上,有束縛設備,僅供小童乘坐並能在發生車禍時,束縛着小童以保障小童安全的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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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各國法律
[编辑] 澳洲
新南威爾士:
[编辑] 紐西蘭
- 5歲以下孩童,必需使用合適的兒童安全座椅。
- 在有供應的情況下5歲至7歲孩童在車內必需使用兒童束縛設備。
- 7歲至14歲孩童必需使用安全帶,如果車輛沒有安裝安全帶,孩童則必需坐在後座。
[编辑] 台灣
台灣在2004年6月1日正式通過法律[2]:
- 年齡在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的嬰兒,應該放置在車輛後座之「嬰兒安全座椅或臥床」。
- 年齡在1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0至18公斤之間的幼童,應該坐在「車輛後座」之「幼兒安全座椅」,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以維護兒童乘車安全。
- 年齡在4歲至12歲以下,或體重在18至36公斤之間的兒童,應該坐在車輛後座並妥適使用「安全帶」,保障兒童乘車安全。(非乘坐安全椅,此點請予說明)
- 違反前述各項規定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五百元罰鍰。除外情形:救護車、計程車與幼童專用車可免適用。
[编辑] 英國
- 3歲以下孩童,3歲至12歲或135厘米以下孩童在車內必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或加高座椅。例外的情況則包括:車輛後座沒有安裝安全帶;車輛是一輛計程車或孩童需要在緊急情況下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