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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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edia:中華民國政府專題。 |
| 內政部消防署 National Fire Agency, MOI(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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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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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長 | 葉吉堂 |
| 副署長 | 陳文龍、李明峰、石增剛 |
| 主任秘書 | 馮俊益 |
| 組織編制 | |
| 部門資訊 | |
| 成立日期 | 1995年3月1日 |
| 所屬部門 | 內政部 |
| 授權法源 | 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
| 員額 | 編制員額16,933人 實際員額12,913人 |
| 聯絡資訊 | |
| 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 |
| 網站 | www.nfa.gov.tw |
內政部消防署(簡稱消防署),前消防事務原由警察執行,但1995年起分離,為中華民國消防事務最高管理機關,附屬於內政部之下,負責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訓練等事務規則之訂定,監督各直轄市、縣、市及各式特種消防組織,平時和戰時協助救災消防事宜,對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並無人事命令權及財政支配權。其設於台灣新北市新店區。
目录 |
[编辑] 沿革
- 1990年10月18日行政院第2204次院會中,研議消防業務自警察系統分出,除計畫成立「消防署」外,並考慮將「緊急救護」納入消防體系。
- 1994年1月17日,行政院邀集有關單位審查「內政部消防署計畫書」會議,決議消防應與警察分立,並先行設置「內政部消防署籌備處」,籌設消防署成立暨地方消防組織改制等相關事宜。
- 1994年7月16日成立「內政部消防署籌備處」。
- 1995年1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 1995年2月28日,李登輝總統公布《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 1995年3月1日內政部消防署正式成立。
- 2012年更名為災害防救及消防署
[编辑] 歷任首長
1995年3月1日內政部消防署正式成立:
- 王一飛 (1995年3月至1997年)
- 陳弘毅 (1997年至2000年8月)
- 趙鋼 (2000年8月至2002年9月)
- 黃季敏 (2002年9月至2009年10),是第一位消防科班出身的消防署署長。
- 葉吉堂 (2009年10月代理為消防署署長),2009年12月10日正式發佈為消防署署長。
[编辑] 災害防救及消防署組織規劃
- 署長
- 副署長(2人)
- 主任秘書
[编辑] 消防標誌意涵
內政部消防署:
由鳳凰、國徽、水紋、車輪草、鼎、水蓮花結合
| 徽章特徵 | 意涵 |
|---|---|
| 青天白日國徽 | 表達消防人員忠勇愛國、效忠政府的高尚情操,保衛中華民國國民之生命財產安全。 |
| 鳳凰 | 據大英百科全書、韋氏大辭典異物誌載「鳳凰」為百鳥之王,象徵「預兆天 下太平,祥瑞降世」,且能「搏逐猛獸虎狼,使妖災群惡,鬼魅不能害」。 鳳凰更是一種不死之鳥,由鴿子化身,能浴火重生,地震時可先飛上天,象徵消防人員拯民於水火之中的救災救難精神。 |
| 金黃色鳳凰之形貌 | 表現消防人員以智、信、仁、勇、嚴達成任務的真金不怕火鍊,奮鬥不懈、 出生入死的大無畏精神。 |
| 犀利的鳳眼 | 代表消防人員能洞悉千里,無遠弗屆掌握靈活資訊,消弭任何災害。上昂之 鳳頭和飛行上昇具速度感之動態造型,象徵消防人員機動待命並能敏捷服務的工作型態。 |
| 展開之雙翅、 大羽五支 |
代表消防工作五大要求:主動、敏捷、安全、效率、廉潔 |
| 左右各三波水紋 | 代表消防工作三大任務: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並象徵消防人員為民眾褓母、災害剋星與社會安全守護神的消防人員形象。 |
| 左右各五片車輪草 | 象徵消防工作持續不斷追求五大目標:現代監控化、取代專業化、快速機動化、生活多元化、 全民國防化。 |
| 如鼎之蓮花造型 | 鼎為中國古代傳國之寶,象徵消防精神薪火相傳,生生不息且根基穩固;出 水蓮花亦顯示消防工作者救災救難支慈悲胸懷與廉潔自持之高尚情操 |
[编辑] 概況
台灣軍事系列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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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國軍 |
| 後備救災作戰部隊 |
| 相關軍事制度 |
| 台灣軍事史 |
| 兵役法規 |
| 另見 |
| 其他台灣系列 |
依據民國94年(2005年)6月22日修正施行之《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規定,置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各一人,下設九組、一中心、四室及二個派出單位,並得分科辦事。
[编辑] 署址
[编辑] 組織架構
| 單位 | 執掌 |
|---|---|
| 綜合企劃組 | 關於消防及災害防救政策、消防車輛、裝備與服制、各國消防救災制度資料之蒐集研究與專業刊物之編纂發行及參與國際救災、搜救組織、重大災難支援計畫與合作交流等綜合企劃事項。 |
| 災害管理組 | 關於災害防救法規制度、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防火、防災教育宣導、救災資源調查與整備、災害防救體系、全國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消防科技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
| 火災預防組 | 關於火災預防法規、防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與管理及器材、設備之審議、許可、檢驗等事項。 |
| 危險物品管理組 | 關於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設施會勘會審及安全設備基準之制定修正等事項。 |
| 災害搶救組 | 關於火災搶救法規、立體救災作業與重大災害配合搶救及消防水源之擴充、運用與維護等事項。 |
| 緊急救護組 | 關於到醫院前緊急救護系統之規劃、資源整合、教育訓練、學術技能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
| 火災調查組 | 關於火災原因調查、鑑定及災害現場勘查、鑑定之必要支援等事項。 |
| 教育訓練組 | 關於消防學制、教育訓練、消防及災害防救學術倡導及消防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消防替代役役男消防專業訓練之教育訓練等事項。 |
| 民力運用組 | 關於義勇消防與民間救難、救援組織之編組、認證、訓練、管理、運用、保險及各項福利等事項。 |
|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 關於各種災害(難)搶救之指揮、管制、聯繫作業及災情通報體系、消防及災害防救資訊、通訊系統之規劃與建置等事項。 |
| 秘書室 | |
| 人事室 | |
| 會計室 | |
| 政風室 |
[编辑] 任務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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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派出單位
- 特種搜救隊:關於重大災難支援搶救事項。
- 訓練中心:關於各級消防、義消人員及民間救難團體消防救災專業技術訓練事項。
[编辑] 所屬機關
[编辑] 全國消防體系
中華民國消防體系如下:
[编辑] 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列表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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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外部連結
- 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正体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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